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600萬噸地下水不知所蹤,內蒙古缺水地區為何保護不好水?
【谷騰環保網訊】今年年初,水利部與臨汾市、鄂爾多斯市、東營市三市針對地下水水位明顯下降等問題進行會商,嚴肅指出這些地方與近年來國家推動地下水超采治理的工作基調不一致,與當前生態文明建設、高質量發展的最新要求不適應,并提出要進一步檢視地下水超采的嚴重性及其治理的緊迫性,避免因超采加劇而付出更大代價。
記者近日跟隨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下沉到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在黃河旁邊的鄂托克旗,窺見了全市地下水超采治理推進緩慢的“冰山一角”。帶著四個疑問,記者逐步揭開了背后的原因。
一問上報數據:上報取水量低于規定取水量,為何水位卻還在大幅度下降?
作為鄂爾多斯市面積最大的旗縣,位于黃河岸邊的鄂托克旗擁有16萬人口,連續多年被評為中國工業百強縣,同時也是年均蒸發量為降水量十倍的嚴重缺水地區。
近年來,鄂托克旗工業高速發展和水資源高度緊張之間的矛盾日益顯露。那么,大量的工業生產用水從哪里來?據了解,旗內地表水資源主要是依賴黃河,但是黃河水指標監管嚴、成本高,于是,低成本開采地下水資源一時變成了鄂托克旗的“香餑餑”。
為逐步削減地下水超采量、遏制地下水位持續下降、穩定生態系統,早在2015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就在全區范圍內劃定了33個地下水超采區,其中,鄂爾多斯市境內超采區的數量多達8個,居全自治區第一。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西北部的棋盤井巖溶水小型基巖裂隙水淺層地下水超采區(以下簡稱棋盤井超采區)緊鄰黃河,又是內蒙古重要的工業生產基地,一直以來也備受關注。
7年間,棋盤井超采區的治理是否發生了變化?督察組在翻閱鄂托克旗的上報材料時發現,2021年,地方上報棋盤井超采區內地下水取水量為398萬立方米,低于自治區劃定的平均每年地下水可采量為512.46萬立方米的標準。
但與此同時,督察人員還察覺到,自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提出內蒙古自治區地下水超采嚴重后,自治區要求對地下水超采區實行水量和水位的雙控制。面對雙控考核,棋盤井超采區近幾年的動作可以體現為:頻繁治理、頻繁銷號,但結果還是水位持續下降、超采問題依舊。
一組監測數據顯示,2019年以來,棋盤井超采區地下水水位持續下降已超過20米,成為全自治區水位下降最嚴重的超采區,先后6次被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下達了紅牌預警。
2022年1月,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進駐前夕,鄂托克旗制定了棋盤井超采區鞏固治理實施方案,對水位下降問題再次上報了銷號。
“銷號”和“紅牌”的對立,不禁讓督察人員心里打起了鼓:既然都低于規定取水量了,為何水位卻還在大幅度下降?到底是哪里出現了問題?地方上報的取水量還能站得住腳嗎?
二問取水亂象:取水手續違法違規,以罰代管豈能一勞永逸?
督察組拿到鄂托克旗提供的棋盤井超采區內企業名單,準備通過抽查的方式去現場核驗一下企業的取水用水情況。
督察人員在抽查過程中發現,企業違法違規取水現象嚴重,未安裝取水退水計量器或者計量器失靈的較為普遍,這就導致了企業的實際取水量遠遠超過取水許可證上批復的標準。
我國水法要求,取水應當計量,并按照批復的取用水量使用,多余退水部分要按照要求嚴格落實去向。顯然,這些企業為躲避繳納足額的水資源稅,抱著“沒人細查就置之不理”的心態,在看不見的地下裝起了糊涂。
而長期以來,當地有關部門也“高度近視”,多是以簡單的罰款和補辦手續替代整改,進而導致了企業違法取用水現象難以得到根本制止。
像取水不合法合規的企業,棋盤井超采區內還大量存在。督察組發現,棋盤井超采區內有9家混凝土攪拌企業的年總用水量達到了3萬噸以上,然而,這些企業均沒有合法的取水手續。
通過與地方有關部門的反復排查核驗,督察組統計出了一組數據,通過簡單計算便可得知:2021年,棋盤井超采區實際取水量達995萬立方米,比原上報量猛增了597萬立方米,是原上報量的2.5倍。
三問用水現狀:水資源交易毫無章法,水資源爭奪為何費盡心思?
