江蘇海安一日關停四家污染企業
10月19日,江蘇省海安縣法院與四部門聯動執行,一舉強制關閉了位于里下河水鄉的四家鋁灰加工廠。
這四家污染企業均位于海安縣南莫鎮沙崗村一帶,建于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曾經一度為當地解決了數百名農民的就業問題,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工廠生產過程中所排毒煙、毒水對周邊土質和水源產生了嚴重污染,給村民的生活和農業生產帶來了嚴重影響。
據當地群眾反映,鋁灰廠的污水排入河道后,周邊300米內的魚蝦立即翻出水面死亡,白花花的一片;附近農田生產出來的水稻殼子是紅的,脫粒出來的米是黑的,根本無法食用。村民曾多次自發組織起來關鎖這些污染企業的大門,和企業的沖突不斷升級。
今年初,海安縣環保局按有關規定向四家企業下達限期停產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四家企業均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然而,處罰決定書生效后,上述企業對處罰決定視而不見,繼續違法生產,案件被提交到海安法院,進入司法執行階段。
今年9月,海安縣法院執行局在受理此案后,立即組建專項執行組,并在受理當日向四家污染企業送達了執行通知書。隨后,專項執行組法官深入當地調查摸底,發現這四家企業規模大、職工多、對立情緒嚴重。為此,執行法官先后十多次深入四家鋁灰加工廠展開說服教育工作,勸說企業自行關閉,并向企業職工現場宣傳簡易作坊式燒制鋁錠對健康的危害。然而,相關企業負責人對執行人員要么借故避而不見;要么態度惡劣,蠻不講理;要么以企業職工將面臨失業,要組織全體職工集體上訪相要挾,給執行工作設置了重重困難。
為了維護法律的嚴肅性,使執行工作順利實施,海安法院積極與環保、公安、供電及南莫鎮政府等部門進行溝通,并在海安縣政協的大力支持下,最終敲定了截斷企業用電、切斷生產動力源的執行方案。
10月19日清晨,海安法院會同環保、公安、供電及南莫鎮鎮政府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動小組,對四家企業進行現場執行。周邊群眾聽說法院的執行行動后,紛紛趕至執行現場,聲援執行行動,自覺維護執行現場秩序。 75歲的村民丁誠激動地說:“這四家污染企業害了我們20多年,今天法院來關停他們,我們老百姓別提多高興了。”懾于強大的輿論壓力和有力的執行攻勢,前三家企業被依法執行停產。
而當執行人員到達第四家企業執行時,企業負責人劉某稱三天前已自行停產。經過執行人員現場調查發現,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模具還留有余溫,在證據面前劉某不得不承認違法生產的事實。隨后,供電部門當即切斷了該企業用電,協助法院順利完成執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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