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寶得鋼鐵有限公司違法生產長達十余年
僅5年時間,鞍鋼礦業公司東鞍山鐵礦就在鞍山南部堆起一座高約200米的石質尾礦山。本報記者丁冬攝
◆本報記者丁冬
環境保護部及遼寧省環保廳近期在對鞍山市開展的環保專項督查和檢查時發現,鞍山市環境污染問題較多且企業違法問題嚴重。
工業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突出
今年初,環境保護部在對鞍山市的環保專項督查中發現,其環境污染問題較為普遍,存在城市污水處理能力不足、污水處理配套管網不完善、部分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西大溝廢水超標排放等問題。
同時,鞍山市煤炭消費總量缺乏有效控制措施,建筑施工和礦山及堆場、料場存在揚塵污染,城區沒有大型熱源,小鍋爐淘汰緩慢,2014年空氣質量較2013年有所惡化。
尤其是鞍山市工業企業環境違法問題較為突出。
環境保護部發布的2014年11月大氣污染防治督查情況表中,涉及遼寧3個城市共計17家環境違法企業,其中鞍山市就占了9家:
鞍鋼第一電廠氮氧化物超標排放;
鞍鋼第二電廠1號和3號機組氮氧化物長期超標排放,2號機組二氧化硫長期超標排放;
鞍鋼煉鐵總廠啟停燒結機時有超標排放現象且在線儀表損壞較為頻繁;
鞍山市第二發電廠無脫硫脫硝設施,長期超標排放;
鞍山市千峰供暖公司豐盛熱源廠脫硫設施未運行;
恒盛鑄業有限公司顆粒物超標排放;
鞍鋼第五煉焦廠違反建設項目環評制度……
明星企業問題纏身
遼寧省環保廳于今年3月30日在對鞍山寶得鋼鐵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主要生產設備均無環保審批手續,從2002年陸續建設投產一直違法生產至今。
鞍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2015年1月14日的檢測結果顯示:1號燒結機機頭二氧化硫超標1.47倍,顆粒物超標3.3倍,2號燒結機機頭二氧化硫超標1.37倍;部分料場、堆場沒有采取密閉措施或其他防護措施控制揚塵;未按《鞍山市藍天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13年底前淘汰兩臺90平方米以下燒結機。
鞍山寶得鋼鐵有限公司1999年由鞍山市第二軋鋼廠轉制發展起來。作為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之一,曾位居中國民企納稅百強第六位,連續10年納稅居鞍山市民企之首。
公司董事長張永全更是榮譽滿身: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勞模、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等,連續3年獲得民政部的“中華慈善獎”。
公司主要產品為鋼材。“寶得牌”型材榮獲國家“冶金產品實物質量金杯獎”和“遼寧省名牌產品”。公司還被授予“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這家公司自稱始終堅持“依法經營”的宗旨,并致力于建設綠色環保鋼鐵企業,可實際行動卻恰恰相反。
這家公司的兩座450立方米高爐、兩臺52平方米和60平方米燒結機、一條80萬噸鏈篦機——回轉窯生產線、一座120噸轉爐、一條年產120萬噸萬能H型軋鋼生產線、7座石灰窯等生產設備,均無環保審批手續;擅自于2014年9月開工建設的1臺200平方米燒結機,仍未依法向環保部門報批環保審批手續。
環境違法問題引起省廳重視
寶得鋼鐵的環境違法問題引起了遼寧省環保廳的高度重視。
遼寧省環保廳于4月1日在《關于鞍山寶得鋼鐵有限公司環境污染問題的監察通知》中,要求鞍山市環保局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生產,立即停止建設200平方米燒結機項目,依法履行環保手續,完善環保設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依法對企業無環保審批手續、未驗收且長期違法生產、超標排放、粉塵和揚塵污染等問題立案查處。進一步加大對企業的日常環境監管,責令企業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任務。若拒不改正,則依法采取按日計罰等措施促進整改,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遼寧省環保廳責令企業按照鞍山市政府關于印發《鞍山市藍天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淘汰52平方米和60平方米燒結機。
省環保廳還強調,針對違法建設、生產、排污等監管不到位問題,要搞好內部調查,若有瀆職、失職等問題,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上述問題要依法處理到位并執行到位,處罰和整改情況要向社會公開。涉嫌環境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違法生產10年未止
日前,記者對位于鞍山經濟開發區建設大道邊的鞍山寶得鋼鐵有限公司進行了暗訪。據記者在廠區四周觀察,這家公司停產之訊屬實,煉鐵、煉鋼、燒結等分廠均為停產狀態。
對此,有人卻憂心忡忡。因為在過去長達十余年里,這家公司一直進行違法生產。這一次,能否真正整改?
