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臭氧層需積極應對替代技術挑戰
胡建信,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主要從事痕量有機污染物控制(國際履約)對策研究。先后擔任《蒙特利爾議定書》化學品技術選擇委員會委員和科學評估委員會成員等。牽頭完成編制十余個行業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計劃、國家控制HFCs排放戰略對策建議等。
8月22日,北京大學胡建信教授團隊與來自美國麻省理工、科羅拉多大學,荷蘭國家公共衛生與環境研究所(RIVM)和美國加州大學等機構的知名學者在環境科學與工程學科頂級期刊《EnvironmentalScience&Technology》聯合發文,評估中國履行《蒙特利爾議定書》的環境成效。中國保護臭氧層活動開展了30余年,取得了哪些成效?當前又面臨哪些挑戰?9月16日是國際臭氧層保護日,本報記者為此采訪了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胡建信。
對話人: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胡建信
采訪人:本報記者劉蔚
中國在保護臭氧層的同時對應對氣候變化做出了哪些貢獻?
20年中淘汰ODS帶來的協同減排溫室氣體相當于中國一年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中國環境報: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生產國和消費國,中國的保護臭氧層活動引起世界關注。您和國內外專家在《EnvironmentalScience&Technology》聯合發文評估中國履行《蒙特利爾議定書》的環境成效。請問研究中如何評價中國保護臭氧層活動的貢獻?中國累計淘汰了多少ODS?對保護臭氧層做出了哪些重要貢獻?
胡建信:自加入《蒙特利爾議定書》以來,中國一直積極開展履約行動。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中國就以減少ODS需求為目標,減緩ODS生產和消費的增長趨勢。中國在1998年達到ODS消費峰值,也同期達到排放峰值(8萬噸CFC—11消耗臭氧當量)。隨后中國開始了進一步減排行動,在2010年完成了第一代ODS生產和消費的淘汰。多數ODS消費是延遲排放,文章估算2014年中國第一代ODS排放量已經下降到2.2萬噸CFC—11消耗臭氧當量;在嚴格履約的前提下,這一排放量將逐步下降到零。
與沒有執行《蒙特利爾議定書》相比,單純從原來ODS消費領域來說,當前中國氫氯氟烴(HCFCs)和氫氟烴(HFCs)的年消費量超過40萬噸,這至少是替代淘汰了的第一代ODS數量水平。或者說,中國利用HCFCs和HFCs替代淘汰了超過40萬噸的氯氟烴(CFCs)、哈龍和四氯化碳等第一代ODS。當然,中國還采用環戊烷、異丁烷和液化石油氣等替代了大量CFCs的應用。
中國環境報:中國在保護臭氧層、使用ODS替代品過程中,對應對氣候變化方面做出了哪些貢獻?
胡建信:由于CFCs是高GWP值溫室氣體,因此,替代淘汰CFCs的過程,也是溫室氣體減排的過程。文章研究了中國控制ODS協同的氣候效益。1995年~2014年期間累計避免的凈排放量為110億噸CO2當量,大于某些文章估算的中國2014年CO2的排放總量(即96.8億噸)。也就是說,中國在實施《蒙特利爾議定書》之后,20年中淘汰ODS帶來的協同減排溫室氣體相當于中國一年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中國從多邊基金獲得約12億美元的資助,這個資助是用來削減上述ODS;而如果我們假設這個資金用來削減CFCs類溫室氣體,協同保護臭氧層,則實施減排單位減排成本相當于0.4美元/噸CO2當量,遠遠低于歐盟碳排放交易計劃披露的2008年4月~2014年12月期間2.9美元/噸~37.8美元/噸CO2當量的價格。
對下一步保護臭氧層工作有哪些政策建議?
必須加強替代品和替代技術的研究開發,積極推動環境友好替代技術的市場化
中國環境報:您認為保護臭氧層工作在目前階段有什么特點?有哪些機遇和挑戰?
胡建信:按照最新的臭氧科學評估報告,預計北半球中緯度地區在2030年臭氧層的豐度將恢復到1980年的水平。南半球預計2050年,而南極將更晚一些年份才能夠恢復。這個估算是假設各國能夠按照《蒙特利爾議定書》的時間表和規定,淘汰和控制全部受控物質;是假設氣候變暖對臭氧層的恢復影響有限。
而遵守《蒙特利爾議定書》的規定,替代淘汰當下還在使用消費的HCFCs,在替代品和替代技術方面會面臨挑戰;維持已經實現的淘汰CFCs和哈龍等的成效需要法律法規、監督管理來保障。中國在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替代淘汰CFCs的過程兼顧了技術改造和更新,所有的原有CFCs哈龍行業都在替代的過程中發展壯大,技術水平得到提升,市場更大。今后淘汰HCFCs的過程依然為中國提供了技術升級和市場的機遇,但相比替代CFCs,目前進一步替代HCFCs的難度更大,因為中國和世界其他市場對環境友好的產品要求越來越高,產品本身的技術提升空間也在變小。這是我們不可避免的技術挑戰。
另外,由于我國不同地區發展程度不同,不同行業技術發展也參差不齊,對依據法律法規的監督管理也將要求更高。因此,進一步完善符合國情又不失嚴苛的法律法規,落實監管,也將是一個挑戰。
中國環境報:對下一步保護臭氧層工作有哪些政策建議?
胡建信:保護臭氧層以及消除保護臭氧層過程帶來的其他環境問題(如減排HFCs),將依然會持續幾十年。一方面,我們將繼續減排HCFCs以及HFCs;另一方面,還要保障已經替代淘汰的領域不再反復。
針對未來的工作,首先,要進一步基于《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完善落實相關規定,加強監督管理,保障按照《蒙特利爾議定書》的時間表和規定,淘汰和控制全部受控物質。
第二,替代淘汰另一個保障是有合適的替代技術。因此,必須加強替代品和替代技術的研究開發,積極推動環境友好替代技術的市場化。
第三,中國必須有自身評估履約成效的能力,評估ODS及其替代品的環境影響。因此,要加強這一領域的科研能力和投入,開展我國保護臭氧層的成效評估,識別和評估ODS及其替代品存在的問題。
第四,借助網絡時代,積極開展深入廣泛的公眾宣傳將有效促進淘汰活動,也能增強公眾的監督能力,盡可能避免消費、使用、排放ODS。
中國環境報:對于地方生態環境部門來說,如何配合做好保護臭氧層工作?
胡建信: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在CFCs和哈龍淘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地方相關部門是最終協助企業落實替代淘汰ODS的部門,是監控替代淘汰成效的直接單位。
過去幾十年通過地方ODS淘汰能力建設項目,各省、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都建立了相應的淘汰ODS管理機構。今后需要針對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執法人員和企業環保負責人等進一步開展培訓工作。
除協助推進企業淘汰替代ODS、監督淘汰成效之外,在未來的工作中,地方政府可以通過頒布地方性淘汰ODS的政策法規,鼓勵先進技術在地方的應用,對地方銷售的產品提出更高的與環境相關的標準要求。
地方也是最接近企業和公眾的部門,地方政府的宣傳也將是有效的,積極開展廣泛的公眾宣傳也將促進地方企業的淘汰替代行動,增強公眾的監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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