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工作!生態環境部有新部署
【谷騰環保網訊】黑臭水體是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是群眾身邊的麻煩事、煩心事。黑臭水體的實質是污水、垃圾直排環境問題,根子在于城市環境基礎設施不合格等。整治黑臭水體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改善城市水環境質量的客觀需要;也是人民群眾的殷切期盼。
近期,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進一步推動地方深入開展黑臭水體整治,讓治理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城鄉群眾。
截至2022年底,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
長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作。2018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強調,要把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作為民生優先領域,基本消滅城市黑臭水體,還給老百姓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景象。
2020年10月,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體”的要求。
2021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體”的任務。
同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要求持續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將治理范圍擴大到縣級城市。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決策部署,2018年以來,生態環境部聯合有關部門印發實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行動方案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地以提升城市污水垃圾收集處理效能為重點,強化各類污染源治理,加快補齊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努力從根本上消除城市黑臭水體。
與此同時,生態環境部連續多年組織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督促指導地級及以上城市率先開展治理工作。
在各地區各部門共同努力下,“十三五”期間,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新建污水管網9.9萬公里,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4088萬噸。全國295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不含州、盟)黑臭水體消除比例為98.2%。
截至2022年底,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40%。昔日一條條黑臭水體變成一道道靚麗風景線,人居環境得到改善,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提升。
為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鞏固提升既有治理成果,使治理成果惠及更多群眾,“十四五”期間,黑臭水體治理工作迫切需要向更廣范圍拓展,向更深層次延伸,向構建長效管理機制方向不斷努力。
到2025年,力爭縣城黑臭水體有較大幅度減少
不久前,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赴湖南省調研生態環保工作期間,發現益陽市赫山區的大豐電排渠、羅溪渠渠道內水體渾濁黑臭,前期整治工作未達到“治本”效果,存在截污納管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溝渠、渠道內垃圾清理不及時等問題,導致水體返黑返臭。
由此可見,黑臭水體治理并非一勞永逸。 一些地方黑臭水體治理還存在覆蓋范圍不全、措施不夠精準有效、長效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影響了整治成效。
2022年3月,生態環境部等多部門印發《關于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已經完成治理、實現水體不黑不臭的縣級及以上城市,要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長效機制。”
同年4月,生態環境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的《“十四五”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行動方案》提出,“既查看城市水體是否符合消除黑臭水質標準,更關注導致水體黑臭的實質性問題是否得到有效解決,長效機制是否建立。”“凡是黑臭現象反彈、群眾反映強烈的水體,經核實后重新列入城市黑臭水體清單,繼續督促治理。”
此次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通知》與之前的一些文件相比,既有所繼承,也有所深化。一是部署了深化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省級環境保護行動。要求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聯合有關部門,每年組織開展省級行動,推動完成黑臭水體治理年度目標任務。自2023年起,將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直接影響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的城鄉結合部,以及城市實際開發建設區域,均納入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行動工作范圍,實現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監管無死角、全覆蓋。
二是分步推進縣城黑臭水體整治。要求河北、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等7個東部省份,壓實市縣地方政府責任,組織開展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于2023年12月底前建立黑臭水體問題清單,對清單內的黑臭水體科學制定系統化整治方案,扎實開展整治,到2025年,縣城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其他省份因地制宜穩步推進縣城黑臭水體整治,并同步建立擬納入治理的黑臭水體問題清單,到2025年,力爭縣城黑臭水體有較大幅度減少。
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正有序推進
目前,地級及以上城市、縣城的黑臭水體治理都已有了“施工圖”和“時間表”,那么,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情況如何?
與城市黑臭水體情況相比,我國農村黑臭水體底數不清,分布面廣,相對城市黑臭水體集中、連片分布,農村黑臭水體則比較分散,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體制機制不完善,技術支撐力量薄弱。
2019年7月,生態環境部會同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印發了《關于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分類治理、分期推進”的工作思路。并提出“到2025年,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模式,加快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到2035年,基本消除我國農村黑臭水體。”
2022年開始,生態環境部聯合財政部向各省份遴選有根底、有條件的地域支持展開鄉村黑臭水體管理試點。
納入生態環境部農村黑臭水體國家清單名錄且農村黑臭水體面積達一定規模的地級及以上城市(以下簡稱城市),可申請納入支持范圍。城市可整合本地治理任務重、工作有基礎的縣(區、市)項目申報。申報城市納入國家級監管清單的農村黑臭水體總數應不少于10個,或總面積不低于10萬平方米。
中央財政對納入支持范圍的城市,根據項目投資額和治理黑臭水體面積給予2億元、1億元、5000萬元的分檔定額獎補,資金分年安排。原則上,對投資額≥4億元的獎補2億元,對2億元≤投資額<4億元的獎補1億元,對1億元≤投資額<2億元的獎補5000萬元。其中,按2億元獎補的城市治理面積應不低于60萬平方米,不足60萬平方米的獎補1億元;按1億元獎補的城市治理面積應不低于30萬平方米,不足30萬平方米的獎補5000萬元。
資金主要支持地方通過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連通、水生態修復等綜合性、系統性治理措施,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黑臭水體周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或資源化利用、垃圾處理等系統性一體化治理任務也可納入支持范圍,具體內容由地方結合實際自主確定。
截至目前,已有山西晉城、安徽亳州等兩批27個城市被納入了試點名單,正有序開展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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