記者看到,2013年4月18日鞍山市政府印發的《鞍山市藍天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里面,不僅十分明確地要求鞍山寶得鋼鐵有限公司務必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淘汰兩臺90平方米以下的燒結機,還將市經濟和信息委、市環保局、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并列為督辦責任單位。
其實,對寶得鋼鐵有限公司的環境違法問題,省市環保部門早已發現并分別對其進行過環保行政處罰。
據介紹,早在2010年3月和6月,省環保廳對其煉鋼煉鐵項目未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于2002年開工建設并違法生產,先后進行立案查處,總計罰款30萬元并責令企業停止生產。
2014年7月,鞍山市環保局對其120噸轉爐項目未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并違法生產進行立案查處,罰款10萬元并責令企業停止生產。
之后,這家企業依舊違法生產。
另據了解,工信部公布的第三批符合《鋼鐵行業規范條件》140家企業名單中,鞍山寶得鋼鐵有限公司榜上有名。而且,這家公司還獲得了ISO14000國際環境質量認證。
至于當地是否存在環境監管不到位的問題,面對記者采訪,一些長期工作在一線的環境執法人員道出了滿腹苦水:我們的監管權限主要是排污收費和超標罰款,至于停產和關閉企業及設備,就看政府是否重視了……
據介紹,作為寶得鋼鐵公司環境監管部門的鞍山經濟開發區環保局,于2013年10月1日成立,2014年10月10日以后才明確對這家公司的監管權限。按規定,寶得鋼鐵公司這類規模的建設項目的環保審批權限應歸省和國家。
一位知情者對記者慨嘆道,在過去長達十余年里,鞍山寶得鋼鐵有限公司一直在堅持違法生產,如今,其終究沒能跨過新《環境保護法》這道門檻。
整改進行中
針對環境保護部及遼寧省環保廳專項督查和檢查發現的問題,鞍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并積極落實整改。
鞍山市委書記王世偉對環保工作較為重視,今年3月25日組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及政府各部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環保工作,要求全市各部門樹立生態文明的發展觀念,加大宣傳落實新《環境保護法》的力度,要以具體案例為重點,監察部門要搞好行政監督和加強媒體監督,對違法者要予以曝光。
在積極落實環保問題的整改方面,鞍山市市長吳忠瓊批示:問題很嚴重,要抓好整改落實。主管副市長趙余富組織環保、發改、經信、財政、住建、服務業等相關部門召開專題會議,市政府督查室還專門發出督辦通知。
記者在鞍山市政府相關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中了解到,當地不僅制訂了詳細的整改計劃,還明確完成時限和相關責任部門。例如,鞍山寶得鋼鐵有限公司燒結機應立即停產并于2015年4月淘汰,相關責任部門為鞍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鞍山市環保局對寶得鋼鐵有限公司的一系列環境違法行為,實施了一系列處罰:2月3日,對開放式料堆未采取有效抑塵措施并造成揚塵污染進行立案查處,罰款5萬元;3月19日,對燒結機顆粒物、二氧化硫超標排放進行立案查處,不僅按上限罰款10萬元,還啟動了按日連續處罰程序;4月1日,對200平方米燒結機項目未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并擅自開工建設進行立案查處,罰款10萬元并責令企業立即停止項目建設。
據環保部門現場檢查,在新《環境保護法》的震懾下,寶得鋼鐵有限公司從3月26日起,在不到一星期內開始陸續停止生產。其中,燒結機于3月26日早8時全部停止生產;球團于3月30日凌晨3點30分停產;1號和2號高爐分別于3月30日和31日晚6點停爐;120噸轉爐于3月31日晚7點停爐;軋鋼生產線于3月30日下午4點停產;在建的200平方米燒結機于3月26日停止建設。
記者從省環境監測實驗中心獲悉,遼寧一季度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2.6%,同比上升2.2個百分點。其中,鞍山屬較差的城市,僅比沈陽好點,位居全省14個城市的倒數第二位。但與去年同期相比,空氣質量的達標天數略有提升。
同時,鞍山市在2012年~2015年間計劃投資188億元實施“藍天工程”,僅2014年就投資46.4億元推進工業企業提標改造升級等工程,并正在向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進發。作為鞍山市主要污染源的鞍鋼向社會鄭重承諾,從2013年~2015年將投入71億元用于“藍天工程”建設。
記者在鞍山市采訪中發現,與其他城市的自然環境狀況相比,作為典型的資源型重工業城市且曾有“鋼都”之稱的鞍山確屬先天不足。特大型企業鞍鋼就坐落在市區,鋼鐵工業是全市主要支柱產業,而且,城市的四周幾乎被眾多礦山所環繞。為此,在遼寧省藍天工程實施方案中,特將鞍山市主城區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列為全省三大重點突破區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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