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司康藥業九人上了被告席
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法院日前開庭審理了一起特大環境污染案件。當地知名藥企浙江耐司康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耐司康藥業”)為節約成本,非法處置污水廢渣,耐司康藥業從總經理到操作工共9人,都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公訴。
屢次偷排被處罰
周遭村民怨言多
耐司康藥業地處金華市婺城區臨江工業區,占地378畝,于2002年建成。是一家研究、生產、銷售化學原料藥的中外合資企業,現擁有員工860余人。
據公司官網顯示,耐司康藥業注冊資本為3600多萬美元,總資產約5億元人民幣。耐司康藥業生產的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等產品還獲得了通向歐美發達國家的資質認證。
沿著工業區金沙街望去,耐司康藥業廠房規整,白色墻體藍色鑲邊,整齊劃一。誰也沒料到,眼前這個有著“小清新”外表的知名藥企的進駐,卻給周邊后社村村民帶來煩惱。
村民們常常聞到刺鼻氣味飄進村里,紛紛抗議,去年年底,村民還把泥土運到耐司康藥業的廠區門口“堵門”。
2014年5月6日下午,空氣有點悶。“浙江耐司康藥業有限公司的在線監控數據顯示COD為725.63mg/l,超標。”金華市婺城區環境監察大隊突然接到金華市環境監控中心的告警通知,執法人員立即趕往現場。“生化處理池菌種大量死亡,超標排放廢水。”現場檢查后,金華市環保局對其作出罰款7.9萬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立即停產整治。
這樣的情況并不是第一次發生。
在更早的2013年3月、5月,耐司康藥業因私設暗管排放超標水污染物、項目未經環保部門批準投入生產、生產廢水經雨水管嚴重超標排放,被環保部門兩度查獲,并分別處以罰款10萬元和44.4萬元。
之后耐司康藥業進行了整改,但雨水管網、生活污水管網仍存在滲漏情況。
總經理陳某、副總經理范某等人在公司工業污水處理能力無法滿足生產需求時,通過安排或默許操作工在生產期間操縱閥門,將工業污水直排到生活污水管網,再滲漏到地下或雨水管網后,直排到市政雨水管網。
2014年5月22日,距離上一次環保部門責令其停產整治半個月后,金華市環保局對耐司康藥業再次檢查,發現其私設管網直排廢水,遂進行采樣。
經檢測,耐司康藥業廠內雨水管窨井和雨水管網排放口的化學需氧量、氨氮,均嚴重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限值要求。案件被移送至公安機關。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操作工等9人均被警方傳喚歸案。
非法處置省成本
9人面臨牢獄災
庭審當日,法庭內人滿為患,不僅被告人多、辯護人多、旁聽人多,法院事先還發出預告,通過官方微博全程直播庭審過程。
法庭上,公訴人問:打開一沉池邊的閥門,工業污水排到哪里去?
被告回答:排到生活污水。
公訴人問:怎么判斷雨水管網里面會有工業污水?
被告回答:目測就可以。
……
檢察機關查明,2010年來,耐司康藥業在生產阿奇霉素、克拉霉素及阿奇霉素和克拉霉素中間體等原料藥過程中,將產生的蒸餾殘渣、離心母液等大量危險廢物采用焚燒、滲漏、直排、私設暗管等方式非法處置。
2012年12月,耐司康藥業總經理陳某在明知公司原料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蒸餾殘渣需委托具有資質企業處置的情況下,為節省費用,同意公司分管環安部的副總經理范某私自焚燒蒸餾殘渣的建議,還批準給焚燒工人每噸400元的焚燒補貼。
新上任的分管環安部工作的公司副總經理助理劉某明知危險廢物處置規定,卻依然未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對公司安排工人排班焚燒予以認可。截至案發,4名操作工焚燒爐焚燒蒸餾殘渣共計70.91噸。
“被告人范某,對起訴書指控你的罪名及犯罪事實,你可以陳述,有無異議?”庭審問道。“沒有異議。”被告人范某回答。庭上其余8名被告也均表示對罪名及犯罪事實沒有異議。
檢察機關認為,耐司康藥業違反國家規定,排放、處置有毒物質,嚴重污染環境;陳某、范某和劉某等9人系公司嚴重污染環境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污染環境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將擇期作出宣判。
金華市環保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去年年底,金華一家企業曾經想收購耐司康藥業,對其設備運行狀況進行了檢查。但是現在收購計劃擱置,耐司康藥業一直處于停產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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