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取代PM2.5成廣東省中山市“首要污染物”
為進一步改善廣東省中山市空氣環境質量,中山市環保局日前舉辦中山市VOCs綜合整治政策宣貫會。記者從會上獲悉,臭氧已取代PM2.5成為全市空氣質量最突出的污染因子,今后中山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將以VOCs整治為主。與此同時,2016年度中山市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VOCs整治項目獎勵啟動,企業可在10月14日前申報獎勵資金。
市環保部門介紹,空氣好不好,控制臭氧污染是關鍵。相對于PM2.5,臭氧的成因更復雜,治理的復雜性也更大。環保意義上的VOCs整治,主要是指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揮發性有機物,即甲醛、甲苯、二甲苯等揮發性有機物,它們多來源于印刷、家裝涂料、家具油漆、汽車噴漆、造船等生產企業,是形成臭氧的主要因子,將對人體造成各類呼吸道、心血管疾病等健康影響。據環境監測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中山市臭氧八小時相關濃度均值為102微克/立方米,較去年同期上升14.6%,相比而言PM2.5年均濃度已先行達標,但臭氧污染問題日益凸顯,且控制難度大,將成為中山市未來改善空氣質量的新挑戰。
環保部門透露,根據中山市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情況調查顯示,目前中山市約有2700多家涉VOCs企業,其中省市重點監管企業有154家,主要分布在板芙鎮、大涌鎮、黃圃鎮、火炬區等鎮區,具體防治要點為嚴格監管,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同時加大VOCs治理項目財政扶持力度。其中新建項目需嚴格按照省市相關要求嚴格環保準入,嚴格項目審批;現有企業需更新VOCs調查,確定VOCs排放量,省市重點企業實行“一企一策”綜合整治,明確涉VOCs項目執行的排放標準,VOCs處理工程應參照有關技術規范嚴格執行。通過清潔生產審核提高涉VOCs企業的清潔生產水平,鼓勵企業從源頭削減VOCs污染。
記者了解到,目前中山市2016年度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VOCs綜合整治項目獎勵資金正接受申報,用于獎勵2016年度內實施的VOCs綜合整治項目(包括已驗收、已建成未驗收和建設中的項目),企業可在10月14日前向市環保部門申請。據介紹,2016年,中山市安排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獎勵資金770萬元,重點獎勵采用先進高效的VOCs綜合治理項目、源頭削減示范項目和VOCs泄漏檢測、修復(LDAR)技術試點項目和VOCs在線監測系統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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