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5項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3月1日起實施
記者從河北省環保廳4月9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5項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已經河北人民省政府批準,于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
這5項地方標準包括《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3項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燃煤鍋爐氮氧化物排放標準》、《農村生活污水排放標準》。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以上地方標準在部分指標上嚴于國標。用地方標準嚴約束,提高了企業環保門檻,嚴格了行業環境準入,將促進河北省重點工業污染治理、節能減排工作,推動重點工業結構、燃料結構的調整,加強對農村水環境的綜合整治與監管。
鋼鐵:重要工序排放標準收嚴
鋼鐵、水泥、玻璃制造是河北省重要的主導產業,在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此次《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河北省地方標準2011年版本基礎上的再修訂。修訂后的地方標準做到了與國家標準相銜接,并且在某些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設定上嚴于國標。
新修訂的標準設定了河北省鋼鐵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其中某些指標值嚴于國家標準特別排放限值;對燒結、球團、煉鐵等工序的主要污染物提出了更嚴格的標準限值要求。例如燒結機頭、球團焙燒設備二氧化硫特別排放限值,國家標準是180mg/m³,河北省標準是160mg/m³。燒結機頭顆粒物排放限值,現有企業國家標準是80mg/m³,河北省是50mg/m³;新建企業,國家標準是50mg/m³,河北省是40mg/m³。
在燒結工序增加了重金屬(鉛)參考性指標,并明確了排放限值,為今后監測企業重金屬的排放提供了參考依據。另外,還增加了冷軋工序排放控制要求。
水泥:河北省首次制訂污染物排放標準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河北省首次制訂,確定的污染物控制指標有顆粒物、二氧化硫、NOx、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等。
標準參照國標劃分了時段,也考慮河北省行業結構調整、減排的需要,水泥生產中II時段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中的二氧化硫和NOx排放限值均嚴于國標中現有和新建企業執行的限值,甚至比國標中規定的特別排放限值還要嚴。
玻璃:主要指標限值嚴于國標
《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也是河北省首次制訂。主要控制的污染物種類與國標一致,但給出了現在企業改造的過渡期,過渡期結束后,也就是從2016年1月1日開始,現有企業也執行新建企業的排放限值。
該標準中主要指標限值嚴于國標。如:河北省地標中確定的玻璃熔窯顆粒物、二氧化硫排放限值分別是30mg/m³、250mg/m³,國標規定是50mg/m³、400mg/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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