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20城市水泥生產工地要停!運輸也要停!
近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的通知》。稱,預計1月19日至23日,河南省大部分區域濕度增加,逆溫顯著,且有區域間污染傳輸,河南省大部分區域可能將有中至重度污染過程。其中,安陽、焦作、濮陽將出現3天重度污染過程和1天中或重度污染;洛陽、三門峽、南陽和濟源將出現3至5天重度污染過程;鄭州、開封、平頂山、鶴壁、新鄉、許昌和漯河將可能出現3至4天中度或重度污染。為減輕污染峰值,降低重度污染持續時間,按照區域應急聯動要求,建議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南陽和濟源等14個地方于1月18日12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及Ⅱ級響應。
市場方面,降溫加之環保管控較嚴,12月以來河南地區民用及工程需求持續下滑。
水泥價格方面,元旦前后河南省內各地水泥價格陸續下滑30-50元/噸。市場淡季,為了防止價格繼續下跌,16日起河南地區一些主要廠家嘗試推動上調水泥價格30元/噸。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一些工程將停工,雖水泥廠生產受限,但市場處于傳統淡季,需求不佳,基本無新訂單成交,漲價實際落實情況有待觀察......
以鄭州為例:
1月17日,河南省鄭州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將重污染天氣Ⅲ級響應調整為Ⅱ級響應的通知》(鄭環攻堅辦〔2021〕6號)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8日18時將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調整為橙色預警,III級響應措施調整為II級響應措施。
一、工業源減排措施
要求根據鄭州市工業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橙色預警要求,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策”實施停產或限產。
水泥熟料行業按照錯峰生產要求落實。全市生產燒結磚瓦制品企業按照錯峰生產要求實施停產。季節性生產調控企業待本輪污染過程結束后再啟爐生產。
新冠肺炎防疫相關企業、軌道交通工程相關配套企業可進行保障性生產及運輸。企業停產時,污染防治設施應延后停止運行,確保停產期間污染物有效處置。
增加對國、省、市控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對大氣污染防治設施不能有效運行的工業企業,依法提請當地政府采取關停措施。
豁免及未納入管控的企業污染物排放量較預警前不得上升。應急響應期間處于停爐狀態的工業企業,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開爐。
二、揚塵源減排措施
1.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土石方作業,停止室外電焊、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等作業(經市政府批準的應急搶險、一類民生工程、軌道交通工程在達標情況下可正常組織施工,二類民生工程項目、綠牌工地可進行除土石方作業外的其他工序作業)。裸露場地應當增加灑水降塵頻次。期間1月18日18時一1月20日8時一類民生工程項目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土石方作業。
2.礦山停止露天作業。
3.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4.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在非冰凍期內增加灑水頻次。
5.對城區主次干道、城鄉結合部道路、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在空氣濕度小于50%且氣溫高于5°C時,要增加吸塵、清掃、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2次;在空氣濕度大于50%或氣溫低于5°C時,停止灑水、噴霧、濕掃作業。
三、移動源減排措施
1.全市停止渣土運輸;停止辦理渣土車電子通行證并進行鎖定(經市政府批準的應急搶險工程、一類民生工程項目、軌道交通工程除外)。
期間1月18日18時一1月20日8時一類民生工程項目停止渣土車運輸。
2.全市停止水泥罐車、建筑物料運輸;停止辦理水泥罐車、物料車電子通行證并進行鎖定。經市政府批準的應急搶險、一類民生、二類民生工程、綠牌工地、軌道交通工程必須使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或純電動車輛。
期間1月18日18時一1月20日8時一類民生、二類民生工程、綠牌工地項目停止水泥罐車、建筑物料運輸運輸。
3.非道路移動機械(含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壓路機、鋪路機、叉車等)停止使用(II級響應期間允許生產、施工的企業、應急搶險工程、一類民生工程、二類民生工程、綠牌工地、軌道交通工程除外);允許作業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達到國三排放標準并粘貼綠色環保標識,或使用電動非道路移動機械。
期間1月18日18時一1月20日8時II級響應期間允許生產、施工的企業、一類民生工程、二類民生工程、綠牌工地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
4.1月18日18時一1月20日8時勸導物流園區、批發市場、工業企業等用車大戶停止運輸(農產品、生鮮、冷鏈等保障民生運輸除外,新冠肺炎防疫物資運輸除外,使用純電動車輛的除外)。
5.加大公交、地鐵運力保障,加密營運班次,延長營運時間,倡導市民綠色出行。
此外,陜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室發布《關于提示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函》(陜重污染天氣辦〔2021〕1號)給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漢中市人民政府,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管委會,韓城市人民政府,請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漢中市,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韓城市于1月18日前發布橙色預警,并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西安:
根據省空氣質量預報中心與省氣象臺會商研判:2021年1月19日至24日,關中大部和陜南西部地區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整體擴散條件較差,可能出現2~3天重度污染。
為保護公眾健康,降低大氣污染強度,縮短重污染時長,根據《陜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提示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函》(陜重污染天氣辦【2021】1號)要求和《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稿)》規定,指揮部辦公室于2021年1月16日13時30分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信息,從1月18日0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一)公安部門做好限行區域內工作日機動車尾號限行工作;嚴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柴油貨車通行管理的公告》做好柴油貨車管控工作;做好全市范圍內建筑垃圾、砂石運輸等高排放車輛禁行工作(搶修搶險車輛、涉保障類工程運輸車輛除外);督導燃料種類為柴油的重型載貨汽車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駛(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和搶修搶險車輛除外);加強“高峰”時段的交通疏導,減少車輛怠速時間;配合生態環境部門做好超標排放車輛查處工作。
(二)住建、城管、交通、水務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督導全市范圍內除保障類及搶修搶險外的施工單位停止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攪拌、混凝土澆筑、土石方等涉氣作業(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響),停止使用國Ⅱ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搶修搶險非道路移動機械除外);物料堆放等場所100%覆蓋;裝配式等新型建筑工業化項目在非土石方作業的施工環節可以不停工。
(三)城管、交通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強化道路保潔措施,采取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地毯式吸塵等模式,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潔作業;在氣象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增加沖洗易產生揚塵路段的頻次。
(四)資源規劃、交通部門督導礦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及以上)的單位,停止使用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
(五)資源規劃、工信、生態環境部門督導除特殊需要外的礦山、砂石料場、石材廠等停止露天作業,磚瓦窯廠(除隧道窯)實施錯峰生產。
