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污水罐坍塌事故已致10死 安委辦:全面摸底排查
中新網12月17日電 據應急管理部網站消息,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日前就“12·3”浙江海寧污水罐坍塌事故發布通報稱,該事故已造成10人死亡、3人重傷。國務院安委辦要求,各地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內輕工、紡織行業企業污水罐等環保設施逐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
通報稱,2019年12月3日17時19分許,浙江省嘉興海寧市許村鎮蕩灣工業園區內海寧市龍洲印染有限責任公司發生污水罐體坍塌事故,目前,已造成10人死亡、3人重傷。
據初步了解,該公司有3個厭氧污水罐(以下簡稱污水罐),其中1號污水罐(呈圓柱形,直徑24米,高30米,容積約1.3萬立方米)發生坍塌,砸中相鄰的海寧市都彩紡織有限公司和海寧市億隆紡織有限公司部分車間,造成部分廠房倒塌。同時,罐體內大量污水向廠房內傾泄,廠區內工人被傾泄的污水沖散,部分工人因廠區內囤放的布匹坍倒受壓。
通報指出,該起事故暴露出事故企業安全意識薄弱,未識別環保技改項目帶來新的安全風險,對安全隱患視而不見,相關設施一直帶病運轉;事故企業所在工業園區管理混亂,環保設施建設忽視安全因素,對項目建設帶來的企業間風險辨識管控不到位,管理存在重大安全漏洞。具體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通報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各地區、各部門、各企業要深刻認識抓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安全發展理念,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安全生產擺在突出位置,將安全生產貫穿于產業轉型升級、重大設施改造、園區集聚管理等全過程,嚴把環保設施建設項目設計、選址、建設、運營關,以高度負責精神抓實抓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要集中力量下大決心,采取果斷有效舉措,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堅持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
二要全面開展摸底排查,堅決整治消除重大安全隱患各地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結合正在開展的全國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內輕工、紡織行業企業污水罐等環保設施逐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摸清企業底數及其污水處理等環保設施安全現狀,重點排查污水罐等環保設施的規劃、選址、設計、建造、使用、報廢等各環節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評估污水罐坍塌風險及影響范圍,并將排查情況登記造冊。
特別是浙江省,要舉一反三,結合本省實際,突出“三類園區、三類企業、三類設施”集中整治重點,全面排查盲區死角,落實排查整治要求。各地區要加強對此次安全隱患大排查的執法檢查,堅持立查立改、邊查邊改,切實督促企業整改落實到位。對情節嚴重的或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要依法依規采取停產整頓、吊銷證照、關閉取締等措施。
三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堵塞安全生產漏洞。各地區要切實擔負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真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好輕工、紡織行業污水罐等環保設施安全隱患大排查工作。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根據職責分工,發揮專業優勢,加強工業園區、企業環保設施和在建項目的安全監管,充分研判因環保設施建設運營帶來的新風險,健全完善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切實防止因風險積聚形成重大安全隱患。各有關企業要落實環保設施安全運行的主體責任,集中開展風險評估和隱患自查自改,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通報最后稱,元旦、春節臨近,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針對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特點,統籌做好節日期間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加強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狠抓各項安全防范責任措施落實,堅決防范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廣大人民群眾過一個歡樂、安康、祥和的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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