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實驗室管理手冊|通用版
為使實驗室監測數據準確、可靠,現編制實驗室管理手冊。
一、樣品的采集及管理
1、污水處理設施效率監測采樣點的布設
a、整體污水處理設施效率監測時,在各種進入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的入口和污水設施的總排口設置采樣點。
b、對各污水處理單元效率監測時,在各種進入處理設施單元污水的入口和設施單元的排口設置采樣點。
2、采樣點位的管理
a、采樣點位應設置明顯標志,采樣點位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動。
b、經設置的采樣點應建立采樣點管理檔案,內容包括采樣點性質、名稱、位置、采樣頻次等。
c、采樣點位的日常管理,經確認的采樣點應符合《城市污染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60-94、《城市污染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DBJ04-266-2008標準中的規定。
3、水樣采集
1.采樣頻次
對于污水處理設施能正常運行使污水穩定排放,則污染物排放曲線比較平穩,監督監測可以瞬時采樣;對于排放曲線有明顯變化的不穩定排放污水,要根據曲線情況分時間單元采樣,再組成混合樣品。正常情況下,混合樣品的單元采樣不得少于兩次。如排放污水的流量、濃度甚至組分有明顯變化,則在各單元采樣時的采樣量應與當時的污水流量成比例,以使混合樣品更具有代表性。
2.采樣方法
a、污水的監測項目按照行業類型有不同要求
在分時間單元采集樣品時;測定pH、C0D、B0D5、D0、懸浮物等項目的樣品,不能混合,只能單獨采樣。
b、不同監測項目要求
對不同的監測項目應選用的容器材質、加入的保存劑及其用量與保存期、應采集的水樣體積和容器等見表1。
c、實際采樣位置的設置
實際的采樣位置應在采樣斷面的中心。當水深大于lm時,應在表層下1/4深度處采樣;水深小于或等于1m時,在水深的l/2處采樣。
3.注意事項
a、用樣品容器直接采樣時,必須用水樣沖洗三次后再行采樣。
b、采樣時應注意除去水面的雜物、垃圾等漂浮物。
c、用于測定懸浮物、B0D5、D0等水樣時,必須單獨定容采樣,全部用于測定。
d、在選用特殊的專用采樣器(如油類采樣器)時,應按照該采樣器的使用方法采樣。
4、樣品的保存
水樣采集后,應盡快送到實驗室分析。如果樣品需短期貯存,冷藏是短期內保存樣品的一種較好的方法,對測定基本無影響。但需要注意冷藏保存也不能超過規定的保存期限,冷藏溫度必須控制在4℃左右。溫度太低(例如≤0℃),因水樣結冰體積膨脹,使玻璃容器破裂,或樣品瓶蓋頂開失去密封,樣品受沾污。溫度太高則達不到冷藏目的。
二、檢測過程的管理
1、檢測過程質量保證
1)定期使用有證標準物質(樣品)進行實驗室內比對
a直讀式監測儀器除按檢定周期進行槍定外,還應定期使用有證標準物質進行比對,并做好記錄,保證監測儀器的準確性。
b新開展項目的方法驗證中,有標準樣品的項目,均要進行有證標準樣品測試,其測定結果,可作為評價該項目實驗報告準確度和精密度的重要依據。
2)用相同或不同的方法進行重復檢驗進行新開展監測項目或監測方法改進的方法驗證時,對同一樣品或標準樣品采用相同或不同的方法進行重復檢驗,可對方法的準確度和精密度做出更科學的判斷。
3)分析過程中,可隨批加測標準物質,以使檢測數據準確可靠。
2、監測人員按時填報質控數據報表
經相關人員校核后,報負責人審核。質控報表與監測原始記錄一起歸檔。
三、儀器設備的管理
1、監測儀器設備的使用
1.儀器設備的使用人員應學習使用說明書,熟悉掌握儀器設備的結構、性能、操作規程及保養方法,經實驗室負責人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崗證,經授權才可操作指定儀器設備。
2.主要儀器的操作規程,由室負責人組織編寫。其主要內容包括:操作順序、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及日常保養等。
3.見習人員在持證人員指導下操作儀器設備;有操作能力的外單位人員操作儀器設備,須經廠長批準,在實驗室指定人員監護下進行。
4.操作人員使用儀器設備時,應認真填寫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包括使用前、使用中、用后的狀態,年終交相關人員歸檔保存。
5.使用過程中,儀器設備出現異常,如有過載或錯誤操作,或顯示的結果重復性不符合要求,有粗大誤差,結果可疑,或通過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加以“設備停用”標識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經重新校準合格后再使用。
