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發布2020-2021年水泥行業錯峰生產實施方案
為鞏固河北省3年來差異化管控成果,促進大氣質量持續改善,做好“六穩”“六保”工作,持續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河北多年錯峰生產實踐經驗和當前疫情常態化防控的實際情況,河北省建筑材料工業協會近日發布《河北省水泥行業2020-2021年高質量發展差異化減排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根據河北省重污染天氣績效評級并結合承擔協同處置、居民供暖、保障重點工程項目任務等具體情況,符合超低排放標準的生產企業在采暖季可執行差異化錯峰生產。河北全省境內所有水泥熟料生產線于今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分采暖季和非釆暖季兩個階段進行。全年錯峰總目標天數在此期間內計算。全省年度各水泥熟料生產線錯峰停產總天數目標為160天。
《實施方案》要求,錯峰生產應秉承行業自律、公平公正、大企業引領、統一實施、差異化錯峰的原則,真正實現去產能、節能減排的目標。對有違規行為的單位有明確的處罰措施,如約談、行業通報、媒體曝光、取消評優評先資格、責令停產、將錯峰生產納入企業化驗室評級、排污許可證和生產許可證管理等。
《實施方案》強調,采暖季錯峰生產時間為今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15日。在此時間范圍內,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產線應執行錯峰停窯105天,對河北省重污染天氣績效評級A級企業、承擔協同處置、居民供暖、保障重點工程項目任務的生產線,可執行差異化錯峰,但應按允許的最大負荷生產。具體要求如下:
河北省重污染天氣績效評級A級企業在相關時間范圍內集中停窯天數不得少于60天。河北省重污染天氣績效評級非A級的其他企業按照本文件要求執行。承擔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危險廢棄物任務的生產方,在上述時間范圍內集中停窯天數不得少于70天,承擔居民供暖的生產企業,在采暖季期間優先保證居民供暖,待采暖季結束后補停窯60天。承擔保障重點工程項目任務的生產線,在上述時間范圍內集中停窯天數不得少于90天。具備評定為河北省重污染天氣績效評級A級企業、承擔協同處置、保障重點工程項目任務的生產企業,原則上在上述規定的停窯時間內集中停窯,擁有多條生產線的企業可利用其他生產線停窯來置換該停窯天數(規模不相同的生產線須按照設計產能換算停窯天數),從而達到最低停窯天數要求。具備承擔協同處置、居民供暖、保障重點工程任務生產線的企業,須將相關資質文件報省協會備案,承擔保障重點工程的生產線還須報地級市以上(含)政府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執行差異化錯峰停窯,否則在采暖季期間應執行錯峰停窯105天。
非采暖季錯峰生產時間為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11月14日。在此時間范圍內,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產線錯峰停窯總天數不少于55天。承擔協同處置、保障重點工程項目、居民供暖任務的生產線也應按上述時間要求進行錯峰停窯。擁有多條生產線的企業,所有生產線必須按相應時間要求同時進行錯峰停窯,不得相互置換停窯天數。非采暖季錯峰停窯天數不抵消采暖季期間承擔協同處置、居民供暖、保障重點工程項目任務生產線應補齊的停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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