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超標信披卻未達標 多公司年報“不夠環保”
“藍天保衛戰”已成今年兩會熱詞,對于環保問題,無論是輿情熱度還是高層關注度,都在不斷上升。但是,一些身處高污染行業的上市公司,信披卻似乎還有些滯后。
此前,證監會已對年報信息披露的內容及格式要求進行過修訂,明確要求“屬于環境保護部門公布的重點排污單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應披露報告期內的詳細的排放情況。但在已披露2016年年報的相關上市公司中,語焉不詳者有之、避重就輕者有之,甚至還有只字不提的,更有個別公司,去年已因排放超標遭環保部公示,但在年報中僅以寥寥數語泛泛而談。對此現象,相關部門已表示,將嚴格環保信息披露要求,研究制定《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南》。
多數企業未嚴格按規定披露
證監會今年1月公布并施行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16年修訂)》第四十二條明確:屬于環境保護部門公布的重點排污單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的規定披露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口數量和分布情況、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定的排放總量,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等環境信息。
據查,被環保部列為2016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共有14312家。其中,國家重點監控排放廢水企業2660家、廢氣企業3281家、污水處理廠3812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21家、重金屬企業2901家、危險廢物企業1637家。上述企業中,涉及上市公司的約有1300多家,且不乏一些知名大企業,如中國石化、中國石油、大唐發電、燕京啤酒等。
而從目前已披露的上市公司年報來看,除個別公司沒有提及相關環保信息外,大多數被列入重點監控名單的公司均有環保信息披露,但所披露的內容詳略不一,有的公司按要求予以完整披露,有的公司則信息嚴重縮水。如兄弟科技,年報中只用幾百字泛泛而談,簡單提了一下企業的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情況。
值得關注的是,有些公司的環保信息披露似乎是“報喜不報憂”:對要求披露的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口數量、排放濃度等一些重要信息輕描淡寫;對所存在的問題及接受環保部門處罰的情況,則僅寥寥數語甚至只字不提。
如在環保部公布的“2016年第三季度排放嚴重超標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及處理處置情況”列表中,安泰集團下屬焦化廠超標,被罰50萬元(至10月21日達標),但這一重要信息在安泰集團1月25日披露的年報中并沒有提及。年報中,公司只表示,報告期內,公司焦爐尾氣SO2、NOx排放量有所超標,超標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司焦化項目原設計采用的是H.P.F煤氣脫硫法,該方法無法實現新標準要求的SO2低于50mg/m3、NOx低于500mg/m3排放濃度……2016年10月初,公司(新建的)焦化脫硫項目已全部建成投運,并已向介休市環境保護局、晉中市環保局申請驗收。
出現類似情況的還有山西焦化。在環保部公布的“2016年第一季度排放嚴重超標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處理處置情況”中,山西焦化曾被給予“限制生產”的處罰(至9月28日達標),但這一信息在公司年報中并沒有體現。
記者還注意到,環保部環境監察局3月13日在“答復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廣東省代表團吳青代表意見的函”中指出:上市公司的信息公開情況并不優于一般企業,其環境社會責任報告往往形式大于內容,公開的內容與質量離法定要求還有很大差距。環保部組織有關單位對165家屬于“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上市公司的環保信息公開情況進行了研究,發現沒有一家公司在嚴格按規定公開環境信息,不到10%的上市公司提及了部分環境信息或指標,僅一家披露了被處罰的相關信息。這難以對環境監管和公眾監督起到實質性的推動作用。
國企責任心比民企強
縱觀上市公司環保信息披露情況,國有控股的要明顯好于民營控股的。
如河北國資委控股的華北制藥,在年報中專設“屬于環境保護部門公布的重點排污單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環保情況說明”欄目,其中披露,公司旗下重點排污單位有三家,分別為制藥總廠、倍達工廠、華勝公司,并以表格形式具體公布了這三家單位的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口數量等。
又如農藥行業的紅太陽和興發集團,也都是環保部公布的2016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從其各自年報的環保信息披露來看,國資的興發集團要明顯優于民營的紅太陽。
紅太陽是3月28日披露年報的,其中,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屬于環境保護部門公布的重點排污單位”欄目下,紅太陽甚至沒有說“是”或“不是”,也沒有發布社會責任報告,其年報涉及環保的內容主要是大段陳述環保理念、環保措施、環保成績等,并沒有嚴格按照證監會規定的格式要求,公布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口數量和分布情況、排放濃度和總量等信息。
而興發集團3月21日年的報中則明確表示,目前,公司旗下有三個“國家重點管控污染源單位”,分別為興山白沙河化工廠、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宜都興發化工有限公司,并逐一對這三家企業的位置、主要污染物、污染治理、環境監測等情況進行了詳細披露。
環保信披監管要動真格
與那些至少表面上還粗略披露一下環保信息的重點監控企業相比,有的公司竟然還表示“尚不能確定公司是否屬于重污染行業”。
如在環保部公布的2016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中,山西焦化赫然在列,涉及多個污染領域。作為重點監控對象,山西焦化在3月21日披露的年報中,并沒有按照信披要求披露有關環保信息。公司除了介紹環保成績外,很少提及所存在的問題,甚至在“屬于環境保護部門公布的重點排污單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環保情況說明”一欄中,公司勾選了“不適用”,還注明“沒有明確的界定文件判斷公司是否屬于重污染行業”。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山西焦化如此表述,似有不認同環保部將其列入重點監控企業之意。
實際上,山西焦化的環保工作并非完美無缺。去年11月26日,環保部在網上通報了督查河北、山西重污染天氣應對情況,其中就點名批評了山西焦化。通報中說:“位于臨汾市洪洞縣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達標治理工程剛剛完成招標,SO2濃度(應)為50-100毫克/立方米左右;因焦爐竄漏等原因,SO2超標排放嚴重,高達500-600毫克/立方米左右;此外,該公司在線監測設施長期疏于維護,采樣管脫落、氧含量異常等故障頻出。”
山西焦化還只是個案之一,根據環保部今年兩會期間對人大代表的答復函,央企與上市公司在環境管理中雖總體表現良好,但同時也存在不少問題。通過對京津冀及山西、山東、遼寧等六省市99家大氣污染重點行業上市企業2016年在線監控數據分析,上市公司達標狀況并未表現出明顯優勢,甚至在個別時段低于平均水平,個別公司在2016年上半年超標情況還較嚴重。
環保部表示,未來會將中央企業、上市公司納入達標計劃工作體系中,全面系統提升其達標排放水平和環境信息披露水平,督促屬于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中央企業、上市公司,嚴格按照《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各項規定開展自行監測并公開結果,并將研究制定《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南》,環保部門還將通過在線監控電子督辦系統嚴懲超標行為。
同時,環保部將加強與國資委、證監會在相關政策制定、執行及信息共享方面的溝通合作,強化實施聯合懲戒,按照《關于對環境保護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要求,每季度將嚴重超標企業名單移送證監會、人民銀行等部門,并在環保部網站、“信用中國”網站向全社會公布,建立健全懲戒效果定期通報機制。
證券監管部門方面,已有監管高層日前在博鰲亞洲論壇表示,目前正研究是否有可能對所有上市公司都提出污染物排放方面的強制性披露要求。如果能完成這件事,將更加有利于綠色金融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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