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部分環評文件由鎮街生態環境分局審批
【谷騰環保網訊】今年起,廣東省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調整東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權限,部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權限調整到鎮街生態環境分局。
申請人提交紙質材料申報后,工作人員會第一時間與網上電子材料進行審核,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者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現場(或郵寄)退件并告知申請人。
據了解,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近年來全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所有政務服務事項均已實現網上辦理,29項政務服務事項納入全市“通收通辦”,即可在全市任何一個政務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業務,其中包括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事項。今年,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深化環評審批“放管服”改革要求,立足服務東莞經濟發展大局,按照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程度和東莞實際,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劃分為A、B、C三類進行審查。
具體而言,A類項目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審批,主要包括石化化工、醫藥制造、有色金屬冶煉、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核與輻射、海洋工程、位于環境敏感區的生態影響類項目以及環保專業基地外造紙、電鍍、印染等重點污染行業的建設項目。
B類項目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松山湖功能區直屬分局、濱海灣新區生態環境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審批,主要包括金屬表面處理等工藝產生生產廢水、使用溶劑型VOCs原輔材料和涉及環境敏感區的建設項目。其中,除了海洋、輻射、固體廢物處置項目外,其他項目位于松山湖、茶山鎮、寮步鎮、大朗鎮、大嶺山鎮、石龍鎮、石排鎮、企石鎮、橫瀝鎮、東坑鎮范圍內的,由松山湖功能區直屬分局審批;位于濱海灣新區交椅灣板塊范圍內的,由濱海灣新區生態環境分局審批。海洋、輻射、固體廢物處置項目及位于其他鎮街的項目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審批。
C類項目由屬地鎮街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審批,主要包括硅橡膠和塑料制品制造、紙制品和商標印刷、金屬制品壓鑄和金屬表面熱處理以及制鞋(含噴漆、硫化工作除外)等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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