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研究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近日,廣東省長朱小丹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通報《廣東省人民政府黨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方案》,審議并原則通過《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2013-2017年)》、《廣東汕尾新區發展總體規劃(2013-2030年)》,《廣東江門大廣海灣經濟區發展總體規劃(2013-2030年)》。
會議通報了《廣東省人民政府黨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方案》。該方案從嚴格遵守和執行黨的政治紀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實施辦法、認真整治“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加強省政府黨組自身建設、著力抓好專項整治、切實抓好制度建設等6個方面提出42項具體整改措施。會議指出,省政府黨組將堅持率先垂范、開門整改、突出重點、嚴實結合、統籌推進、改革創新的原則,緊緊圍繞“為民務實清廉”主題和“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以解決“四風”問題為核心任務,把專項整治作為狠剎“四風”的重要手段,把逐項整改作為教育實踐活動的最基本要求,把建章立制作為祛除病根的治本之策,更加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權力觀和世界觀,全面深入推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積極轉化運用教育實踐活動成果,以改革創新精神、過硬的工作作風和扎實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動我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為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總目標作出新貢獻。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持續改善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2013-2017年)》。根據該《方案》,我省將通過重點抓好深化工業源治理、推進脫硫脫硝工作,削減揮發性有機物、著力控制臭氧污染,發展綠色交通、減少移動機械設備污染排放,強化面源整治、控制揚塵和有毒氣體排放,強化環保執法,依法偵破和宣判一批環境違法案件并向社會公布,優化產業布局、引導產業集聚發展,發展綠色經濟、淘汰壓縮污染產能,調整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供應,嚴格環境準入、控制大氣污染物增量等工作,持續改善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會議強調,要及時對明年的節能減排工作進行部署,以超常規的力度推進,將任務和責任逐項分解到各市、各部門,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和績效考評機制。
會議強調規劃建設汕尾新區,要堅持以人為本、生態優先,城鄉一體、合理布局,陸海聯動、統籌發展,區域協作、合作共贏,科學規劃、從容建設,以中心城區擴容提質為抓手,以改革創新和擴大開放為動力,以海洋經濟和新興產業發展為重點,創新區域合作模式,全面融入珠三角,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構建發展新模式。要制訂人口發展規劃,使新區的規劃與城市原總體規劃相銜接,健全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功能,加強城市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強化污染防治,保護海洋生態,注重集約節約用地,合理統籌配置新區建設用地規模,把該新區建設成為汕尾實現振興發展的新引擎、珠三角與粵東協同發展的首要門戶、廣東海洋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宜居宜業宜游的現代化濱海新區。
會議指出規劃建設江門大廣海灣經濟區,要堅持陸海統籌、聯動發展,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傳承文化、特色發展,區域協調、合作發展,進一步解放思想,以全球視野謀劃發展,以改革創新和擴大開放為動力,以現代海洋經濟和區域合作發展為重點,深入挖掘大廣海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好歷史文化特色古鎮,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嚴格控制古兜山省級自然保護區、上下川島生態紅線,統籌土地利用、人口規模和陸海生態保護,承前啟后,生態間隔,組團發展,務實推進,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不斷增強整體經濟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將該新區建設成為全省海洋經濟發展的新引擎,珠三角實現大跨越發展的新增長極、珠三角輻射粵西及大西南的樞紐節點、珠江西岸粵港合作重大平臺和傳承華僑文化的生態宜居灣區。
為適應新形勢的發展需要和貫徹落實《廣東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行政執法人員素質,會議認為對1997年頒布實施《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十分必要,審議并原則通過《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修訂草案),明確和更新了行政執法證的適用范圍、職責分工、申領條件和程序、考試制度、審核要求等。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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