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20年中國土壤修復市場發展大致趨勢分析
更新時間:2015-08-06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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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預測的土壤修復雖令人艷羨,但面對這個毫無經驗的全新市場,尚未解決的重重問題,令多數相關機構感覺無的放矢。其中資金、法律政策和技術,無疑是最難跨越的門檻。
以目前國內正推進土壤修復的經驗來看,土壤修復和治理的資金需求極大。多數土壤修復企業在業務推進中所遇到的最大問題,正在于此。以目前國內的土壤污染情況來看,土壤污染防治所需要的資金量,至少需要上萬億甚至幾十萬億。但因投資見效較慢且市場還不夠明朗,很多民間資本對于土壤修復市場的興趣還不太大。而同樣的修復工程在國外,除了民資在大力推進外,每年的土壤污染修復投入中,政府資金也占到超過半數的份額。因此國家在推進土壤修復工程的過程中,如財政長期無法承擔這部分資金缺口,市場的速度將會大打折扣。
事實上,隨著環保意識的加強,目前無論是機構還是政府,對生態的保護也日漸重視,一塊地價格的高低,或直接由其植被面所決定。一位行業人士坦言有草和無草的地,上下價格差大約為1/10。鄭州中牟一塊垃圾填埋場地,由于進行了快速化的土壤修復工作,最終令地價大增。但即使利潤頗豐,該人士仍感覺僅依靠企業力量推進土壤修復,并不適合當下迫在眉睫的治理需求。
此外,技術也是制約土壤修復的一個巨大難題。鄢林花藝綠化在進行植被修復時,進行過長期調研和技術準備。如此依舊難保證每種土壤的修復效果。“土壤修復是一個復雜的生化轉變過程,不是說種上幾棵樹就能完成土壤修復。”柳建光說。由于土壤污染的原因和類別眾多,土壤修復的技術也專業且多元。污染物的含量,植物配平,種植和替換周期甚至肥料,都是考驗企業的技術性問題。處在生態鏈上的土壤修復,要求這些要素相互作用,而這都是要靠技術和經驗所解決的。但遺憾的是,目前國內的經驗尚少,急需補課。
因此,有專業人士提出,國家應該盡快推出典型地區典型修復的土壤污染治理試點,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復的技術體系。上述環保廳人士也表示,下一步有可能采取典型地區典型治理示范的方式,通過各類型的土壤修復經驗,制定較為完善的土壤修復技術體系,并參照發達國家經驗,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土壤污染治理修復。
同時,土壤環境保護的立法工作,也是土壤修復的必經之路。由于廢水、廢渣的處理、農業投入品的亂用、濫用等多個問題都將影響土壤修復的效果,因此法律法規對其污染的截留作用,將對于土壤修復市場的開拓和發展大有裨益。
土壤修復的定義及其特征
土壤修復是指利用物理、化學和生物的方法轉移、吸收、降解和轉化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濃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將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轉化為無害的物質。從根本上說,污染土壤修復的技術原理可包括為:(1)改變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存在形態或同土壤的結合方式,降低其在環境中的可遷移性與生物可利用性;(2)降低土壤中有害物質的濃度。
土壤本來是各類廢棄物的天然收容所和凈化處理場所,土壤接納污染物,并不表示土壤即受到污染,只有當土壤中收容的各類污染物過多,影響和超過了土壤的自凈能力,從而在衛生學上和流行病學上產生了有害的影響,才表明土壤受到了污染。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很多,如工業污泥、垃圾農用、污水灌溉、大氣中污染物沉降,大量使用含重金屬的礦質化肥和農藥等等。
中國現有耕地有近1/5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污染土壤將導致農作物減產,甚至有可能引起農產品中污染物超標,進而危害人體健康。另外,隨著經濟發展與城市化的加速,工礦企業導致的場地污染也十分嚴重。由于產業結構與城市布局的與調整,有些化工、冶金等污染企業紛紛搬遷,加上一些企業的倒閉,污染場地不斷產生。土壤是人類社會生產活動的重要物質基礎,是不可缺少、難以再生的自然資源。沒有處理的污染場地將是化學定時炸彈,一旦大面積爆發將會對國家可持續發展造成難以估量的影響,因此必須對土壤污染的預防和污染土壤修復予以高度重視。因此有必要妥善管理并加以修復,使其得到合理利用。
中國農村污染土地類型分析
農村土地污染大部分由于:化肥、農藥
化肥種類
(1)氮肥:即以氮素營養元素為主要成分的化肥,包括碳酸氫銨、尿素、銷銨、氨水、氯化銨、硫酸銨等。
