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代會時隔13年再次行使立法權 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3部法規草案提請審議
“本是憲法賦予的立法職權,但放在手里卻沒有用,這一擱置就是13年。”北京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正在進行,談及本次大會再次行使立法權,代表們都有些感慨。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杜德印近日在作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表示,為了落實憲法和法律賦予市人民代表大會的立法職權,經北京市委批準,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確定:對于涉及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首都科學發展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的地方性法規,提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并決定將代表法實施辦法,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條例,大氣污染防治條例3部法規草案提請本次會議審議。
22日上午,北京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對上述3部法規進行表決。一項擱置了13年的立法權的重啟工作將塵埃落定,這也將為2013年首都地方立法工作畫上令人欣慰的句號。
立法理念之變:立什么,怎么立
據《法制日報》記者了解,2013年,作為新一屆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開局之年,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很早就開始醞釀實施立法理念的創新和轉變。
杜德印在多個場合講過這些內容:從一些領域存在的有法不能有效執行、違法不能嚴格追究的問題中可以看出,由于首都城市管理方式、行政管理體制都處在改革進程中,立法工作不可避免地存留著行政管理思維和受部門利益的影響。下一步,不僅要改變立法固化原有管理方式、管理體制弊端的狀況,而且要使立法為管理方式、管理體制改革提供引領和推動,這就需要轉變立法理念,運用法治思維和改革精神開展立法工作,進一步明確首都地方性法規立什么、怎么立的問題。
通過研討論證,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進一步明確了立法工作的價值取向,明確提出要以法治思維改進立法工作,立法要體現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要將保障公民合法權利、規范國家權力運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首都科學發展的立法價值取向貫穿到立法的各個環節。堅持針對問題立法、立法解決問題,將立法工作與法律實施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促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協調統一,真正做到立法管用、有法真用,扭轉“守法者辦事難、成本高,違法者無人管、收益大”的局面。
立法格局之變:編制五年立法規劃
編制五年立法規劃是2013年北京立法的重頭工作,關系到北京今后五年立什么法、怎么立法,可以說是今后五年北京立法脈絡與走向的風向標。
據悉,2013年是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第五次編制五年立法規劃,而這次的五年立法規劃首次把《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更名為《北京市地方性法規立法規劃》,這充分體現了市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發揮基礎作用、統籌協調的北京地方立法工作格局。而此前格局是,以政府立法為主導,立法需要主要來源于政府部門管理工作的需要。
這是一次格局之變,乃全國率先。這一新的立法工作格局得以正式確立,有效保證了人民參與立法的權利,避免和減少立法部門化現象,被眾多北京市人大代表看作是近年來北京市人大立法工作的最大收獲。
立法機制之變:民主科學立法并進
建立人大代表參與立法制度,拓展人民群眾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首次開展立法協商,加強立法的整體統籌。在過去的一年里,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完善民主立法和科學立法機制的重要舉措先后推出。
據統計資料顯示,在代表法實施辦法、代表建議批評意見辦理條例修訂過程中,318位代表通過填寫調查問卷提出了意見和建議;485位代表參與了代表團年中活動對草案的討論;70余位代表在8次專題座談會上提出意見和建議。在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立法過程中,代表們通過常委會網站代表服務平臺和代表團年中活動,先后兩輪提出意見和建議。在堅持立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制度的同時,以召開聽證會的方式,直接聽取利害相關人、社會組織、市民代表的意見。
將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交由北京市政協開展協商,與市政協開展這樣的立法協商,在北京還是第一次。北京市政協組織各黨派、各界別的政協委員積極參與協商,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向市委報告協商意見。按照市委要求,常委會認真研究吸納市政協提出的意見,對法規草案中的61條內容進行了83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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