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治理大氣污染預備“雙清零”
蘭州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蘭州市燃煤小火爐改造工作方案(2017~2019年度)》(下簡稱《方案》)。蘭州市將利用3年左右時間消除近郊四區以及蘭州高新區重點防控區域內居民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及其燃用設施,實現近郊四區及蘭州高新區重點防控區域民用煤及其大氣污染物排放“雙清零”,市區季節性煤煙污染削減至最低程度。
今年年底取締居民燃煤小火爐
依據《方案》,全市民用煤燃燒污染綜合治理的對象包含使用原(散)煤、洗選煤、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木柴、秸稈、鋸末、家具邊角料、廢舊塑料橡膠等各種可燃性高污染燃料以及小火爐、茶浴爐、鍋爐、炒貨爐、烘焙爐等燃用設施。全市將利用3年左右時間消除近郊四區以及蘭州高新區重點防控區域內居民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及其燃用設施,實現近郊四區及蘭州高新區重點防控區域民用煤及其大氣污染物排放“雙清零”,市區季節性煤煙污染削減至最低程度;遠郊縣區逐步實行優質煤炭配送,2018年底前基本實現民用煤煤質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雙可控”。2019年~2020年冬季采暖期全市實現城區內無散煤、城區外無煤煙的目標。
2017年底前全部取締近郊四區大氣污染防治示范區和高污染燃料示范區范圍內的居民燃煤小火爐,同步完成所有公用單位以及市場、商鋪(戶)、餐飲、未集中供暖樓院的小火爐、茶浴爐、炒貨爐、烘焙爐等燃煤設施的取締改造,其他大型供熱、公用燃煤設施全部完成清潔能源改造、提標治理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或關閉、搬遷。
2018年10月底前近郊四區所有未實現集中供暖且具備改造條件、居民意愿改造的居民樓院,結合“三不管”樓院整治和“城中村”改造同步實施供熱設施改造,有條件的納入現有熱源實施并網改造,解決居民“住樓房、燒火爐”的問題。近郊四區已列入2019年(含)前城區棚戶區改造計劃的居民小火爐可列入年度自然淘汰范圍,未列入2019年前城區棚戶區改造計劃的居民小火爐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煤改電等過渡性改造措施;其他區域要逐年開展治理,2019年10月底前徹底解決居民散煤取暖和餐飲的問題。
推行清潔能源替代等治理方式
根據蘭州市實際情況,近郊四區主要推行清潔能源替代、推廣建筑節能與集中供熱等根本解決措施,其中清潔能源替代主要包括電能、天然氣、太陽能、氣源熱泵、地源熱泵、石墨烯等,近郊四區及蘭州高新區重點防控區域要結合替代技術的先進性與可靠性、一次性投資、運行成本以及維修維護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選擇太陽能+電、太陽能+燃氣等合適的清潔能源替代技術;推廣建筑節能主要結合全市計劃做好樓體節能改造和二次管網改造工作;集中供熱改造要結合熱電聯產企業、集中供熱站實際供熱能力和管網建設情況,在重點覆蓋區域進行推廣。遠郊縣區主要推行優質煤替換、使用節能環保爐具等過渡性措施,具備條件的縣(區)政府駐地鎮可參照近郊四區推行清潔能源替代、推廣建筑節能與集中供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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