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橫發電脫硝改造通過環保驗收
7月25日,山東省環保廳會同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泰安市環保局、肥城市環保局等單位,對山東中華發電有限公司石橫發電廠#3、#4機組脫硝、電除塵改造工程進行了環保驗收。經過認真監測與綜合評定,認為該廠二期2×315兆瓦機組脫硝、電除塵改造工程運行期間,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煙塵排放濃度滿足相關標準要求,同意通過驗收。
驗收會上,驗收專家組和與會代表聽取了《山東中華發電有限公司石橫發電廠二期2×315兆瓦機組脫硝及電除塵改造工程情況匯報》和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環境檢測中心所作該廠《二期2×315兆瓦機組脫硝及電除塵改造工程環保驗收報告》的匯報。檢查組現場檢查了3#、4#機組脫硝、電除塵等環保設施的運行情況,審閱并核實了有關資料。
該廠二期脫硝2×315兆瓦機組脫硝改造工程采用“選擇性催化劑還原(SCR)煙氣脫硝”技術,每臺爐兩套反應器,采用液氨法制備脫硝還原劑,反應器的催化劑層數按2+1層方案布置。在設計煤種、鍋爐最大出力工況(BMCR)、處理100%煙氣量,入口氮氧化物濃度為300毫克/立方米的條件下,脫硝效率大于71.4%,脫硝裝置出口氮氧化物(Nox)排放濃度小于100毫克/立方米(mg/Nm3)。二期脫硫增容改造是在原吸收塔最上層噴淋層之上增加兩層噴淋層,對應附屬設施的改造。本次改造設計脫硫系統入口煙氣量1247000立方米/小時(m3/h),原煙氣SO2濃度按5400毫克/立方米(mg/Nm3),脫硫系統出口(煙囪入口)SO2排放濃度不大于毫克/立方米(mg/Nm3),系統脫硫效率不低于98.15%,年等效利用小時數5500小時。改造工程于2013年12月20日開工,歷時七個月完成。試運行至今各項參數及曲線運行良好,在線監測的各項指標均滿足《山東省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664-2013》要求。
該廠#3、#4機組脫硝及電除塵改造工程順利通過環保驗收,標明該廠氮氧化物排放標準能夠達到國家與地方政府規定,在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方面做出了表率作用,有力彰顯了企業的環保理念和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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