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燒新標準對小型垃圾焚燒爐說不
1月15日,新修訂的《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將完成第二次修訂意見的公開征集,并有望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現有《標準》執行10年有余,哪些還不能適應目前的環保要求?繼2010年11月首次公開征求修訂意見以來,經歷長達3年時間的沉淀,新《標準》將有哪些變化?對行業未來發展會產生怎樣的積極影響?
跑在高速上的垃圾焚燒
我國真正采用集中焚燒技術處理生活垃圾開始于上個世紀80年代中后期,起步較晚。而《標準》自2000年頒布、2001年完成第一次修訂以來,正逢垃圾焚燒處理高速發展時期。
根據《城市建設統計年報(2011年)》,我國垃圾焚燒廠數量為109座,焚燒處理能力規模達到9萬噸/日,比2001年的6520噸/日增加了14倍還多。
近年來,我國在生活垃圾焚燒技術方面進行了廣泛的研究,焚燒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技術水平在應用中得到了很大提高。現行《標準》已難以反映和適應新需求,逐漸暴露出了其在垃圾焚燒污染物控制方面的缺陷。
此外,隨著城市化進展加快、公眾環境意識及對生活質量的要求逐漸提高,大量新建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在規劃、選址、建設、運營階段存在的問題也日益突出。因此,對現有標準進行全面評價和修訂顯得尤為必要。
二惡英向歐盟標準看齊
作為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新《標準》提高了生活垃圾焚燒廠顆粒物、NOx、SO2、HCL、重金屬及其化合物、二惡英等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并增加了啟動、關閉及事故排放的控制要求;此外,還調整了《標準》的適用范圍,將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以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專用集中焚燒設施的污染控制納入進來。
其中,污染物排放限值目前的水平已與美國、日本、歐盟等發達國家接近,有些指標稍微寬松,主要是考慮到目前國內的技術裝備水平和所能達到的排放水平(具體見表)。
值得一提的是,近些年被炒得沸沸揚揚的二惡英排放限值與歐盟標準保持一致,由原先分級的排放標準統一提高到0.1ngTEQ/m3。新建設施于今年7月1日起執行,現有設施將寬限至2016年1月1日。
專家表示,新建焚燒設施將向大型化發展,基本杜絕現有小型焚燒廠的存在。因為大型焚燒爐二惡英排放更少且更趨穩定,而小型焚燒爐因容量小,垃圾成分復雜、水分高,不管采取何種措施,二惡英排放也無法達到新標準。對于現有的小型焚燒廠來說,距離淘汰大限僅有不到兩年時間。
由于二惡英檢測費用很高,很難開展連續監測,所以新《標準》對二惡英執行每年一次的監測要求。不過,二惡英排放水平與顆粒物、CO濃度具有關聯性,通過對后者開展連續監測可實現間接監測二惡英。
針對啟動、關閉和事故階段,新《標準》明確了持續時間和操作措施,與歐盟標準基本一致,個別指標比歐盟標準更為嚴格。其中,在啟動時,爐內溫度應升至850攝氏度后才能投入生活垃圾,并在4小時內達到穩定工況;在關閉時,保證爐內剩余垃圾按規定溫度燃盡;在發生事故時,每次持續排放污染物時間不應超過4小時;全年啟動、停爐過程排放污染物的持續時間以及發生故障或事故關閉焚燒爐排放污染物持續時間累積不應超過60小時。
標準來了,壓力大了
針對更加嚴格的排放標準,與二次征求意見稿同時公布的《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編制說明》(以下簡稱“《編制說明》”)對垃圾焚燒治理技術的選擇和需要升級改造的部分做了明確。
對于二惡英和顆粒物,根據國內外的運行經驗,在保持焚燒設施運行工況良好的情況下,采用布袋除塵器+活性炭吸附的技術組合措施,二惡英和顆粒物能夠達到新《標準》限值。目前國內大型焚燒設施基本采用的是此項技術,部分小型焚燒設施還沒有完善的煙氣處理系統,煙氣直接外排。
對于HCL、HF和SO2等酸性氣體,采用半干法脫酸工藝和濕法脫酸工藝,處理效果能夠達到標準限值。干法脫酸工藝需要將工藝參數調整到較佳的狀態,也能達到本標準設定的限值。目前國內大型焚燒設施基本采用的是半干法技術,部分小型焚燒設施往往沒有完善的煙氣處理系統。
對于NOx,在焚燒爐內注射化學物質,如氨和尿素,采用非選擇性催化(SNCR)技術,能夠達到標準限值要求。采用選擇性催化技術(SCR)進行脫硝,處理效果更好,能夠達到本標準限值的要求,但投資和運行費用比非選擇性催化技術更高,設備改造、催化劑更新和發電量減少這3方面的因素合計將增加每噸垃圾處理成本15元左右。而目前國內焚燒設施基本沒有脫硝設施。
對于重金屬,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能夠達到標準設定的限值。目前國內大型焚燒設施基本采用這項技術,部分小型焚燒設施往往沒有完善的煙氣處理系統。
可見,二惡英、顆粒物、酸性氣體、NOx、重金屬等排放限值的加嚴都在倒逼小型垃圾焚燒設施改造升級,但是無論是從技術還是成本等方面考慮,這些設施的升級都面臨巨大困難。
要達標得花大價錢
根據《編制說明》,新《標準》實施后將帶來顯著的減排效益。
以2011年城市建設統計年報的數據計算,我國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為9.41萬噸/日,1噸生活垃圾焚燒后會產生4000~7000m3的煙氣,執行現行《標準》,2011年全年垃圾焚燒產生的NOx約2404.3萬噸、SO2約2217.9萬噸;若執行新《標準》,可分別減排25%、62%。
由此帶動的投資需求同樣不可小覷。
2011年,我國建有生活垃圾焚燒廠109座,焚燒廠平均規模為863噸/日,平均每座垃圾焚燒廠的總投資在4億元左右。
根據國內外經驗,焚燒設施的煙氣處理系統建設成本約占總投資的30%~50%,其中煙氣脫硝約占總投資的10%~15%。由此估算,單套煙氣脫硝設施的建設成本在4千萬~6千萬元。
若要達到新《標準》要求,需要加大煙氣脫硝處理設施建設投資強度,按照每座焚燒廠建設一套脫硝設施計算,則需要建設109套煙氣脫硝設施,初步估算需增加投資44億~65億元。
脫硝設施的運行成本主要是消耗的氨氣成本,根據理論計算,1m3煙氣中減排NOx計250mg,則需要氨氣250mg,氨氣的成本為3~5元/kg,對于日處理600噸/日的焚燒廠,氨氣的費用為5200元/日,相當于每噸垃圾的處理費用增加近10元。因此,如欲達到新《標準》要求,還需要進一步加大垃圾焚燒處理的運行費用。
目前,部分地區小型焚燒設施還沒有完善的煙氣處理系統,若需要增加建設煙氣處理系統的小型焚燒設施按照10%計算,則至2011年前共有8座,建設成本按照3億元計算,則需要增加煙氣處理設施投資7.2~12億元。
同時,執行新《標準》,還需要增加煙氣中顆粒物、SO2、NOx、O2、溫度等參數的在線監測系統。根據國內某設備公司提供的數據,一套煙氣在線監測系統需要增加投資700萬元,其中設備投資550萬元。增加運行費用10萬元/年。根據2011年統計數據,全國109座生活垃圾焚燒廠需要增加建設投資7.63億元。
此外,在運行過程中,若需要增加二惡英的檢測頻次,1個二惡英樣品(3次/樣)的檢測費用也需要數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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