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50年:西藏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重大成就
空氣干凈清新,碧水掩映著藍天白云,三五成群的海鷗時而在天空翱翔,時而沖入湖中捕魚,野黃鴨愜意地在河畔棲息,沐浴著雪域高原的陽光……
50年,是勵精圖治的50年,是摸著石頭過河的50年。50年,這片江河湖泊星羅棋布,素有“亞洲水塔”和“世界氣候調節器”之稱的高原,在黨中央的關懷下,在全國各兄弟省市的無私援助下,在區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全區環保人始終秉持科學發展、可持續發展的理念,通過多種措施切實加大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力度,守護著這片碧水藍天,讓這片世界上最潔凈的土地、如畫的美卷散發出愈加迷人的光彩。
堅持不懈護衛碧水藍天
50年前,由于社會綜合能力薄弱,生產力發展水平低下,西藏基本處于被動適應自然環境的狀態,根本無法掌握和認識生態環境的客觀規律,更談不上宏觀生態建設和綜合環境保護。
50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西藏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為了揭開青藏高原的奧秘,促進西藏的社會進步與發展,中國科學院西藏綜合考察隊對西藏的土地、森林、草場和礦產等資源進行了考察和評價。提出了科學開發利用的意見,從而開啟了科學認識、利用和保護西藏生態環境的進程。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工作隨著人民民主政權各方面工作的開展納入議事日程。
從和平解放之初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政務院西藏工作隊”對西藏生態環境進行考察和評價,到1998年和2000年制定的《全國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將青藏高原凍融區列為全國八大生態建設區之一;從國務院通過《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到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提出將西藏打造成重要的國家生態安全屏障;《水土保持規劃》、《生態功能區規劃》、《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西藏自治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監督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規劃明確規定絕不引進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項目和企業,不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一系列強有力的政策保障很好地保護了“世界屋脊”的這片碧水藍天。
2015年7月,西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通報了2014年全區74個縣(區)環境保護工作考核結果顯示,全區90%以上的縣(區)達到了優秀、良好等級。
筑牢生態安全保護網
在西藏,提起環境保護,不能不提起拉魯濕地。拉魯濕地位于西藏拉薩市城區,是一塊總面積12.2平方公里,核心區面積6.6平方公里的城市濕地,占拉薩市區建成面積的11.5%,是拉薩名副其實的“肺”和“腎”,更是拉薩的自然名片。
20多年前,因為一些歷史原因,拉魯濕地被占用。1998年,自治區政府認識到了城市濕地在環境方面的重要性,決定對拉魯濕地進行環境恢復。但是占用濕地的群眾對此抵觸很大。西藏環保部門頂著巨大壓力,做了大量工作,最終得到了群眾的理解。1999年,拉魯濕地成為省級自然保護區,并于2005年正式成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截至2014年底,全區已建立各類自然保護區47個,其中,國家級9個,自治區級14個,地市縣級24個,保護區總面積41.22萬平方公里,占全區國土面積的34.35%;全區已建立各類生態功能保護區22個,其中,國家級1個。截至2014年底,全區共有天然草地面積8800萬公頃,其中,可利用天然草地面積7700萬公頃;現有森林1684.86萬公頃,森林覆蓋率14.01%。全區森林面積居全國第5位,森林蓄積居全國第1位;全區濕地652.9萬公頃,約占全區國土面積的5.31%,并擁有世界上獨一無二的高原濕地。西藏有野生植物9600多種,高等植物6400多種,有212種珍稀瀕危野生植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野生脊椎動物798種,已有125種列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占全國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三分之一以上,有196種為西藏特有。而這一成績,也促使美國前總統卡特在為《走進西藏:生物多樣性與保護事業》一書所寫的序言中這樣評價西藏的環境保護事業:“在過去的20年中,世界上還有哪個地方可以將40%的面積劃出用于自然保護?要扭轉一個瀕危物種不斷減少的數量又談何容易?然而勤勞的西藏人做到了。”
50年間,西藏從未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也沒有酸雨現象,基本保持了較為自然的原生狀態,仍是世界上環境質量最好的地區之一。山更青了,水更綠了,天更藍了,一些珍稀動物又回來了。一位來西藏旅游的游客在博客中這樣寫道:“經濟的發展并沒有給羊湖帶來任何變化,碧如翡翠,如詩如夢,藍色寶石般的水面依舊在陽光下閃著神秘的光芒。”
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盡快擺脫落后面貌,迅速走向現代化,是西藏社會進步與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強烈愿望。然而西藏地區生態系統十分脆弱,抗干擾能力低,自我更新能力差,一旦遭到破壞,在很長時間內難以恢復。
確保生態安全和經濟、社會、生態的和諧統一、協調發展,是西藏現代化發展的重要內容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選擇。50年來,西藏始終堅持經濟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并舉,在發展中重保護,在保護中求發展,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在重點項目建設中,西藏始終把保護雪域高原生態環境放在首位,嚴格落實環保審批權。目前,西藏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達90%以上,重點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達100%,較好地落實了“環保第一審批權”。從2008年1月1日起,西藏在全區范圍內全面禁止開采砂鐵資源,這是繼全面禁止開采砂金資源后的又一項保護高原碧水藍天的重要舉措。對一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一律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后才能立項的政策,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與此同時,西藏開展了重點工業污染源達標治理工作,關閉了一批污染嚴重的“15小”、“新5小”企業,投入10億多元加強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等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上億元資金開展重點污染源治理,實現了主要污染企業污染物的達標排放。
“到目前為止,西藏是世界上環境質量最好的地區之一,西藏的水環境、大氣環境基本沒有受到污染,江河、湖泊水質全部為I、II類,水和空氣質量處于全國前列,全區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明顯增強,生態環境持續良好。”2014年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2014年我區環境狀況時,區環保廳副廳長莊紅翔如此表述。
如今的西藏,不僅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人民安居樂業,而且山川秀美、河流清澈,動物多樣、植物繁茂,就是名副其實的“香格里拉”。毫無疑問,未來的西藏將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堅持把保護環境作為底線、紅線、高壓線,在保護中求發展、在發展中重保護,努力保護好雪域高原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保護好“世界最后一方凈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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