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煤礦越界盜采被指超百億元
被多個政府部門叫停后,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和順鴻潤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潤公司)仍瘋狂違法違規作業,為獲取巨額利益,不惜毀林占田盜采國家煤炭資源。近期,《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山西省和順縣采訪發現,位于該縣的鴻潤公司存在越界非法開采、礦區內超采行為。專業人士測算,鴻潤公司非法開采疑似獲利超百億元,偷稅約十億元。當地多個部門對該公司下達停產通知后,記者實地探訪,發現其仍晝夜不停作業,成為一匹脫韁的“野馬”。
越界非法開采被指獲百億涉嫌偷稅逾十億
鴻潤公司露天煤礦位于和順縣城西南方向10公里處。該公司是經山西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辦公室,以晉煤重組辦(2009)63號文件批準的由4家煤礦和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有限公司(后改名為晉能控股煤業集團晉中公司,以下簡稱晉中公司)整合而成,其中晉中公司占股51%,其余股權由6位自然人出資,該礦由山西省國土資源廳頒發了采礦許可證。
記者從自然資源部“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查閱,該礦區面積為10.805平方公里,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生產規模90萬噸/年,有效期為201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19日。一份晉能控股煤業集團關于鴻潤礦的文件顯示,該礦核查保有儲量為3456萬噸,可采儲量為2492萬噸,服務年限為25年。
有知情人士披露,該礦區存在嚴重越界非法開采行為。一家甲級資質的測繪單位提供的該礦區露天開采正射影像圖顯示,該礦區越界范圍為河緒村4000畝、弓家溝村1200畝、上元村800畝、東喂馬村500畝、西仁村1300畝、太陽坡村2000畝,共計9800畝。
2020年12月25日,記者來到該礦區弓家溝北段,放眼望去,露天開采形成了一個巨型凹地,自西南向東北方向蜿蜒兩公里,形成一條寬約300米左右的溝壑,猶如在山坡上劈出的一道巨大的裂谷。
一位專業人士保守測算,根據當地地質探測情況,按照煤層平均厚度8米計算,加上生產耗損、采空區及無煤區等因素,核算后每畝出煤量約為6650噸/畝。已知鴻潤公司界外非法開采完成7000畝以上,越界非法開采總量約為4000萬噸。
知情人士反映,鴻潤公司越界非法開采時間從2016年9月開始,大面積越界非法開采為2017年至2020年。按照市場行情,考慮當年煤價及生產周期因素,保守估計按300元/噸計算,鴻潤公司盜采的總產值約為120億元。根據資源稅、煤炭增值稅以及其他稅費的費率計算,鴻潤公司涉嫌偷稅保守估計約10億元。
除了越界非法開采,鴻潤公司在礦區范圍內還存在嚴重超量超采行為。記者獲取的該煤礦一個開采區塊的臺賬顯示,僅該區塊,近三年開采銷售總量超出500萬噸。以此推算,鴻潤公司年均生產規模遠超出采礦許可的90萬噸/年。
鴻潤公司負責人朱義清承認:2020年度,鴻潤公司原煤產量為87多萬噸,渣煤100多萬噸,因超量開采被和順縣應急管理局處罰了215萬元。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鴻潤公司超采現象特別嚴重,實際產量遠大于朱義清所說的數量,并表示會向記者提供進一步的該礦超采證據。
叫停后繼續違法違規作業不惜毀林占田
2020年12月25日晚,和順縣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巡查時發現,鴻潤公司存在該礦區采剝現場距上元村村民建筑距離近,以及采剝現場北部地段多處出現裂隙、下沉等問題,隨即下達《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現場處理決定責令鴻潤公司立即停止礦區所有采掘作業。但在2020年12月26日、12月27日,該局對鴻潤公司進行突擊檢查時,發現鴻潤公司仍存在私自組織生產行為。