(2)磷肥:即以磷素營養元素為主要成分的化肥,包括普通過磷酸鈣、鈣鎂磷肥等。
(3)鉀肥:即以鉀素營養元素為主要成分的化肥,目前施用不多,主要品種有氯化鉀、硫酸鉀、硝酸鉀等。
(4)復、混肥料:即肥料中含有兩種肥料三要素(氮、磷、鉀)的二元復、混肥料和含有氮、磷、鉀三種元素的三元復、混肥料。其中混肥在全國各地推廣很快。
(5)微量元素肥料和某些中量元素肥料:前者如含有硼、鋅、鐵、鉬、錳、銅等微量元素的肥料,后者如鈣、鎂、硫等肥料。
(6)對某些作物有利的肥料:如水稻上施用的鋼渣硅肥,豆科作物上施用的鈷肥,以及甘蔗、水果上施用的農用稀土等。
化肥污染原因
(1)長期在同一塊地方使用同種肥料會造成土壤成分的過剩,土壤成分失衡。甚至造成土壤的板結。單一使用某一單一肥料容易造成植物生長不良,甚至破壞原有均衡成分,造成一定的污染。過多施肥,易造成土壤成分過剩,植物生長也會過剩,容易造成化學肥料外流造成污染。
(2)土壤微生物具有轉化有機質、分解礦物和降解有毒物質的作用,施用不同的肥料對微生物的活性有很大的影響,土壤微生物數量、話性大小的順序為:有機肥配施無機肥>單施有機肥>單施,無機肥。目前,我國施用的化肥中以氮肥為主,而磷肥、鉀肥和有機肥的施用量低,這會降低土壤微生物的數量和活性。
(3)長期施用化肥加速土壤酸化。一方面與氮肥在土壤中的硝化作用產生硝酸鹽的過程相關。首先是銨轉變成亞硝酸鹽,然后亞硝酸鹽再轉變成硝酸鹽,形成H ,導致土壤酸化。另一方面,一些生理酸性肥料,比如磷酸鈣、硫酸銨、氯化銨在植物吸收肥料中的養分離子后,土壤中H 增多,許多耕地土壤的酸化和生理性肥料長期施用有關。同時,長期施用kcl,因作物選擇吸收所造成的生理酸性的影響,能使緩沖性小的中性土壤逐漸變酸。
此外,氮肥在通氣不良的條件下,可進行反硝化作用,以NH3、N2的形式進入大氣,大氣中的NH3、N2可經過氧化與水解作用轉化成HNO3,降落到土壤中引起土壤酸化。化肥施用促進土壤酸化現象在酸性土壤中最為嚴重。土壤酸化后可加速Ca、Mg從耕作層淋溶,從而降低鹽基飽和度和土壤肥力。
農藥種類
(1)有機氯類農藥:該類農藥是含氯的有機化合物,主要品種是DDT和六六六環己
特點:劇毒,化學性質穩定,在環境中殘留時間長,易溶于脂肪中,并在脂肪中蓄積。
(2)有機磷類農藥:大部分是磷酸酯類和酰胺類化合物。主要品種有對硫磷(1605)、甲基對硫磷、敵敵畏、二甲硫吸磷、樂果、敵百蟲、馬拉硫磷等。
特點:劇毒,易分解,在環境中殘留時間短,在動植物體內不易蓄積。
(3)氨基甲酸酯類農藥:該類農藥均具有苯基—N—烷基氨基甲酸酯的結構,主要產品有西維因、特米克等。
特點:在環境中易分解,在動物體內也能迅速分解,屬于低殘留農藥。
按效果分類: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殺鼠劑,其中除草劑相對來說較頻繁:乙草胺、甲草胺、丁草胺、莠去津、2,4-D丁酯、異丙甲草胺、、撲草凈、二甲戊靈、百草枯、草除靈等。
農藥流失到環境中,將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有時甚至造成極其危險的后果。
1.污染大氣、水環境,造成土壤板結。
流失到環境中的農藥通過蒸發、蒸騰,飄到大氣之中,飄動的農藥又被空氣中的塵埃吸附住。并隨風擴散。造成大氣環境的污染。大氣中的農藥,又通過降雨,這些農藥又流入水里,從而造成水環境的污染,對人、畜,特別是水生生物(如魚、蝦)造成危害。同時,流失到土壤中的農藥,也會造成土壤板結。
2.增強病菌、害蟲對農藥的抗藥性
長時間使用同一種農藥,最終會增強病菌、害蟲的抗藥性。以后對同種病菌、害蟲的防治必須不斷加大農藥的用藥量。不然不能達到消滅病菌、害蟲的目的。形成惡性循環。
3.殺傷有益生物
絕大多數農藥是無選擇地殺傷各種生物的,其中包括對人們有益的生物,如青蛙、蜜蜂、鳥類和蚯蚓等。這些益蟲、益鳥的減少或滅絕,實際上減少了害蟲的天敵,會導致害蟲數量的增加。而影響農業生產。
4.野生生物和畜禽中毒
野生生物及畜禽吃了沾有農藥的食物,會造成它們急性或慢性中毒。最主要的是農藥影響生物的生殖能力,如很多鳥類和家禽由于受到農藥的影響,產蛋的重量減輕和蛋殼變薄,容易破碎。許多野生生物的滅絕與農藥的污染有直接關系
農村土地污染還有一部分其他因素造成:
(一)小城鎮和農村聚居點的生活污染物因為基礎設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邊環境中,造成嚴重的“臟亂差”現象,使農村聚居點周圍的環境質量嚴重惡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國農村現代化進程較快的地區,這種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管理落后于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水平的現象并沒有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而改善,其對人群健康的威脅在與日俱增。
