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整治想有效 分段承包不可取
主持人:南都記者衛學軍
嘉賓:媒體評論員唐彬東莞律師:黃球東莞本地人:莫先生
●背景:5月28日,東莞市委副書記、市長袁寶成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東莞市內河涌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方案》提出各鎮街每年要完成1條以上河涌治理,逐步實現水體生態修復,恢復水質功能,使東莞的內河涌成為“安全河、清水河、景觀河”。《方案》計劃,到2015年底開展治理的內河涌消除黑臭現象,水質基本達到地表水V類標準,水環境得到有效改善。
1、早在2006年,東莞便投入4.5億整治,計劃在2007年6月完成東莞運河、寒溪河、石馬河和掛影洲中心涌4條河涌的污染整治。隨后東莞每年都投錢整治河涌,對于此前的整治行動,你認為成效如何?
莫先生:所謂治河只是方便花錢而已,哪里看得到成效。這些錢多少投進去治河了,沒有誰說清楚,治河治不好怎么辦,也沒人說,這些錢都是打了水漂了。
唐彬:和投入的資金總量比,成效難言滿意。
黃球:關鍵是必須有考核標準和問責機制,先應該約定好不同階段的不同成效標準,若沒有達到預期效果便應該對主要責任人問責。不然,投再多錢都沒用。
2、此次東莞提出各鎮街每年整治1條以上內河涌,將河涌整治重點轉向鎮街,對此你如何評價?
黃球:河涌整治往往涉及多個鎮街甚至是跨市協作,按鎮街各自承包一條河來整治并不合理,水域整治起碼應該在全市范圍里統籌起來,方有可能取得成效。
唐彬:既有責任劃分更為清晰的一面,也有跨界河涌治理所必然面臨的各種權力協調、資金分配所帶來的種種不確定性因素。具體成效如何,尚需更為謹慎的觀察。
莫先生:市里將一條條河承包給鎮街,其實水路都是相同通的,不同鎮的河往往也會相互污染。如果鎮街再一段段分包給村里,看起來能夠明晰每一段的責任,但是不符合治河的實際需要。如果上游的工廠仍在往河里排放污水,下游再怎么整治都沒用。所以,河流整治是不宜分段承包。
3、對于東莞河涌整治,你有哪些建議?
唐彬:首先,確保所有治理信息的公開透明,以公眾的廣泛、深度參與和輿論的力量,構建一個更切合現代環境治理特點的社會環境;其次,行政領導掛帥當然沒錯。不過,超越傳統行政觀的束縛,學習以法治眼光和現代思維來看待河涌整治中的各項事務,利用司法的特殊功能,來取得法治化的治理效果;最后,自我加壓也好,保障公眾的參與權也好,發展、培育、邀請環保社會組織加入到整治中來,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黃球:整治河涌至少要在市一級統籌全盤考慮,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提高排污企業的違法成本。如果有企業在整治階段讓污染河流,便罰得他們傾家蕩產。對于治河負責人,也必須簽軍令狀,堅決避免只拿錢不做事,做不好也不被追究。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