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關于實施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的公告
更新時間:2022-04-08 16:17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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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騰環保網訊】4月7日,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實施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的公告,詳情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實施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的公告
公告〔2022〕3號
為進一步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更好地保障公眾健康,按照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關于印發<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要求,為推進我區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行業范圍
開展重點行業績效分級行業:長流程聯合鋼鐵、短流程鋼鐵、鐵合金、焦化、石灰窯、鑄造、氧化鋁、電解鋁、炭素、銅冶煉、鉛鋅冶煉、鉬冶煉、再生銅鋁鉛鋅、有色金屬壓延、水泥、磚瓦窯、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巖礦棉、玻璃鋼(纖維增強塑料制品)、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煉油與石油化工、炭黑制造、煤制氮肥、制藥、農藥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制造、纖維素醚、包裝印刷、人造板制造、塑料人造革與合成革制造、橡膠制品制造、制鞋、家具制造、汽車整車制造、工程機械整機制造、工業涂裝等39個行業。
二、申報與核定
(一)企業應對標生態環境部績效分級標準,完成自評估。
(二)企業完成自評估后,向所在地市生態環境局提交申請材料及相應證明材料。
(三)市生態環境局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核,將審核通過的A級、B(含B-)級企業申報材料報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對B級以下企業進行評級并向社會公開。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將對評級情況進行抽檢復核。
(四)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對各市上報的A級、B(含B-)級企業進行復核,將復核通過的A級企業申報資料報生態環境部,對復核通過的B(含B-)級企業進行認定并向社會公開。A級企業由生態環境部進行核定。
(五)實施績效分級動態管理。企業可根據對標改造情況,每年對績效分級提出變更申請,未提出變更申請的,下一年度按原定級別執行。
三、有關要求
(一)2022年9月底前,全區所有重點行業企業完成第一輪績效分級評級,作為2022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修訂的依據。2022年9月底前未完成對標改造的企業,按照現狀進行評估、申報,待對標改造完成后再提出變更申請。
(二)2022年12月底前,有變更需求的企業,可提出變更申請,由生態環境部門重新評級,作為2022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動態調整的依據。
(三)企業應實事求是進行評估、申報,對提交評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發現存在隱瞞或提供虛假材料行為的,直接評定為最低等級。
(四)其他工作事項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要求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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