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發布1+1+9組合方案 打響大氣污染治理攻堅戰
近日,西安市政府發布2017年“鐵腕治霾;保衛藍天”“1+1+9”組合方案,明確了我市今年治霾的目標、任務、措施和要求。
“1+1+9”組合方案中,兩個“1”分別指《西安市2017年“鐵腕治霾;保衛藍天”工作實施方案》和《西安市“鐵腕治霾;保衛藍天”督查考核問責工作暫行辦法》,“9”指其中的《煤炭削減專項行動方案》《燃煤鍋爐拆改專項行動方案》《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涉氣重點污染源環境監察執法專項行動方案》《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專項行動方案》《低速及載貨柴油汽車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秸稈等生物質綜合利用專項行動方案》《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和《網格化管理專項行動方案》等9個專項行動方案。
緊盯目標
確保全年優良天數不少于220天
2017年,我市將通過12大類64項重點任務,力爭優良天數大于220天,PM10、PM2.5年均濃度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減排完成省級目標任務。按照《西安市2017年“鐵腕治霾;保衛藍天”工作實施方案》,我市已對各項任務明確了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
加快調整產業結構
灞橋、西郊熱電廠將搬出西安城區
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淘汰剩余落后產能,嚴禁審批和引進高污染、高耗能項目;積極推動廢物利用、垃圾焚燒發電等綠色環保產業。萬元GDP能耗降低3.3%。
逐步將灞橋熱電廠、西郊熱電廠以發電為主調整為以供熱為主;積極協調中省有關部門,長遠將其搬出西安城區。6月底前完成方案調整,年底前提出搬遷規劃。
不斷優化城市布局
規劃建設通風廊道
加快確立有利于污染物擴散的城市組團發展模式,規劃建設通風廊道,確定城市通風廊道的生態控制區邊界,明確城市通風廊道用地控制要求,嚴格空間管制,改善區域生態環境。
結合土門地區、幸福林帶綜合改造,加快推進重點污染企業“退城入園”,年內至少完成5戶以上工業企業“退城入園”任務。對主城區重點污染工業企業摸底調查,制定方案,逐步將重點污染企業從城區搬遷至相關工業園。
嚴控煤炭消費總量
燃氣鍋爐開展低氮排放改造
嚴控煤炭消費總量。完成170萬噸煤炭削減總量任務。應優先拆改城市上風向和通風廊道等地域的燃煤鍋爐。所有20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安裝煙氣在線監控設施。
2018年10月底前,全市20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實施“煤改氣”“煤改電”或煤改清潔能源,不具備改造條件的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17年10月底前100蒸噸/小時以上集中供熱燃煤鍋爐完成改造。對燃氣鍋爐開展低氮排放改造,年內不少于40臺。
積極推進散煤治理。建成區內(除集中供熱外)基本實現“無煤化”。
嚴格管控機動車污染
研究制定機動車總量控制政策
編制機動車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機動車總量控制和年增長控制政策。2017年起分步執行國Ⅴ排放標準。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口、銷售、注冊的車輛,須達到國Ⅴ排放標準要求。
全面完成省上下達的黃標車及老舊車輛淘汰任務。分步推進國I、國II排放標準汽油車,國III排放標準柴油車以及出租車淘汰報廢,國III排放標準渣土清運車輛逐步淘汰。6月底前出臺政策。
積極探索機動車兩個尾號常態化限行辦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按照應急預案執行禁限行措施。從事餐飲泔水清運、家裝垃圾清運、餐飲供貨、廢品回收等低速載貨車,全部更新為達到排放標準的輕型貨車。凡手續不全或達不到國Ⅳ排放標準要求的一律查扣取締。
堅決遏制揚塵污染
嚴格執行“禁土令”
建設單位在施工前,編制揚塵治理實施方案,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列入工程造價。按照圍擋、覆蓋、沖洗、硬化、密閉、灑水“6個100%”和出入口道路硬化、基坑坡道處理、沖洗設備安裝、清運車輛密閉、拆除濕法作業、裸露地面和拆遷垃圾覆蓋“7個到位”的管理標準,對各類工地實行紅、黃、綠掛牌管理制度(綠牌為達標施工、黃牌為警告整改、紅牌為停工整頓)。
城市道路保潔推行“以克論凈、深度保潔”的管理模式,一周內無有效降水時,每周對道路綠化帶、綠化樹沖洗不少于兩次,確保常青常綠。
新增、更新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必須使用新型智能環保車型;出臺鼓勵政策,5月底前完成514輛國Ⅳ排放標準建筑運輸車輛全密閉改造任務。
嚴格執行“禁土令”。凡允許涉土作業項目,應從嚴執行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對措施執行不到位的,一經發現,一律叫停。
綜合治理揮發性有機物
室外露天燒烤統一使用環保爐具
加快推進夜市燒烤攤點規范整治工作。整治淘汰一批設施差、排放大的小餐飲和夜市攤點;室外露天燒烤必須劃定區域集中經營,統一使用環保型燒烤爐具,杜絕散煤燃燒。
全市所有一類餐飲(炒菜、火鍋、油炸等)經營單位和集體食堂,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確保達標排放;營業面積400平方米(或6個灶頭)以上的經營性餐飲單位,必須完成油煙凈化深度治理任務。
