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玻璃子公司拒不整改面臨新處罰
近日有媒體報道了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陽玻璃”)(600876)全資子公司龍昊玻璃玻璃生產線未批先建投入生產,并存在超標排污的環境違法行為,被河南省環保廳責令停止生產。
但實際上這家企業并未停止生產。河南省環保廳官員表示,如果企業仍不停止生產,將面臨繼續處罰。
有專家指出,上市公司的分公司、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出現環保違法被叫停,屬于應披露重大事項,應該及時向市場披露信息,否則將涉嫌違規。
企業未批先建違法排污
被責令停產并補辦環評手續
河南省環保廳2015年3月31日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豫環罰〔2015〕18號”稱:“河南省環境監察總隊執法人員對你單位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你單位在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情況下,擅自于2012年10月開始對原有兩條日產400噸浮法玻璃生產線技改,形成1條日產650噸浮法玻璃生產線,并于2013年7月投入生產使用,截至2014年底生產玻璃成品4591016重量箱,消耗主要原料硅砂171288.42噸。”
河南省環保廳認為,洛陽玻璃龍昊公司未批先建投入生產且超標排污屬于較重環境違法行為。
據此,河南省環保廳責令這家公司“停止生產使用,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個月內依法補辦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
企業拒不執行停產怎么辦?
環保廳督查隊會進行督查,企業或面臨繼續處罰
記者注意到,河南省環保廳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豫環罰〔2015〕18號”文件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但連續數日,記者以數個身份分別致電洛陽玻璃龍昊公司登記的多部電話,均得到企業還在正常生產的答復。
未批先建投入生產、又存在超標排污,洛陽玻璃龍昊公司為何在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實施后,還能如此妄為?
對于洛陽玻璃處罰后繼續生產的行為,河南省環保廳政策法規處副處長告訴記者,對于洛陽玻璃龍昊公司的處罰有充分的事實依據,企業應該立刻停止違法行為。
這位負責人強調說,河南省環保廳在后期會有省廳督查隊進行督查,對于拒不整改的企業會繼續進行處罰。
資本市場如何反應?
企業未及時披露違法事項,公司股價并未受壓
據了解,洛陽玻璃龍昊公司位于洛陽市汝陽縣產業集聚區,而其母公司洛陽玻璃已分別在A股和H股上市。
媒體報道后,資本市場也迅速做出了反應,當天相關機構撰文稱,洛陽玻璃全資子公司洛陽龍昊玻璃有限公司生產線被責令停止生產使用.不過,資金繼續追捧AH折讓股,洛陽玻璃股價并未受壓,A股暫升4.4%,H股更大漲10.6%。
而在之前的4月8日,由于資金加速涌入估值相對較低的H股,港股市場中折價AH股狂漲。截至當日收盤,洛陽玻璃股份大漲36.86%。
市場觀察人士認為,由于洛陽玻璃沒有及時披露相關信息,因此市場并不知道其下屬企業的玻璃生產線已被環保部門叫停。
但事實上,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但記者翻閱洛陽玻璃近兩年來的披露信息,發現這家公司并未對其在未取得環評的情況下繼續違法生產所隱藏的風險向投資者予以披露。
相反,早在2013年6月7日,洛陽玻璃曾發布《關于全資附屬公司龍昊公司生產線點火投產的公告》顯示,洛陽玻璃不僅沒有據實披露風險,還以利好的消息面對外公布。這份公告稱:“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洛玻集團龍昊玻璃有限公司升級改造的 650t/d 浮法玻璃生產線已于 6 月 7 日點火投產。這條生產線投產后,將有利于進一步提升本公司的整體競爭實力。”
經濟學家宋清輝表示,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的分公司、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出現環保違法被叫停,屬于應披露重大事項,應該及時向市場披露信息,否則將涉嫌違規。
記者也數次致電洛陽玻璃董秘處進行了解,但均未得到任何回應。
洛陽玻璃發布公告
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4月13日發布公告,解釋此次事件。
公告稱,公司高度重視此次事件,已要求龍昊公司認真按照河南省環保廳要求,盡快依法補辦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按照《河南省2015年工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和洛陽市環保局《關于完成工業廢氣治理監測驗收的通知》要求,盡快完成相關治理工作。
為了達到國家環保要求,龍昊公司正在實施浮法玻璃生產線煙氣治理項目,并已委托深圳市凱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進行設計和施工(詳見本公司2014年5月20日《全資子公司龍昊公司工程設計和建筑安裝及設備采購之關聯交易公告》(臨2014—024號)及2015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公告》(臨2015-005號)),目前該項目大部分工程已基本完工,有望盡快投入使用。該項目投入運行后,龍昊公司生產線煙氣排放將達到國家最新環保排放標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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