6.儀器設備使用完畢后,應切斷電源、水源、氣源,清理現場并加蓋防塵罩。
7.若設備脫離了實驗室的直接控制,實驗室應確保該設備返回后,在使用前對其功能和校準狀態進行檢查并能顯示滿意結果。
2、儀器設備與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校準
1.儀器設備的撿定和校準工作由質監科負責管理。建立計量器具臺帳和需檢定校準的儀器設備臺帳,并制定儀器設備的年度檢定計劃,報廠長批準后,組織實施。
2.根據儀器設備的檢定周期,實驗室負責人對到期的儀器設備督促到有關部門進行檢定,相關人員應積極配合儀器設備的檢定工作,不得有漏檢現象。
3.未經定型的專用監測儀器設備需提供相關技術單位的驗證證明。無檢定規程的由實驗室,按己審批的自校方法進行校準。校準原始記錄必須包括:校準日期、設備名稱、采用校準計量器具名稱、校準過程、計算過程和校準結果以及判定是否符合技術要求。校準合格后,將原始記錄存入儀器設備檔案。
4.根據校準部門出具的檢定或校準結果報告(包括自校報告),和儀器的在用情況,對在冊的每一臺儀器設備分別貼“合格證(綠色)、準用證(黃色)、停用證(紅色)”標志。
5.凡停用的儀器設備不準用于監測,停用后須啟用的儀器,經校準合格后方可使用。
6.每一臺儀器設備的檢定或校準報告,由相關人員存入儀器設備檔案內。
3、儀器設備的維護與保養
1.實驗室儀器設備發現故障后的維修,須填寫儀器設備維修記錄表,在表中應詳細填清故障排除情況、參數偏差大小及維修結果,并應在設備使用記錄上進行記載。維修記錄表應及時交綜合質控室存入儀器設備檔案。
2.操作者應自覺愛護儀器設備,使其保持清潔,處于良好狀態。每臺儀器設備應有專人管理和保養。
3.各分析室應做好儀器設備的日常保養。電子儀器注意防潮,應定期開機通電;光學儀器應保護好鏡頭;光路系統應避免陽光直射;其它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執行。對使用頻率較低的儀器,應經常試運轉并記錄,確保隨時使用。
4.無法修復的儀器設備或維修后計量檢定校準不合格及超過檢定周期的儀器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紅色停用標志,存放在設備庫中(大型設備可就地封存),與在用設備加以隔離。
4、儀器設備的核銷與報廢
儀器設備的轉讓、出賣、無修復價值的報廢,由實驗室上級部門負責上報公司,經審批后移交廠庫房封存。
四、檢驗方法的選擇及使用
1、標準檢測方法的選擇和使用
1.實驗室人員檢測項目使用國家標準、城建行業標準、其他相關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現行有效的分析方法標準。
2.檢測人員要熟悉和掌握所承擔檢測項目的檢測方法、檢測步驟、儀器操作規程、儀器狀態、環境條件要求、數據計算分析和修約值判定。
2、非標準檢測方法的選擇和使用
1.對于沒有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方法的檢測參數,要盡量選擇由知名技術組織或有關科技文獻或雜志上公布的檢測方法。
2.選擇的非標準檢測方法應經公司確認。
3、檢測方法的收集和保存
1.由相關人員收集與檢測業務有關的標準,其它部門負責人應積極協助收集標準。
2.在用的檢測標準應每年度由相關人員查新確認一次,隨時更新,清除作廢的標準。
3.保存的標準原件不得隨意借出,可向申請人借出(或發送)復印件。
五、化學試劑管理
1、危險品的采購
危險品的采購,由實驗室填寫消耗材料申購計劃表。除了寫清危險品名稱、規格、數量外,還應特別說明該危險品的危險特征及安全注意事項。申購計劃表經審批后,應持申購表和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備案證明進行采購。采購人員在采購危險藥品時,應嚴格按安全注意事項,做到輕拿、輕放、不倒置、平穩運輸,高溫下不做長時間停留等。危險品的采購也可由廠商或經銷商直接送貨。
2、驗收和保管
1.倉庫管理員對送達實驗室的危險品進行驗收,并在危險品管理登記表上進行登記。驗收登記后,進貨單由倉庫管理員保存,危險品移送倉庫內。危險品在倉庫分類存放、標識清楚。注意防盜、防火、防水、通風、遮光等,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2.劇毒化學試劑應存放在藥品庫房保險柜中,保險柜鑰匙和密碼分別由化驗室負責人和倉庫管理員掌握,實行雙人雙鎖管理。易燃易爆、強酸強堿藥品必須存放在藥品庫房里。
3、危險品的領用