督察組在鄂托克旗發現的問題,還遠不止于此:當地水資源交易狀況都混亂不堪、無人監管了,卻還不遺余力地在水資源爭奪上動起了歪腦筋。
根據進駐前掌握的線索,督察人員來到烏珠林溝,在這條匯入黃河上游的季節性河流岸邊,發現了一個16.5萬立方米蓄水池。水池主體已施工完畢,截水管道已基本鋪建連通,只待一聲令下就能截取黃河水。但督察發現,這個蓄水池在沒有經過環評審批、水利工程建設審批等科學評估過程后,便建成了。
而在蓄水池的不遠處,督察人員還發現了隨意堆放在岸邊的工程棄渣,對河流的生態環境構成了嚴重的威脅。
沿著烏珠林溝河道邊繼續行走,督察人員竟意外地發現了私人開鑿的取水井,井邊售水管高高地立在空中,掛牌上的售水電話格外醒目。據調查,這位違法人員在2021年8月至今年3月期間,先后售賣地下水二十余次,數量達到了近3000立方米。
督察發現,地下水偷買偷賣的情況還發生在不少企業身上。來到鄂托克旗紅纓焦化有限責任公司,督察人員要求企業提供水交易記錄,結果發現,企業為實現生產用水需要,長時間地私自購買大量地下水,僅2021年,該企業非法購水就超過40萬立方米。
就這樣,在鄂托克旗內,企業和個人的水資源利用,在空心化的監管下完成了暗自輸送與接收,當地政府自然無法摸清水資源底數,更無法對水資源進行宏觀調控,大量本可以節約下來的水資源付之東流。
四問缺水地區:地下水超采治理何時見真章?“以水定城”為何走了形?
回看黃河邊上的這個城市,水資源是制約區域經濟發展的突出短板。如何利用好水資源幫助鄂托克旗實現高質量發展,是當地首要考慮的問題。而旗內地下水開采的一團亂麻,都折射出了當地有關部門對珍貴水資源的冷漠態度,從而釀成了人民群眾的“公共存款”在暗流涌動中被少數牟利者提走的局面。
鄂托克旗棋盤井超采區違法取水用水影響生態環境的問題,其實是鄂爾多斯市遭遇發展困境的一個縮影。
據了解,鄂爾多斯全市年均降雨量遠遠低于蒸發量,水資源短缺、水資源承載力不足,一些工業企業又需要大量的用水,缺水和區域發展的長期拉鋸,導致了鄂爾多斯市內地下水超采境況多發頻發。
一直以來,鄂爾多斯市其實也關注到了這個問題。在被內蒙古自治區劃定了全區最多地下水超采區后,鄂爾多斯市制定出臺了《“十三五”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實施方案》,方案目標提出,到2020年,各流域、各區域用水總量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開發利用得到有效管控,8個地下水超采區基本實現采補平衡,地下水位不再下降。
然而,在鄂爾多斯境內,除棋盤井超采區地下水位2019年以來下降最為嚴重以外,據公開資料顯示,達旗樹林召、達旗白泥井、烏審旗查干蘇莫區、鄂前旗敖鎮水源地、鄂前旗三段地等5個超采區2021年第三季度地下水位平均同比下降了2.32米、第四季度地下水位平均同比下降了1.14米。
方案中“不再下降”的目標任務自然也落了空。
2021年10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強調,要堅決落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資源高效利用、水生態明顯改善的集約節約發展之路。
“十四五”時期,是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黃河又是鄂爾多斯市唯一的過境河流,境內工業經濟發展都離不開水資源。如何管住用水目標、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水資源承載能力剛性約束,讓水資源潤澤這片缺水但又資源豐富的大地?鄂托克旗乃至鄂爾多斯市是時候加快探索的步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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