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趟出環評改革新路不斷釋放政策紅利
更新時間:2020-09-28 10:24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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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欄的話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勝之年。五年來,各地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因地制宜,采取堅實舉措,有力推動治污攻堅的深入開展,取得了顯著成效。為宣傳好“十三五”期間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保工作取得的成就,總結經驗,保障“十四五”順利起航,本報特開設了《“十三五”治污攻堅回眸》專欄。
9月23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在濟南舉辦省級權力事項委托協議簽訂儀式,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廳長宋繼寶與7市生態環境局、17個國家級開發區等27個單位負責同志現場就5項省級行政權力分別簽訂協議。其中,建設項目環評省級審批權限除跨市的項目外均予以下放,實現了應放盡放、減無可減、放無可放,賦予各市更大的發展自主權。
“2020年是山東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工作攻堅年’。環評作為生態環境部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一環,是在發展中守住綠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線。”宋繼寶說,“今年我們結合疫情防控形勢,深化制度創新,加快流程再造,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環評制度改革的指導性文件,不斷釋放政策紅利,全力以赴助推復工復產,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實現應放盡放,加大簡政放權工作力度
為持續推動“放管服”改革,山東省不斷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強化生態環境保護體系中的源頭預防,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一級巡視員葛為硯對記者說:“前期,山東省政府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對部分省級行政權力事項進行了下放。此次省級權力事項委托協議簽訂儀式的舉行,不僅對委托下放的事項內容進行了明確,也確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劃分和監管措施,今后還會加大業務培訓力度,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切實保障放權質量和效果。”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從自身查找問題、挖掘潛力,對環評審批的全過程進行流程再造,制定出臺了《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評文件評估審查內部程序規定(試行)》,針對環評審批的受理前服務、受理、評估、審查和調度通報等環節明確流程、時限和要求,實行容缺受理、并聯辦理,強化主動服務意識,提前介入,將項目遇到的生態環境問題解決在報告書編制過程中,審批時限壓縮至25個工作日,審批效率明顯提升。
“今年是山東全面構建現代化高鐵網絡的關鍵一年,有9條鐵路線計劃開工。”濟青高速鐵路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對優化環評服務工作深有感觸,“省生態環境廳在鐵路項目環評辦理上服務非常到位,不但明確了聯絡員實時跟蹤進展,提前指導環評報告書編制,而且還出臺了很多好的政策。比如,對有些鐵路線路確實無法避讓生態保護紅線的,及時提醒我們去自然資源部門辦理手續,而且其意見不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大大提升了審批效率,服務非常貼心,讓我們切實感受到了政府部門為企業排憂解難的決心和暖暖熱忱。”
提升服務水平,助推重大項目落地建設
為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出臺了《優化環評審批服務助推重大項目建設的若干措施》,提出加大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簡政放權力度、完善服務重大項目落地機制、全面建立服務企業會商機制等十項措施,指導全省加快推進重大項目落地。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許可處處長臧一劍對記者說:“今年,我們主動對接發展改革、交通運輸、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以及16市,梳理全省重大項目1330個,省級審批重大項目31個。對省級審批重大項目逐一明確服務聯絡員,逐個跟蹤進展,列出問題清單,研究解決措施;對市級審批重大項目每月調度一次,跟進指導服務,督促加快審批。針對服務重大項目過程中企業反映的普遍性問題,已召開兩次鐵路、公路行業環評對接會,進行答疑解惑和政策解讀,起到了良好的服務效果。”
許可處一級主任科員李衛兵作為重大項目的聯絡員,在服務項目環評辦理的過程中,深入一線、靠前服務,從項目立項起就跟蹤環評工作進展,先后30余次到現場開展“一對一”的上門服務,為項目環評辦理過程中的各項要件各處奔走。
李衛兵告訴記者:“有一個項目是省里的新舊動能轉換重點工程,它的上馬對于山東產業結構調整影響重大。為切實為企業做好服務,廳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克服疫情困難,常常通宵召開視頻調度會,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研究解決方案,這種敬業和服務精神一直引領著我們環評工作者不斷前行。”
針對園區發展環境優化,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還出臺《環境影響區域現狀評估實施細則(試行)》,進一步簡化環評文件編制,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間,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積極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建立正面清單的工作部署,印發《山東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豁免管理名錄(2020年本)》,在生態環境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十大類30小類行業豁免范圍的基礎上,對二十二大類47小類原需登記表備案的建設項目,實行環評長期豁免管理,受到廣大小微企業歡迎。
同時,印發《山東省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將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的部分行業納入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對十八大類46小類實行環評告知承諾,并明確了申請材料和辦理流程,對3036個項目實施了告知承諾制審批,切實助推相關行業企業復工復產。
著力放管結合,實施事中事后靶向監管
省級環評審批權限下放后,工作重點進一步由重事前審批向重事中事后監管轉變。
山東省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強化對環評文件編制單位、編制人員和環評專家的監督管理,督促指導各市按要求加強管理,對相關單位、個人實施失信計分或處理處罰。
出臺《山東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技術復核工作方案(試行)》,自2020年起開展環評文件技術復核,倒逼環評編制單位提升能力水平,提高環評文件編制質量,上半年已組織對66個項目開展了技術復核。
在疫情防控期間,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推行環評“不見面審批”,指導各市開展“網上辦”審批服務、“不見面”技術審查、“零接觸”現場踏勘,確保疫情防控和項目建設同推進、兩不誤。
依托大數據平臺建立生態環境大數據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子系統,為實現全省環評審批業務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供技術保障。同時,推進環評“陽光審批”,落實建設項目環評信息的全過程、全覆蓋公開,暢通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渠道,確保公眾能夠方便獲取建設項目環評信息,保障可能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公眾的環境權益。
葛為硯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探索環評改革方向,研究制定關于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的實施意見,充分發揮規劃環評的宏觀引導功能,進一步提高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效率。同時推動《山東省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盡快出臺,為規劃環評落地和項目環評簡化提供法律保障。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將持續提升環評審批服務水平,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為山東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貢獻力量。”葛為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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