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保法》將推動脫硫脫硝除塵設備升級發展
1月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環境保護法》(簡稱“《環保法》”)實施。同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也施行,我國環保整治力度空前提高。
由于近些年來大氣等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我國對發電設備節能減排等環保性能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去年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新標等的施行,既向發電設備提出了新挑戰,也給脫硫脫硝等環保行業帶來了發展良機,新《環保法》的實施,無疑將加快發電設備等環保升級。
設備排污不達標將被“按日計罰”
針對環境污染,新《環保法》出臺了一系列懲治措施,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按日計罰”,即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環保部門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這意味著,如果發電設備等污染物排放不達標,很可能面臨連續處罰的嚴重后果。
面對不斷趨嚴的環保要求,火電燃煤機組的節能減排也在加快步伐。近日,廣東省燃煤發電機組煙氣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神華國華惠州熱電廠1號機組“近零排放”改造示范工程竣工投產。
通過高效低氮燃燒器改造、脫硝改造、脫硫增容提效改造、加裝濕式點除塵器、增設低溫省煤器、實施汽輪機汽封改造、疏水系統優化、凝汽器真空系統優化、凝泵變頻改造等,惠州熱電廠1號機組煙塵排放濃度1.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濃度8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濃度18毫克/立方米,可降低煤耗約10克/千瓦時,節約標煤18150噸/年。
與此同時,各地地方標準和相關措施也相繼出臺,對設備提高了環保要求。比如山東省,到目前為止已經制定、實施了21項污染物排放強制性地方標準,14項環保友好型產品標準,嚴把大氣污染物排放關。
近日,遼寧大連印發《大連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其中規定,中心城區不再新建燃煤新鍋爐,2017年年底前,全市完成343臺燃煤鍋爐取締任務。
而在河北省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環保產業的實施方案》中,涉及環保產業重點項目113項,其中煙氣治理裝備項目達26項。
脫硫脫硝除塵市場前景看好
環保要求趨嚴和政策方面的利好,使得脫硫、脫硝、除塵等行情不斷看漲,環保設備發展迎來新的機遇。相關部門有負責人公開表示,大氣、水和土壤三大環保行動計劃投資需求將超6萬億。
業內人士估計,我國環保裝備制造行業年均增速將保持在20%以上,到2016年環保裝備生產總值將達7000億元。這個巨大的市場,已經向脫硫脫硝等升級改造敞開了。
目前我國脫硫方法主要有濕法煙氣脫硫、煙氣循環流化床脫硫、海水脫硫等,脫硝技術包括低氮燃燒(LNB)、選擇性非催化還原(SNCR)、選擇性催化還原法(SCR)等,對于煙塵排放則有電除塵、袋式除塵、電袋復合除塵,在提升原有技術的同時,也加快了新設備新技術的開發,比如活性焦脫硫技術、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技術等。
同時,催化劑需求量大增。據環保部預測,到2015年,需進行脫硝技術改造的現有機組和新增機組容量約為8.17億千瓦,到2020年,需新增煙氣脫硝容量10.66億千瓦,我國每年新增煙氣脫硝容量約1.6億千瓦。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研究員黃進等專家認為,我國脫硝催化劑市場正經歷井噴期。“十二五”期間,SCR催化劑的年均市場容量達40~60億元,預期至“十二五”末,我國催化劑市場需求空間大概為65萬立方米。
為了規范市場,一些針對催化劑的條文紛紛頒布。最近,國家標準《煙氣脫硝催化劑再生技術規范》正式獲批。山東下發了《關于認真執行〈山東省選擇性催化還原(SCR)脫硝催化劑技術要求〉地方標準的通知》,要求不得購買含有毒有害物質的脫硝催化劑。寧夏也出臺了《全區廢煙氣脫硝催化劑監管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加強廢煙氣脫硝催化劑監管。
隨著市場秩序的逐步建立和健全,脫硫脫硝等發展增速,但其中也有一些不足亟待克服。例如在脫硫方面,浙江天地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的于慶雯認為,雖然我國擁有進入脫硫行業的總承包企業超過200多家,但在煙氣脫硫技術上,在電廠趨于主流機組的60萬千瓦和100萬千瓦機組的脫硫工程中,仍未完全掌握核心技術。對脫硝催化劑,中國環保機械行業協會副秘書長、高工王春蘭也指出,我國SCR脫硝催化劑再生技術仍處于起步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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