(二)我國農業環境的污染是由人類不合理的農業生產方式引起的,伴有工業。城鎮外部系統和農業內部系統的雙重作用,造成農業生產的環境要素大氣、水體、土壤、生物等層面直接的。我國人多地少,土地資源的開發已接近極限,化肥、農藥的施用成為提高土地產出水平的重要途徑,加之化肥、農藥使用量大的蔬菜生產發展迅猛,使得我國已成為世界上使用化肥、農藥數量最大的國家。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僅導致農田土壤污染,還通過農田徑流造成了對水體的有機污染、富營養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氣污染。
(三)對農業環境污染的嚴重性認識不足,錯誤地認為農村地域寬闊,環境容量大,居住人口分散等,加之管理人員力量不足,無暇顧及農村的環境保護。目前,我國的農村環境管理體系呈現以下特點:環境立法缺位、農村環境管理機構匱乏、環境保護職責權限分割并與污染的性質不匹配、基本沒有形成環境監測和統計工作體系。
我國目前的諸多環境法規,如《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對農村環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體困難考慮不夠。例如,目前對污染物排放實行的總量控制制度只對點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對解決面源污染問題的意義不大;對諸多小型企業的污染監控,也由于成本過高而難以實現。而未建立農業和農村自然資源核算制度。資源家底不清,對自然這樣的利用動態缺乏真實的了解,不能不是我國生態環境趨于惡化的一個基本原因。
(四)中國污染防治投資幾乎全部投到工業和城市。城市環境污染向農村擴散,而農村從財政渠道卻幾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環境管理能力建設資金,也難以申請到用于專項治理的排污費。而對農村各類環境污染治理,卻沒有類似政策。由于農村污染治理的資金本來就匱乏,建立收費機制困難,又缺少扶持政策,導致農村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的市場機制難以建立。農村的三類環境污染,套用解決城市污染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污染的主要手段——末端治理——都存在技術、經濟障礙。
一、我國土壤修復的盈利模式探索
1、我國土壤修復行業初始階段技術水平低下,行業規模低水平擴張
國內土壤修復企業雖多,但僅有少數真正具備項目實施的能力,行業發展尚處于較低的初級階段。很多企業積極開展土壤修復業務主要原因是被該行業初步發展階段的高收益及低成本所吸引。當前我國土壤修復多數采用轉移置換方式,涉及的技術水平很低,因此成本低廉,但隱含的問題是,置換下來的土壤并沒有真正經過修復,污染只是被轉移而非清除。目前土壤修復主要資金來源是政府財政資金,在土壤污染治理政策鼓勵以及明確的資金投入刺激下,土壤修復行業收益豐厚。除了毛利率高外,土壤修復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管理體系的不健全也形成這一行業短期內迅速擴張的原因,特別是企業在土壤修復效果和技術指標上受到較少的約束。
2、土壤修復行業BOT模式與EPC模式萌芽
資金問題是土壤修復行業面臨的一大難題。目前土壤修復資金主要來自于政府,其次是污染企業和土地開發商,包括產業農業化開發商和房地產開發商。所以財政資金在土壤修復企業的盈利中占有很大比重。然而,依靠政府的資金投入無疑使得行業發展受到財政政策特別是財政負擔影響較大,因此探索土壤修復行業商業模式的過程中,需要著重考慮資金來源的解決辦法。
從企業獲得土壤修復項目的角度看,企業可以選擇兩種商業模式——BOT模式和EPC模式。其中我國目前比較多見的是EPC模式。從我國土壤修復行業的發展來看,BOT模式具有更加靈活的資金融通方法,同時對土壤修復企業的激勵作用更為明顯,是未來我國積極探索的盈利模式。
二、我國土壤修復行業競爭格局
我國土壤修復市場尚處于初級階段,但不少環保行業企業已經率先開始在我國土壤修復市場中進行戰略布局,一些起步較早的企業憑借先發優勢和較長時期積累的項目經驗與技術支持獲得了該行業內的龍頭地位。一些國外先進環境保護企業也紛紛通過在中國開設合資企業的形式拓展中國市場。
國內土壤修復企業可以劃分為四類。第一類是集設計與施工于一身的全能型企業,比如永清環保、北京建工環境修復有限公司、杭州大地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時代環境修復有限公司等;第二類是土壤修復專業技術類企業,比如深圳鐵漢生態;第三類是科研院所,包括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中科院南京土壤所等;第四類是外資企業,包括日本同和、英國ERM、澳實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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