(六)住建部門督導大型商業建筑、市政工程停止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室外噴涂作業;兩類企業(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停止生產(涉及保障類施工項目及搶修搶險除外)。
(七)工信、生態環境部門督導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停止使用國Ⅱ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搶修搶險非道路移動機械除外)。
(八)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行業主管部門督導納入《西安市2020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修訂版)》的污染源,實施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寶雞:為落實區域應急聯動要求,根據《寶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寶政發〔2019〕21號)有關規定,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于2021年1月17日10:00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于18日00:00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響應范圍為市區范圍及各縣區(太白縣、鳳縣視空氣質量狀況自行決定)。請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級有關部門組織落實以下措施:
1.公安部門做好全市范圍內低速汽車、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攪拌運輸等車輛的禁、限行工作;加大限行車輛的管控力度,做好限行區域內20%社會車輛的限行管控工作;做好貨運車輛管控工作,實施過境重型載貨車繞行疏導措施;做好超標排放車輛的查處,加強“高峰”時段的交通疏導,減少車輛怠速時間。
2.住建、城管、市政、交通、水利、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督導全市除搶修搶險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設施工單位停止室外作業(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響,裝配式建筑施工安裝環節可不停工);停止使用國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3.城管、交通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強化道路保潔措施,采取“濕法作業+吸塵式清掃”等模式,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潔作業;在氣象、道路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增加易產生揚塵路段的沖洗頻次。
4.住建、城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通知并督導大型商業建筑、市政工程停止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室外噴涂作業;督導全市兩類企業(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停止生產。
5.自然資源部門通知并督導礦山、砂石場、白灰場等停止露天作業。
6.工信、生態環境部門加大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督導檢查頻次,確保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達標排放;加大對重點工業企業物料堆放等場所揚塵污染監管力度,確保100%覆蓋。
7.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及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知并督導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8.各縣區政府、寶雞高新區管委會及行業主管部門通知并督導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污染源,嚴格按照新修訂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實施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咸陽:
按照省上要求及《咸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版)》(咸政辦發〔2020〕84號)有關規定,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決定于2021年1月16日14時發布橙色預警,并于1月18日0時起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響應區域為咸陽市轄區全域范圍。
1、公安部門做好全市范圍內低速汽車、混凝土罐車、建筑垃圾、渣土、砂石運輸等車輛的禁行工作;加大限行車輛的管控力度,做好限行區域內20%社會車輛的限行管控工作;嚴格按照《咸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區實行貨運車輛禁行的通告》做好貨運車輛管控工作;做好超標排放車輛的查處,加強“高峰”時段的交通疏導,減少車輛怠速時間。
2、住建、城管、交通、水利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通知并督導全市范圍內除地鐵、搶修搶險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設施工單位停止室外作業(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響,裝配式建筑施工安裝環節可不停工);停止使用國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3、城管、交通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強化道路保潔措施,采取“濕法作業+吸塵式清掃”等模式,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潔作業;在氣象、道路安全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增加易產生揚塵路段的沖洗頻次。
4、住建、城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通知并督導大型商業建筑、市政工程停止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室外噴涂作業。
5、自然資源部門通知并督導礦山、砂石場、白灰場等停止露天作業。
6、生態環境部門加大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督導檢查頻次,確保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達標排放;加大對重點工業企業物料堆放等場所揚塵污染監管力度,確保100%覆蓋。
7、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及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知并督導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8、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及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督導納入應急減排措施清單的污染源,按照最新修訂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實施Ⅱ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銅川:
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于1月17日14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于1月18日0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響應范圍為全市范圍。
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
①公安部門做好全市范圍內低速汽車,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運輸等車輛的禁行工作;燃料種類為柴油的重型貨車禁止上路行駛;做好限行區域內20%社會車輛的限行管控工作,特種車輛除外;同時實施過境重型載貨車繞行疏導措施。當緊急啟動應急響應時,當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期間機動車禁限行措施。
②住建、城市管理、交通、水務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督導全市除搶修搶險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設施工單位停止室外作業(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響)。
③住建部門督導全市兩類企業(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停止生產。
④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及行業主管部門督導納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污染源,實施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根據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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