2020年1月1日下午6時左右,記者突破重重關卡,進入礦區采訪。記者看到,在該礦區西一區門口設有門禁、保安和巡邏隊員,只有有通行證的車輛及特許車輛才能通行。記者隨車輛進入西三區內部看到,上百臺挖掘機和近600輛裝載機正在緊張地進行剝土作業。挖機炮錘作業的聲音響徹整個開采現場。滿載渣土的重型自卸車一輛緊接一輛,沿著礦區內的道路逶迤爬行,揚起漫天塵土。
記者1月2日下午5時左右再次進入西三區,數百輛不同類型的重型機械車輛仍在同時作業。
此外,和順縣義興鎮東仁村多位村民向記者反映,此前鴻潤公司在開采作業時,將露天剝離的渣土傾倒至東仁村村民的耕地中。該村多位村民反映,鴻潤公司與村民達成協議,按照每畝500元/年計算,一次性補償10年,合計約有200畝耕地。記者走訪該村核實,絕大多數村民聲稱被鴻潤公司所欺騙,渣土傾倒后,耕地基本失去了種植功能,多位村民永久性失去了上述耕地。
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還發現,近年來,鴻潤公司陷入多宗與礦區周邊村委會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糾紛案,被指控串通村委會侵害村民林地補償權益。其中,位于義興鎮太陽坡村村民的一起糾紛案件顯示,鴻潤公司在太陽坡村實施露天開采,被指以荒地補償標準占用了該村民一百畝林地。
手續不全擅自施工各級多次通報處罰
記者還了解到,國道207線和順會里至喂馬段位于鴻潤礦界范圍內,為了早日挖掘該路段下方煤礦,鴻潤公司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貿然開工,對有關職能部門下達的指令不管不顧。
2020年6月4日,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國道207線和順會里至喂馬段地質災害處治工程(以下簡稱處治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顯示,穿越礦區路段下方存在老舊煤礦采空區,隨著露天煤礦開采范圍不斷擴大,多處出現邊坡滑塌和路基下沉加重等地質災害,同意實施該地段災害處治工程。
為了加快該工程進度,2020年11月25日,和順縣政府召開專題會議,明確該處治工程涉及水土保持、環評、林地征占、臨時占地等各類手續,會議紀要明確各類前期手續辦理完成,市縣雙方協定同意后方可開工建設。
晉中市生態環境局和順分局一名負責人介紹,該工程目前環評手續正在審批中,沒有環評手續屬于未批先建。朱義清表示,“目前僅動工了一點點。”而記者實地發現,該路段已被挖掉。
記者調查還發現,和順縣公路管理段于2020年12月15日對鴻潤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發現該公司擅自在國道207線K1619+000-K1620+000段距離不足10米處,取土采石進行露天煤礦開采作業,嚴重危及公路及行車安全。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月2日,和順縣公路管理段再次對鴻潤公司下達違法行為通知書,但上述路段仍在采土取石進行露天煤礦開采作業。
記者調查發現,鴻潤公司在以往作業過程中曾多次被中央、省、市督察組通報環保不達標等問題。
2017年5月,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通報,鴻潤露天煤礦,沒有苫蓋措施,揚塵污染嚴重,對該公司處以10萬元罰款,責令立即對儲煤大棚外原煤進行嚴密苫蓋。
2018年5月10日,和順縣環保局在檢查時發現鴻潤公司抑塵措施不到位,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要求企業立即改正違法行為;6月8日,經復查發現仍存在同樣問題,經研究決定對該公司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同年,在山西省查處違法排污“百日行動”中,鴻潤公司揚塵污染問題被實施按日連續處罰270萬元。
2019年10月16日,晉中市人大常委會環保執法檢查暨晉中環保行記者團來到和順縣發現,鴻潤露天煤礦在左權寒王村傾倒的大量廢渣未采取黃土覆蓋、碾壓復墾,影響周邊環境。
巨額利益驅使頂風作案頂格處罰難起震懾作用
鴻潤公司被相關職能部門多次叫停,中央、省、市、縣多次通報處罰,但緣何仍成為一匹脫韁的“野馬”?
