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完成首臺燃煤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
6月20日,國電蘭州范坪熱電有限公司2號機組超低改造項目順利通過省、市、區相關部門組織的環保驗收。作為甘肅首臺燃煤火電超低改造機組,該項目的完成填補了甘肅省沒有超低排放機組的空白,對全省推進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起到了引領示范和帶頭作用。
國電蘭州范坪熱電有限公司1、2號(2*330MW)燃煤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是利用現有廠區空地及現有脫硝、電除塵、脫硫和濕法電除塵設施基礎上進行技改的,在確保全省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基礎上,首先對2號機組實施了改造。該項目于2016年4月12日開工,6月初完工,總投資4000多萬元,主要建設內容為在原有脫硫增容改造的基礎上增加低低溫省煤器系統,將原電除塵器第三、四電場改為脈沖電源,對鍋爐低氮燃燒器進行改造,更換及加裝SCR脫硝裝置內催化劑等工程。
經蘭州市環境監測站監測結果表明,改造后的煙氣總排放口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三項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分別為3.61mg/Nm3、8mg/Nm3和25mg/Nm3,均低于國家發改委、環保部、國家能源局《關于實行燃煤電廠超低排放電價支持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835號)要求,即在基準含氧量6%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mg/Nm3、35mg/Nm3、50mg/Nm3,預計年減排煙粉塵43.8噸、氮氧化物117.1噸,環境效益顯著,為進一步改善蘭州市空氣質量作出了一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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