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十三五”期間加強城鎮生活污染治理
各地十三五規劃紛紛出爐,五年工作重點皆已公示。
云南年度目標
到2015年底,地表水水環境質量穩中趨好,縣級、州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穩定,地下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到2016年底,地表水優良水體比例達到67.0%以上,珠江、長江和西南諸河流域優良水體比例分別達到62.5%、47.2%和83.3%以上。劣桋類水體斷面比例下降到11.0%以內。
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有所減少。縣級、州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穩定。地下水質量保持穩定。到2017年底,地表水優良水體比例達到69.0%以上,珠江、長江和西南諸河流域優良水體比例分別達到68.7%、47.2%和85.4%以上。劣桋類水體斷面比例下降到11.0%以內。昆明市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玉溪、曲靖等城市建成區力爭基本消除黑臭水體。縣級、州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穩定。地下水質量保持穩定。
到2018年底,地表水優良水體比例達到70.0%以上,珠江、長江和西南諸河流域優良水體比例分別達到68.7%、47.2%和87.5%以上。劣桋類水體斷面比例下降到10.0%以內。州市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縣級、州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穩中趨好。地下水質量保持穩定。
到2019年底,地表水優良水體比例達到72.0%以上,珠江、長江和西南諸河流域優良水體比例分別達到68.7%、50.0%和89.6%以上。劣桋類水體斷面比例下降到10.0%以內。其他設市城市建成區力爭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縣級、州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穩中向好。地下水質量保持穩定。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云南省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工作目標,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
1.狠抓工業污染防治
取締“十小暠企業。到2016年3月底,完成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小型工業企業的排查工作。到2016年底,依法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煉焦、造紙、煉油、煉砷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省環境保護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省國土資源廳、能源局等配合)
專項整治重點行業。在焦化、氮肥、制糖、造紙、有色金屬、農藥、制革等行業開展專項環境治理,新建、改建、擴建上述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省環境保護廳負責)
實施清潔化改造。到2017年底,造紙行業力爭完成紙漿無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漿技術,推進鋼鐵企業焦爐干熄焦技術改造,氮肥行業尿素生產完成工藝冷凝液水解解析技術改造,印染行業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制藥(抗生素、維生素)行業實施綠色酶法生產技術改造,制革行業實施鉻減量化和封閉循環利用技術改造。(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負責)
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自2016年起,開展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集聚區污染治理狀況調查。新建、升級工業集聚區應同步規劃和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現有工業集聚區2017年底應規劃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
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同時,督促集聚區內企業將工業廢水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后,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省環境保護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省科技廳、商務廳等配合)
2.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到2020年底,達到相應排放標準或再生利用要求。滇池、洱海、撫仙湖等重點湖泊流域內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應于2017年底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到2020年底,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紅河州、大理州、麗江市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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