加快開展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家具制造、電子制造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完成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自2017年起,全市全面銷售使用水溶性等裝飾涂料,嚴禁使用含高揮發性有毒有害物質的稀釋劑。
全力控制焚燒燃放污染
劃定并公告禁放煙花爆竹區域
嚴格執行市政府關于“繞城高速以內區域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規定。繞城高速以外區縣、開發區參照市政府《通告》,劃定并公告禁售、禁放煙花爆竹區域。按照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10月底前,完成《西安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
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進一步加大秸稈禁燒力度,確保夏秋兩季實現“零著火點”。
推進建筑節能與供熱計量
推行綠色建筑標準
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推行綠色建筑標準和節能評估審查制度,確保設計階段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率達到100%,施工階段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率達到98%。加快推行供熱計量,不斷提高供熱計量面積。
落實網格化管理制度
實行鐵腕治霾網格長負責制
實行鐵腕治霾網格長負責制,細化完善市、區縣、街鎮、村(社區)四級行政主要負責人為網格長的管理制度,嚴格績效考評、責任追究,做到權責明確,履職盡責。
充分利用現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平臺,加快一級(市級)網格化指揮監控平臺建設,完善二級(區縣級)平臺建設,增設固定、流動監測監控點位,實現市、區(縣)平臺聯網,基礎數據實時采集,形成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的鐵腕治霾網格化管理體系。完成時限為9月底前。
持續擴大生態增容
新建街頭綠地廣場60個
年內造林綠化3萬畝,新建街頭綠地廣場60個,新增城市綠化面積500萬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5%以上,新建居住區綠地率不低于30%。在高陵、閻良、臨潼等城市低層上風向規劃建設綠化林帶、生態濕地。
扎實落實“河長制”,全力推進“八水繞長安”綜合治理工程和生態恢復工程。圍繞關中水系建設,加快昆明池、澇河渼陂湖水系生態修復工程;實施渭河灘區整治及灞河、浐河、涇河、潏河、石川河等河流綜合治理;完成李家河水庫、岱峪水庫、甘峪水庫等9個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啟動治理工作。全年新增生態水面2600畝、濕地面積4450畝。
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
修訂完善現行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8月底前,修訂完善現行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9月底前,細化完善應急響應管控清單,實行分級責任管理,確保停工、停產、限產、限行等應急減排措施落地。
加強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完善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工作機制,成立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團隊,為科學應對重污染天氣提供支持。
深入開展鐵腕治霾科學研究
組建大氣污染防治專家團隊
聘請國內著名專家、學者,組建大氣污染防治專家團隊,形成綜合研究體系,分析評估對策與措施。加強霧霾與臭氧形成機理、源解析和污染遷移規律等大氣環境領域科學研究,積極推動技術成果轉化應用。
此外,為確保《實施方案》落實到位,將由市委書記、市長任市鐵腕治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組成“鐵腕治霾辦+督查考核辦+專項工作組”的工作機構。全市將組建8個專項工作組,全市每月召開一次鐵腕治霾工作例會,嚴格考核問責,建立報告制度。
考核問責
區縣開發區考核
實行“一票否決”
為推進“鐵腕治霾˙保衛藍天”工作有效開展,我市制定了《西安市“鐵腕治霾˙保衛藍天”督查考核問責工作暫行辦法》,將對相關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對不作為、慢作為、不擔當、不落實的組織和人員嚴肅問責。
《暫行辦法》規定,相關督查考核問責將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我市將成立“鐵腕治霾˙保衛藍天”督查考核問責工作專項小組,小組辦公室每月將組織召開一次情況分析會,聽取工作匯報;每月組織一次聯合督查、現場檢查;視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擂臺賽”、媒體暗訪等方式進行督查,督查內容分為年度指標和日常指標完成情況。
區(縣)、開發區及市級相關部門(單位)應建立工作臺賬,每月進行自查。對區(縣)、開發區“鐵腕治霾˙保衛藍天”工作年度指標的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區(縣)、開發區實行區域限批,暫停該區(縣)、開發區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民生項目與節能減排項目除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直至其空氣質量改善指標和“鐵腕治霾˙保衛藍天”工作重點任務完成指標合格。同時,取消其市級并建議取消其國家和省級已經授予的環境保護榮譽稱號及上年度涉及環境保護方面的先進評選資格。
