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豈能打折扣?
【谷騰環保網訊】2023年12月,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河南時發現,個別重點企業無視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相關要求,在落實應急減排措施時搞變通、做選擇、打折扣。
這種弄虛作假行為必須依法嚴懲、堅決加以整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是相關企業必須履行的法定職責。相關企業尤其是鋼鐵、焦化、鑄造等涉氣重點行業企業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能夠有效壓降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切實達到“削峰降速”的減排效果,大幅減緩重污染程度、擴散范圍和持續時間,是快速改善區域空氣質量、有力解決人民群眾“心肺之患”的重要舉措。
當前全國重污染天氣應對的形勢任務還很嚴峻。2023年12月,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8個部門(單位)聯合印發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強調受厄爾尼諾事件影響,今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出現區域性、長時間污染過程的概率增大。面對這種形勢,迫切需要各地在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的基礎上,夯實相關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
相關企業要端正態度,摒棄弄虛作假的思想,主動扛起大氣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相關管控要求。重點行業企業要科學合理進行等級自評,提交真實、完整、規范的績效評級材料,并積極配合核查人員做好現場核查,依據績效等級,制定實施相應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主動對標本行業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B級企業等績效水平高的企業,提升大氣污染防治水平,加快產業綠色轉型升級。非重點行業企業也要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穩定達標排放大氣污染物。
各地政府及績效分級主管部門要對照法律法規要求,完善本地區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指標體系,公平公正開展企業績效分級工作,規范企業績效分級管理流程,探索開展企業績效等級提升行動,科學制定并動態調整應急減排清單。結合排污許可制度,盡快將本地區所有涉氣企業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
同時,幫扶指導重點行業企業,按照績效等級,制定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差異化的應急減排措施,保證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比如,針對企業不可臨時中斷的生產線或生產工序,可以結合企業所處的區域、所屬的行業以及季節等特點,指導企業提前調整生產計劃。此外,各地政府及其生態環境職能部門要加強監管執法,依法嚴厲打擊不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行為,涉及到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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