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關于劃定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
【谷騰環保網訊】鄭州市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按規定市內五區和四個開發區的全部行政區域均為禁燃區,禁用煤炭及其制品、油料等常規燃料。詳情如下:
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
為鞏固我市高污染燃料污染治理成效,進一步提升我市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劃定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燃區范圍
市內五區(中原區、二七區、金水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和四個開發區(鄭州航空港區、鄭東新區、鄭州高新區、鄭州經開區)的全部行政區域。
二、高污染燃料范圍
按照原環境保護部《關于發布<高污染燃料目錄>的通知》(國環規大氣〔2017〕2號),我市執行Ⅲ類高污染燃料類別,具體指下列生產和生活使用的煤炭及其制品、油料等常規燃料:
(一)煤炭及其制品: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
(二)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
三、禁燃區管理規定
(一)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
(二)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
四、禁燃區工作職責
(一)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依法查處各種違法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行為。
(二)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應組織轄區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做好禁燃區各項工作;要大力宣傳禁燃區工作要求,暢通舉報熱線,引導和鼓勵公眾監督高污染燃料污染防治工作。
(三)上街區、中牟縣、鞏義市、登封市、新密市、滎陽市、新鄭市政府,應結合轄區實際情況,依法劃定本轄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并公布實施。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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