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在拖大氣減排的后腿?
一方面,火電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快速下降;另一方面,鋼鐵、水泥、玻璃、陶瓷等其他行業企業的治理步伐仍較為遲緩,在多行業之間聯防聯控和污染物協同控制效果有待提高。在看到全國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的同時也應注意到,目前,全國空氣質量最差的城市均為建材、冶金產業的集中區域,唐山、邢臺等就是典型代表。
環境商會在《建議》中提出,我國大氣污染防治的主戰場正在從火電行業轉向其他行業。
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以下簡稱“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電力行業的污染治理工作做得不錯,現在的問題在非電行業。與政府可以通過環保補貼電價推動電力行業減排不同,目前非電行業缺乏有效的激勵措施。”
目前,全國火電行業污染物排放的進一步削減趨于困難,而非火電領域的治理力度如不能同步跟進,將弱化我國已經取得的大氣污染防治成效。因此,環境商會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形成了《關于加強非電行業大氣污染物協同控制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
非電行業減排嚴重滯后
快跑的火電和沒有跟上的其他行業,污染防治主戰場在轉移
“十二五”以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推動燃煤電廠除塵、脫硫和脫硝裝置的建設和達標運行。2011年至今,火電行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每年連續保持近10%的降幅。
然而,與火電行業減排所取得的巨大成績相比,其他行業的減排節奏卻嚴重滯后。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以來,非金屬礦業制品業(水泥、玻璃和陶瓷等)和黑色金屬冶煉加工業(鋼鐵、鐵合金等)污染物排放量復合年降幅僅為2%。
從大氣污染治理設施建設情況來看,雖然在全國1600余條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中,85%已裝有SNCR等尾氣脫硝設備,全國鋼鐵行業有近600臺燒結機安裝了脫硫設施,但從實際運行情況看,這些環保設備的達標運行效率低,“建而不運”現象普遍。
2013年,全國非金屬礦業制品業煙(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國工業的比重分別25.3%、11.6%、18.5%,僅次于電力和冶金。按照2011~2013年各行業排放量的變化趨勢進行合理推測,2015年冶金與建材行業的煙(粉)塵、氮氧化物排放量已接近火電行業排放量,如果非電行業的煙氣治理沒有得到有效控制,將削弱我國大氣污染防治的協同治理效果。
《建議》認為,大氣污染防治主戰場正在從火電行業轉向其他行業。
非電行業標準較寬松
缺少嚴格的標準“紅線”,限制了技術研發與下游的良性互動
污染物排放標準是規范,更是推動行業減排的動力。雖然引發了不少爭議,但《火電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的實施在推動火電行業污染減排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與之相比,一些非電行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則相對寬松,對污染企業減排治污的約束力不強,也限制了先進環保治理技術的研發和推廣。
駱建華表示,我國2014年能源消費總量為42.6億噸標準煤,其中20億噸標準煤用于發電,其余均用于民用和非電行業。“非電行業涉及行業較多,相關行業的排放標準要求也參差不齊,大部分標準限值較為寬松。”他向記者解釋稱,不能直接將不同行業的排放標準限值進行比較,而是要對標準限值自身進行歷史比較,看限值要求這些年有沒有加嚴。
環境商會在調研中發現,還有一些行業(如陶瓷等)原本制定了更為嚴格的排放標準,但在征求意見過程中,行業企業以缺少可靠的治理技術為由予以抵觸,最終出臺的新標準放寬了部分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建議》認為,這些現狀導致當前不少非電行業大氣污染治理技術難以獲得攻關突破,而先進污染治理技術也難以實現產業化和大面積推廣,限制了非電行業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形成技術研發與下游應用的良性互動。
值得注意的是,環境商會在調研中發現,當前非電行業排放標準偏低的問題,客觀上引起火電企業的消極不滿,如果排放標準不能盡快提升到統一門檻,恐將影響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各行業協同控制的整體效果。
為此,《建議》認為,應該嚴格修訂非相關行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此作為行業大氣污染防治的“紅線”,進而切實推動非電行業的環保綠色轉型升級,并帶動大氣治理行業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化進程。
環保動力哪里來?
正向激勵缺失,負向激勵不到位
據環境商會的調研結果,國內玻璃行業平均每條生產線的脫硫脫硝除塵系統投資為八九百萬元,年運行費用400多萬元,新增的環保成本幾乎相當于新建一條玻璃行業生產線。
當前水泥行業脫硝成本約為每噸20~40元,按此測算,我國現有水泥生產線的達標改造成本約170億元。若按年產20億噸水泥計算,全國水泥工業大氣環保設施運行成本將達400億元。“僅以此為例,如缺乏有效的財稅支持措施,企業將沒有動力額外增加環保改造投資,更沒有動力額外增加環保設施運行成本。”《建議》指出。
在推動火電行業進行大氣污染治理方面,環保補貼電價機制是激發電廠加大環保投入的關鍵舉措之一,可歸納為正向激勵。但在非電力領域,目前缺少類似具有可操作性的正向激勵機制,主要依賴于對企業不達標的負向激勵(即懲罰)。
然而,冶金、建材等產業普遍是當地的GDP、就業和信貸大戶!督ㄗh》認為,這就使得地方政府在環境執法中“更多游走在經濟發展與污染治理之間的平衡地帶,無法按照國家環保要求進行達標監管”。正向激勵措施缺位、加之執法不嚴,使得這些行業的污染減排工作進展緩慢。
打破“環保逆淘汰”亂象
落后產能淘汰不到位,影響污染防治整體效果顯現
“十二五”以來,我國水泥、玻璃、陶瓷、冶金、鋼鐵等非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但部分地方“兩高”行業企業新增產能仍在無序增長,且個別地方落實“十二五”落后產能淘汰任務相對遲緩,導致這些行業產能過剩加重產業脫困負擔,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程也產生了一定的阻礙。
作為《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重點任務之一,淘汰落后產能在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改善所在地環境質量狀況的同時,還可有力地倒逼諸多“兩高”行業轉型升級。“兩高”行業落后產能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強度往往遠大于加裝環保設施的先進產能,如若任其長期存在,將使得達標產能項目的大氣治理成效大打折扣,進而影響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整體效果的顯現。
駱建華說:“在很多行業,企業因為提高環保水平而導致成本增加,產品競爭力下降。相反,環保做得不好的企業,反而在市場競爭中占便宜,我們稱之為‘環保逆淘汰’。要實現公平競爭,就必須要求大家都做好環保,不能誰做誰吃虧。”
《建議》指出,要在有效激勵的基礎上,再輔以更為嚴厲的地區排名考核等倒逼機制、更為全面的在線監測監督機制、綠色產品認證及強制采購機制,方可實現全國范圍內有效的從嚴執法,打破工業污染治理中“環保逆淘汰”的產業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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