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治霾新規掛鉤政績 工作不力追責主要領導
武漢昨日公布降低PM2.5和PM10年均濃度硬指標。今后,大氣污染防治指標有沒有完成,將和各區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的政績掛鉤。
昨日,武漢市政府原則通過《改善空氣質量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評價辦法(試行)》。空氣質量如何,首次納入各區和有關部門領導干部綜合考評,對PM2.5(PM10)年均濃度同比上升,實行考核一票否決;未通過年度考核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空氣質量怎樣評判,《辦法》也給出了量化指標。其中,空氣質量改善績效指標即為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指標。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工作指標則包括企業大氣污染治理、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控制、產業能源結構調整、環境保護能力建設、大氣污染控制管理等6類指標。
2013年,武漢市PM10和PM2.5年均濃度值分別為124和94(單位:微克/立方米)。考核以2013年作為基準年。按照指標要求:今年全市空氣中PM10年均濃度應比2013年下降8%,PM2.5年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4%;2015年應比2013年分別下降18%、10%;2016年應比2013年分別下降28%、15%;2017年應比2013年分別下降38%、20%。
今年7月起,武漢各區和相關部門月度和年度考核情況將向社會公布,同時向市委組織部、市治庸問責辦等部門通報,作為對各區和有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怎樣考核?
PM2.5率先考核8個區
15個部門也接受考核
今年武漢市將對9個國控監測點所在的區PM2.5和PM10年均濃度下降比例進行考核,具體為:江岸、漢陽、武昌、青山、東西湖區和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對2013年沒有開展PM2.5監測的區,2014年只對PM10指標進行考核。從2015年起,將對全市各區PM10和PM2.5指標進行考核。
武漢市環保局負責人介紹,基于空氣質量的不同現狀,對各區空氣質量改善績效設置差異化考核目標,對空氣污染超標程度相對嚴重的區,適當提高要求。PM10>124的,下降比例應達到9%;PM2.5>94的,下降比例應達到5%。
除了考核各區,武漢市還將對承擔主要工作任務的15個市直部門設置考核指標。同時,依據武漢市大氣污染物的三大主要來源(工業、揚塵、機動車)及其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責任分工,確定由其中6個市直部門即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城建委、市城管委和市交管局共同承擔全市改善空氣質量目標任務。
怎樣約束?
考核成績影響新項目審批
工作不力將追責主要領導
對在各區年度綜合考核評價中未通過考核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對未通過年度考核且排名最后1名的,同時取消該區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當年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區,經報市政府同意后,環保、發放、建設、水務、安監、國土規劃等部門暫停對該區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民生項目與節能減排項目除外)的行政許可。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區和部門,由市政府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和要求,并加強督促。
對未通過年度考核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對干預、偽造監測數據,在考核評價工作中弄虛作假的,視為未通過考核,監察機關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在各區空氣質量改善績效指標年度考核評價中,對PM2.5(PM10)年均濃度同比上升的,實行考核一票否決。
相關措施!
黃標車10月起三環內禁行
尾氣不達標不能通過年檢
機動車尾氣污染是武漢空氣三大污染源之一。昨日,武漢市改善空氣質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介紹,擬在今年10月起將黃標車(高污染排放車輛)限行范圍擴至三環線(目前黃標車主要是在一環內限行)。
交管部門還將會同質監、環保等部門加強對機動車檢驗機構的監管,對排氣檢測不合格的車輛,不予核發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同時將淘汰注冊運營黃標車,今年完成1026輛黃標及老舊公交車更新淘汰;明年,城區公交車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的比例達到65%以上,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
從今年起,該市每年設立并落實改善空氣質量專項資金3億元,政府部門新增或者更新公務用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到2015年,全面淘汰財政撥款的黃標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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