和順縣自然資源局局長盧剛表示,現有對露天煤礦是否越界非法開采的監測手段共有三種方式,一是自然資源部定期通過衛片執法,二是縣級職能部門進行例行檢查,三是通過群眾舉報。盧剛證實,通過衛片執法和例行檢查,發現鴻潤公司有越界非法開采行為,同時也接到群眾舉報,有侵占耕地的違法行為。
和順縣自然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隊長白志斌表示,2020年10月30日,自然資源部衛片執法發現鴻潤公司在弓家溝北部以及喂馬鄉北部越界非法開采。2020年11月5日,該執法大隊委托第三方評估越界非法開采產量,評估報告顯示未估算出煤炭資源的破壞量,目前上級部門正在審批該評估報告。
對于鴻潤公司是否越界,白志斌表示,執法大隊并沒有技術能力監測,僅能通過肉眼觀測和第三方有資質測繪公司提供的核查報告來判定是否越界。“全年四個季度有三個季度是鴻潤公司自查,縣里全年組織一次督查。”白志斌說,執法大隊并不具有對超層越界判定的職能,而是由應急管理局和能源局提供相應報告,執法大隊進行現場處理。
和順縣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譚文瑞則否認了這一說法。他表示,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礦區安全生產監管,礦區是否越界則屬于自然資源局分管。
鴻潤公司負責人朱義清則否認越界盜采,“越界是在界外挖到原煤才能定性為界外開采。”
記者了解到,2019年,晉中市煤炭局檢查鴻潤公司時發現,該公司礦長調整后未及時修訂應急預案,此前縣煤礦安全監管巡查隊五人小組復查已整改,但實際并未整改。鴻潤公司有1條市級掛牌督辦重大隱患未徹底整改。隨后,晉中市委市政府關于巡查和順縣安全生產情況進行通報,“有的部門只檢查不執法、只執法不處罰,執法存在寬松軟和不嚴不實等問題。”
據晉中公司負責人介紹,晉中公司主要負責鴻潤公司的日常監管,生產、安全和技術,并委派工作人員進駐鴻潤公司,核定鴻潤公司每月的開采煤種和開采量。
2020年12月30日,和順縣政府發督辦函至鴻潤公司的上級監管單位和主體企業——晉能控股煤業集團晉陽事業部、晉中公司。該份督辦函明確鴻潤公司存在執行監管指令不力、無視相關監管部門下達的停產指令多次違規作業,礦區采剝邊界涉嫌越界,執行環保要求不力,土地復墾跟不上開采進度等諸多問題,要求集團總部對鴻潤公司進行限期整改。
有學者分析,露天采煤具有生產能力大、建設周期短、開采成本低、勞動生產率高、噸煤投資低、資源回收率高等一系列優點。“上百億利益驅使,相比而言,行政處罰即使頂格處罰也難以起到震懾作用。”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有關職能部門對鴻潤公司頂格處罰的最高額度為270萬元,最低則為1萬元。
業內人士還指出,煤炭領域行政權力介入深,權力尋租空間較大。一些不法商人或大肆行賄,尋求“保護傘”。據媒體公開報道,為了得到和感謝原和順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藥某對鴻潤公司采礦權延續和變更、臨時用地審批、臨時用地復墾驗收等事項的支持,鴻潤公司負責人朱某曾4次送給藥某共35萬元現金。
和普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顏學剛律師認為,根據相關法規,超越許可證規定的礦區范圍或者開采范圍的,屬于非法開采,也就是盜采;鴻潤公司持續多年大范圍越界開采,其非法開采量與破壞程度,已對礦產生態造成無法修復的嚴重破壞,應以非法采礦罪“情節特別嚴重”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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