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報16起污染環境犯罪案件
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污染環境,無疑是犯罪。昨天,杭州市環保和公安聯合通報:今年1至8月,共查處污染環境犯罪案件16起,其中刑拘46人、逮捕了40人。
16起犯罪案件,分三種類型: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污染物,超過國家標準3倍以上;利用暗管、滲井,排放有毒物質;非法處置危險廢物。
比如非法處置危險廢物。7月4日下午,有人報案,說看到三個男人站在錢塘江邊,不知道在燒什么,濃煙滾滾。市環保局和公安一起趕到,發現燒的是49箱過期藥品,比如板藍根、阿莫西林。
三個人是濱江一家小型醫藥公司的員工,公司效益不好,眼睜睜看著幾十箱藥品過期了,又舍不得花錢交給專業回收機構處理,就想到了燒掉。
他們特意挑在了錢塘江邊,想等潮水漲起來時,燒過的殘骸扔到江里,讓潮水帶帶走,誰也發現不了。
可是,錢塘江是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他們焚燒的過期藥品,是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危險廢物。
按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污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也給大家提個醒,銷毀過期藥品,正規渠道有兩條:一是委托具有相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二是個人可以將過期藥品投放到小區內紅色有害垃圾回收桶。
還有一個案件,說的是廢舊電瓶。
7月23日,市環保、公安聯合調查,在蕭山區所前鎮查處了一個集合收集、拆解、熔煉、銷售于一體的非法處置廢鉛酸蓄電池的犯罪集團,當場扣押廢鉛酸電池400多噸、鉛塊30噸,核對賬本發現,犯罪集團已經冶煉了1500多噸成品鉛塊,涉案金額1800萬元。
犯罪團伙因污染環境罪,已批準逮捕20人,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審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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