此外,《暫行辦法》規定,對月度考核連續兩個月排名后三名的區縣、開發區和市級部門;對發現的問題未按時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門和人員將嚴肅問責。造成重大工作失誤的或上報情況出現重大失實,造成重大影響的,將由市監察局提級辦理,頂格處理。
強力推進
九項行動
保衛藍天
今年全市削減煤炭消費170萬噸
《煤炭削減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全年全市削減煤炭消費170萬噸。縣以上城鎮及建制鎮居民、商業、機關企事業單位使用散煤的,全部由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替代,10月底實現全覆蓋。2017年6月底,全部取締非定點煤炭營銷網點。
9月底前完成全市燃煤鍋爐拆改任務
《燃煤鍋爐拆改專項行動方案》要求,9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燃煤鍋爐拆改任務。加大建成區內燃煤鍋爐排查力度,發現一例20蒸噸以下燃煤設施,限期取締拆除一例。全面推進建成區外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拆改工作,年內完成拆改總量不少于220臺。對燃煤鍋爐提前淘汰或改用清潔能源的,原則上繼續延用2016年地方燃煤鍋爐財政補貼政策。
民用建筑內外墻體涂料強制使用水性涂料
《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要求,我市將在重點行業企業推廣原料替代及工藝技改;加大對企業廢氣治理設施的監管;深入開展飲食業油煙集中治理;集中整治機動車維修企業有機廢氣排放。
4月起,嚴禁含高揮發性有毒有害的稀釋劑在市場上銷售。民用建筑內外墻體涂料強制使用水性涂料,嚴禁使用溶劑型涂料;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內,禁止進行油漆等涂料噴涂作業。
全面整治餐飲油煙污染。對全市400平方米以上含炒菜、油炸、火鍋(有炒料作業)的餐飲單位,開展餐飲油煙污染治理。
全市涉氣重點污染源安裝自動監控設施
《涉氣重點污染源環境監察執法專項行動方案》要求,10月底前對全市涉氣重點污染源全部安裝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并同步實現省、市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系統聯網。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涉氣重點污染源現場執法每月不少于2次,3月底前完成首次填報工作。10月底前,全市環境執法機構配備使用便攜式手持移動執法終端達到100%,《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使用率100%。
依法查處清理取締一批“五小企業”
《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全市范圍內“小散亂污”企業總數量40%的整治任務。10月底前開展無證無照違規經營、環境污染執法專項清理取締整治。依法加大對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的綜合懲治力度,清理取締整治數量不低于摸排總數量的40%。小化工、小木器、小服裝、小加工、小作坊等“五小企業”,依法依規查處一批、清理取締一批。
嚴禁低速汽車在三環路以內(含三環路)通行
《低速及載貨柴油汽車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劃定禁行范圍,嚴禁低速汽車在三環路以內(含三環路)通行,嚴禁載貨柴油汽車每日7—21時在三環路以內(含三環路)通行。3月底前,我市將明確禁行的車輛類型及其禁行區域。10月底前,禁行區域內除公安交管部門核發通行證的車輛外,無低速汽車、載貨柴油汽車在禁行區域內通行。
年底秸稈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秸稈等生物質綜合利用專項行動方案》要求,2017年底,我市的秸稈綜合利用率將保持在90%以上。我市將推進秸稈機械化還田。11月底前,主要農作物秸稈機械化還田量穩定在85%以上。將在鄠邑區、藍田縣各建設1個以建制鎮為單位的秸稈沼氣示范項目。2017年8個涉農區縣建成秸稈飼料化、基料化企業。
建筑施工嚴格執行“6個100%”“7個到位”標準
《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要求,2017年,我市將嚴格執行《建筑施工揚塵治理措施19條》,建筑施工嚴格執行“6個100%”“7個到位”標準。每年的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地鐵項目和市政搶修、搶險工程,以及市政府確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遷、倒土等土石方作業。凡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被市鐵腕治霾辦、牽頭單位通報存在不符合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設工地,嚴格執行“三個一律”,即: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處罰,一律全市通報。
將全市設置為四級網格體系
《網格化管理專項行動方案》要求,2017年,我市將建立市、區(縣)、鎮(街道)、村(社區)四級行政主要負責人為網格長的管理體系。鐵腕治霾網格化管理將結合河長制、路長制通盤開展工作,發揮一級、二級網格組織、指揮、督查、協調的領導作用,重點強化三級、四級網格巡查、發現、上報、及時處置的基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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