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去年262個藍天 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青島去年262個藍天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我市去年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優良率為71.8%污染物年均濃度遠低于全省平均數值
昨天,我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去年空氣質量狀況。去年,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262天,優良率為71.8%,其中一級(優)14天、二級(良)248天,污染物的年均濃度遠低于全省平均數值。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取得了積極進展,環境空氣質量實現了年度改善目標。
空氣優良率為71.8%
統計結果顯示,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為71.8%,其中一級(優)14天、二級(良)248天、三級(輕度污染)79天、四級(中度污染)15天、五級(重度污染)9天,全年未出現六級(嚴重污染)天氣。與去年同期相比,重污染天數大幅減少,從2013年的23天減少到2014年的9天;重污染峰值(日均值AQI)明顯降低,從2013年的308降低到2014年的263。
市區空氣中主要指標值依次是:PM2.5年均值59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值10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3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43微克/立方米、臭氧8小時濃度均值在32~224微克/立方米之間。與去年同期相比,PM2.5降低10.6%,超額完成市政府確定的改善6%的年度目標;PM10濃度持平,顆粒物污染加重的趨勢得到初步遏制;二氧化硫降低31.5%,改善幅度創歷年最好水平;二氧化氮濃度升高7.5%;臭氧濃度有所上升。
全省排名居前列
從分區情況來看,PM2.5年均值由低到高依次為:市南區52微克/立方米、市北區54微克/立方米、嶗山區58微克/立方米、城陽區59微克/立方米、李滄區60微克/立方米、黃島區65微克/立方米。各區PM2.5濃度同比均實現改善,改善率由高到低依次為:市北區21.7%、市南區16.1%、李滄區15.5%、黃島區12.2%、城陽區7.8%、嶗山區1.7%。
從全省情況來看,根據山東省環保廳發布的17城市大氣環境質量排名,我市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年均濃度均遠低于全省平均數值,“藍天白云,繁星閃爍”(能見度日均值≥10公里、日累計時間超過16小時)的天數居全省前列。
PM2.5濃度相應下降
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的年度空氣質量優良率范圍在61.8~73.2%之間,即墨市最高,萊西市最低。PM2.5年均值在51~61微克/立方米之間,平度市最低,萊西市最高;PM10年均值在88~98微克/立方米之間,膠州市最低,萊西市最高;二氧化硫年均值在33~44微克/立方米之間,平度市最低,即墨市最高;二氧化氮年均值在34~39微克/立方米之間,萊西市最低,膠州市最高。
去年,我市全面實施山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新標準,組織對全市燃煤企業脫硫設施實施了大規模提標改造,并加大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監管,企業脫硫設施的運行效率明顯提高,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大幅減少,該指標監測結果同比降幅超過30%;隨著二氧化硫濃度的明顯下降,其在空氣中轉化為硫酸鹽顆粒物的量有所減少,因此PM2.5濃度也相應下降;市區各類建設工地數量持續增加,隨著防塵技術和措施的強化,PM10上升趨勢得到了控制,但尚未實現改善,部分區域揚塵污染時有反彈;隨著汽車保有量逐年增加,城市交通擁堵、低速行駛尾氣排放量增加等因素加重了機動車尾氣污染的程度,導致二氧化氮濃度有所上升。
全面分析PM2.5來源
為進一步摸清空氣中顆粒物的結構、來源和變化規律,以便有的放矢地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去年,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聯合南開大學對我市PM2.5成因進行了第二輪源解析,分析結果顯示,市區PM2.5來源中,燃煤、機動車、揚塵分別約占32%、24%、23%,其他為工業、服務業與居民生活排污。與2012年開展的第一輪源解析結果相比,燃煤所占比重下降8個百分點,揚塵和機動車所占比重分別上升1個百分點和4個百分點。該結果與空氣質量監測指標的變化趨勢基本吻合。
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記者從市環保局了解到,去年我市將大氣污染治理作為最急迫的環保任務,調結構、控燃煤、抑揚塵、治尾氣,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科技、文化和行政等多種手段、從能源、工業、建設、交通等多個領域,打出治霾“組合拳”,使出“殺手锏”,霧霾污染顯著減少。另外全市成立了大氣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揮部,環保局作為指揮部辦公室,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既當好政府參謀,又加強組織動員,制定了年度大氣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實施計劃,完善了大氣污染防治部門責任分工,組織各級各部門及重點企業簽訂了大氣污染防治“軍令狀”,建立了考核督查通報制度,開展了聯合督導檢查,督促解決了一批影響空氣質量的難點問題。
我市重新劃定了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制定出臺了“四禁兩補”系列治霾政策措施:提高煤質標準,在全市禁止銷售使用高硫高灰份劣質燃煤;全市除特定區域,禁止審批新上傳統燃煤項目;將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從85平方公里大幅擴大到552平方公里,禁止新上并逐步淘汰高污染燃料燃燒設施;在限行的基礎上,進一步實行黃標車禁行,加快淘汰黃標車;建立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機制,對達到改善目標的區給予獎勵,對污染反彈的征收罰金;在落實燃煤鍋爐高效治理“以獎代補”政策和國Ⅰ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實施新的國Ⅱ黃標車提前淘汰資金補助政策。
投入12億元,對全市燃煤鍋爐組織實施大規模提標改造,完成燃煤鍋爐脫硫、脫硝、除塵等治理項目362個,90%的燃煤鍋爐達到了新排放標準,重點污染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濃度平均降低39.4%、56.2%、27.9%,治理總投資和項目數分別是前年的2.4倍和1.6倍。會同建設、市政等部門開展揚塵整治百日行動,關停砂石加工等污染企業157家,解決了一批揚塵污染突出問題。
全面銷售國Ⅳ柴油
盡管2014年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今后的污染防治任務仍十分艱巨。2015年,我市將繼續大力推進能源結構和產業布局調整;推進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實施一批燃煤鍋爐廢氣高效治理和有機廢氣治理項目;強化揚塵污染控制,開展裸露土地綠化;提升機動車污染防治水平,全面銷售國Ⅳ柴油,發展新能源汽車;全面落實新環保法,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懲處力度;繼續實施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范圍從市區擴大到各區市,按季度核算生態補償結果,并向社會通報;深入開展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加大公開曝光力度,鼓勵公眾參與,強化輿論監督。通過多措并舉,持續改善全市空氣質量。
新聞鏈接去年淘汰黃標車4萬輛
去年,市環保局會同公安等部門深入推進機動車污染防治,啟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對違規黃標車進行電子化抓拍監管,查處各類環境違法違規車輛4200輛,淘汰黃標車4.16萬輛。
市環保局會同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委聯合印發《青島市黃標車“黃改綠”工作方案》,自去年12月17日起,符合條件的國II黃標車車主可以自愿申請治理改造。黃改綠的對象是在本市注冊登記的在用柴油黃標車,并應滿足下列條件:一是取得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二是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三是2005年1月1日后注冊登記、排放達到國Ⅱ標準且行駛里程不超過30萬公里的車輛;四是車況及發動機應處于良好工作狀態。符合條件的車主在今年10月31日之內提出申請,受理時間為每周三、周四(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逾期提出治理改造申請的將不予受理。車主或使用人在車輛治理改造后,應根據產品手冊正確使用凈化設備,嚴格按照要求定期維修保養車輛和產品,確保顆粒物降低效果,并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管。發現質量問題,影響車輛使用或造成損失,應按照治理合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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