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更新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哪些值得關注?
【谷騰環保網訊】近日,陜西省生態環境廳發布了新修訂的《陜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其差異化管控和精準治污的做法引起廣泛關注。早在上個月,生態環境部就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優化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加快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制定并及時進行更新。那么,各地在修訂及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過程中有哪些特點,又有著怎樣的考量?記者對此進行了梳理。
實行差異化管控,助力高質量發展
記者通過梳理發現,各地在新修訂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內容中,進一步突出了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提升了重污染天氣應對的科學性和精準性,保證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持續依法依規開展。
在近期公布的新修訂的《陜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明確提出要深化工業源、揚塵源、移動源和其他污染源4個污染源的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對涉及民生需求的企業、重點建設工程納入保障類清單進行保障,防止“一刀切”。
天津市也在新修訂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明確提出根據不同的治理水平和排放強度,分類制定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對于重點行業企業,持續開展績效分級,根據企業環境績效水平,制定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
鼓勵“先進”,鞭策“后進”,樹立行業標桿,形成正向激勵引導作用,助力推動行業治理水平整體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也是各地在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時考量的內容。
記者發現,山東省在修訂后的《山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提到,要最大限度減少重污染天氣應急對經濟社會和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進一步細化、完善重點行業工業企業績效分級和差異化應急管控要求。將績效分級由原來的A、B、C三個等級調整為A、B、C、D四個等級和引領性、非引領性企業標準。修訂后各級別的邊界更加清晰,差異更加明顯。其中,A級和引領性企業,即行業內大氣污染防治標桿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不停產不限產,不受減排要求限制,可以采取自主減排措施。
靶心向力,實現精準治污
記者注意到,在這次陜西發布的《陜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取消了對社會公眾車輛單、雙號限行的規定,以方便群眾出行。然而,這并不是首次以省為單位取消對社會公眾車輛單、雙號限行。2023年10月,河北省秦皇島市和廊坊市相繼解除限行措施,這意味著河北省僅剩的兩個限號城市實現“解限”。
然而,“解限”并不意味著放任不管。隨著大氣污染治理的不斷深入,空氣質量改善取得顯著成效,人民群眾的藍天獲得感顯著增強的同時,也讓大氣污染治理向精準治污轉變。
同時,在生態環境部2023年12月發布的《中國移動源環境管理年報(2023)》中也提到,移動源污染仍是我國污染物排放總量的重要來源,其中,非道路移動源污染排放同樣不能忽視。
為實現移動源精準治污,陜西省本次修訂細化了對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等移動源的管控措施。黃色預警期間,除特殊車輛外,城市建成區內禁止國四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上路行駛。橙色、紅色預警期間,實施更加嚴格的移動源管控措施,強化減排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陜西省還新增了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措施,在黃色預警期間,停止使用國II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消防及應急搶險等設備除外。在橙色預警期間,升級為“停止使用國三標準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紅色預警時則鼓勵停止使用全部燃油、燃氣非道路移動機械,以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對大氣的影響。
河北省在加強移動源管控的同時,還將京津冀聯防聯治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推進。推動與北京市、天津市建立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聯合防治協調機制,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防治措施要求開展聯合防治。此外,河北省與北京市、天津市共同建立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檢驗數據共享機制,共同實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管理制度,為不斷提升人民群眾藍天的獲得感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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