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電環保仍有挖潛空間
“‘十三五’時期,火電行業提效增效,超低排放深入實施,燃煤電廠常規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碳排放總量增長有效減緩。但是,環保監管問題突出、二氧化碳未納入環境治理體系,這兩項能力建設亟需加強。”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火電中心副主任莫華近日在該評估中心舉辦的“2020年度火電行業環境保護研討會”上表示。
記者注意到,除了莫華提出的上述問題,與會的火電行業專家還就“十三五”期間火電行業環保工作成績、“十四五”火電環保工作的重點等話題展開研討。
火電環保成效明顯
公開數據顯示,截至8月底,全國6000千瓦及以上電廠裝機容量19.6億千瓦,火電12.1億千瓦,占比61.73%。
國電環境環保研究院院長朱法華指出,我國已建成全球最大清潔煤電供應體系,目前所有火電廠除塵、脫硫、脫硝都實現了超低排放,為大氣污染治理發揮了重要作用。
作為清潔利用煤電最具代表性的技術,超低排放,目前已成為“清潔煤電”的代名詞之一。莫華指出,電煤機組供電煤耗進一步降低,處于世界領先水平。今年全面實施超低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后,火電行業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占全國工業排放量比重將降低至10%以下。
除大氣治理外,火電行業在廢水、固體廢物等方面也取得顯著的節能減排效果。莫華介紹,近幾年,火電發電耗水量、廢水排放強度持續降低,廢煙氣脫硝催化劑約70%實現了回收再利用。
“在廢水方面,很多電廠已實現廢水零排放,還有技術可以實現‘電廠零補水’,即用水從煤和空氣提取,也可提取煙氣中的水進行回收利用,這在以前難以想象。固廢方面,我國對煤電灰渣的綜合利用率非常高,基礎設施建設基本‘消化’了電廠固廢。”朱法華補充道。
排放治理還有空間
火電行業節能減排成效顯著,但在排放領域還有很大的治理空間。
“脫硫廢水管理方面,現有政策規范與國家、地方最新環保要求不匹配,經常不具備操作性。同時,脫硫廢水處理技術尚未開展標準化、系統化評估工作,處理技術路線較多,部分存在概念炒作情況,實際水平參差不齊。”莫華直言。
華電電力科學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朱躍對此表示認同。他指出,目前火電行業水務管理粗放,優化用水需求迫切。“根據《火力發電廠節水引導》,全廠水耗指標,未能達到標準值的火電企業占比26%,大多數空冷、直流冷卻機組耗水率無法達到節水導則的標準要求。”
業內專家一致認為,目前火電環保的問題,歸根結底主要集中在制度規范和監管執行方面。“部分企業取得排污許可證后‘萬事大吉’,對取證后的執行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技術規范認識不足,排污許可申報及執行過程存在技術偏差,埋下了問題隱患。”朱法華說。
在莫華看來,火電行業環境監管確實存在不少問題。“例如,缺少自動檢測數據,執法尺度難以確定。缺乏明確的行業環境監管規則,且對火電企業竣工環保自行驗收監管與執法力度不夠,環境執法存在多頭管理和交叉執法的突出問題。”
莫華還指出,國家鼓勵煤電廠摻燒廢棄物,但必須高度重視潛在的生態環境風險。“電廠摻燒廢棄物的發展規劃不清晰,環境準入要求不統一,摻燒物種類五花八門,污染物控制與配方要求混亂無序,源頭管理存在漏洞。”
碳減排、資源化利用是趨勢
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專家也就“十四五”期間如何發展“清潔、安全、高效”的煤電體系各抒己見,其中“控制火電企業溫室氣體排放”被多次提及。
中電聯的數據顯示,2019年,單位火電發電量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約838克/千瓦時,比2015年下降了12克/千瓦時。2019年火電行業排放二氧化碳約43.28億噸,在全國碳排放總量中的占比超過40%。
莫華表示,我國火電環保工作將溫室氣體納入環境管理勢在必行,但面臨一系列挑戰。“二氧化碳納入環境管理具備納入環境立法體系的理論依據,但缺乏法律支撐;具備環評、排污許可等管理基礎,但融合存在難點;具備減排的技術條件,但缺乏系統科學評估。”
朱法華表示,“十四五”期間火電行業碳減排,一定要突出示范意義。“目前,溫室氣體管理手段以政策調控和碳交易為主,歐盟溫室氣體管理體系日趨成熟,我國有必要創新溫室氣體控制思路,探索將溫室氣體納入環境管理,實現溫室氣體和污染物協同控制。”
朱法華認為,“十四五”期間,火電在環保領域將朝著資源化方向發展。氣,從超低排放到優化有組織、覆蓋物組織排放;水,從實現達標排放到‘減排+資源化’;固,從綜合利用到危廢資源再生。“目前,我國硫磺還需要進口,煙氣里的二氧化硫是否也可以資源化?煙氣中的二氧化碳是不是能加工為化工品原料?這些都要考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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