1.檢測人員需要領用危險品時。須嚴格履行出入庫和審批手續。應到倉庫管理員處辦理領用危險品手續,并在危險品管理登記表上簽字,由實驗室負責人審批同意后領用。領用的危險物品由檢測人員保管。
2.檢測人員領用劇毒化學試劑時,應有實驗室指定的專人、倉庫管理員、檢測人員三人同時在場。
3.倉庫管理員在劇毒化學試劑用量登記表上分類詳細記錄危險品的進出數量,并應保管好,做到進出都有據可查,帳物相符。
4.檢測人員在使用危險物品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操作程序進行使用,檢測期間的危險物品由檢測員保管,檢畢物品應進行無公害化處理,不得污染環境。有回收價值的剩余物品應妥善保管、貯存,并標明物品名稱、特性,以防與其它物品混淆。
5.檢測人員在稀釋或使用劇毒化學試劑時,應有兩人同時在場。未經辦理審批手續,任何人不得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化學危險品。
六、事故防范制度
1、預防及救急小組每年召開兩次組員會議,安排落實各項工作。定期檢查監督各部門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各監測員應做好日常檢查工作。每次在實驗室開放使用前要檢查電路、電器、水管、多媒體設備等各類硬件設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做到及時處理,及時報告,每天下班前應關閉所有的水、電、通風系統等;大型儀器管理人員嚴格按規范操作管理,確保安全。
3、實驗室室主管督促各監測員進行三常檢查工作,并做好經常性的隨檢工作。對各監測員反映的問題要及時予以協調和解決。
4、實驗室中各類實驗器材,化學用品等的管理應嚴格按照本中心有關規定實施。任何人不準私自借用任何物品。監測員應經常檢有實驗器材、化學藥品的安全情況,及時清理過期的藥品。危險、有毒藥品保管室(柜)的安全情況,出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
5、加強人員培訓,有關人員應學會如何正確使用實驗設備,掌握突發事故發生時如何自我保護、相互救援、安全撤離等方法。
6、實驗室中常備有效滅火器、沙桶和簡單醫藥箱,樓頂水箱能保證24小時不間斷供水。
七、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1、化學強腐蝕燙、燒傷(如濃硫酸)事故發生后,應迅速解脫傷者被污染衣服,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干凈皮膚,保持創傷面的潔凈以待醫務人員治療,或用適合于消除這類化學藥品的特種溶劑、溶液仔細洗滌燙、燒傷面。對眼部燙、燒傷后,立即用純凈水洗滌(不得用水直沖眼部)眼睛,并及時送醫院診治。
2、化學藥品(氣、液、固體)引發的中毒事故發生后,應立即用濕毛巾捂住嘴、鼻、將中毒者從中毒現場轉移至通風清潔處,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幫助中毒者清除體內毒物,送醫務人員治療。也可通過排風、學用稀釋等手段減輕或消除環境中毒物質的濃度,必要時撥打120急救電話,保護好現場。
3、化學危險氣體爆炸事故發生時,應馬上切斷現場電源、關閉氣源閥門,立即將人員疏散和將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轉移,用室內配備的滅火器撲火,同時撥打火警電話119。
4、有機物或能與水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的化學藥品著火,應用滅火器或沙子撲火,不得隨意用水滅火,以免因撲救不當造成更大損害。
5、用電儀器設備或線路發生故障著火時,應立即切斷現場電源,將人員疏散,并組織人員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6、倉庫或實驗室發生被盜、失竊等事故后,立即向系保衛處報告,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7、突發性不可抗拒的雷電、火災、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后,應在領導小組的指揮下,馬上組織疏散、搶救現場工作人員或進行人員自助自救,以確保人員的八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8、事故現場的每一個人都有保護好現場的責任。
9、常用緊急電話
火警:119;急救:120;警察:110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