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公開征集先進技術!涉大氣、噪聲及減污降碳領域等
【谷騰環保網訊】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推薦先進大氣污染防治、噪聲與振動控制技術的通知》,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大氣污染防治、噪聲與振動控制及其減污降碳協同技術,編制《國家污染防治技術指導目錄(2024年)》。
公開征集涵蓋兩個重點領域。對于大氣污染防治領域,主要征集8項技術,包括鋼鐵、水泥、焦化等行業煙氣超低排放技術,玻璃、陶瓷等行業煙氣深度治理技術,燃煤電廠煙氣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技術,工業鍋爐煙氣綜合治理技術;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技術;船舶、礦山機械等移動源污染治理技術;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生物質等焚燒煙氣凈化技術;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技術;惡臭治理技術;揚塵等無組織排放治理技術;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技術。
針對噪聲與振動控制領域,主要征集6項技術,包括城市軌道交通和鐵路、公路交通等噪聲與振動控制技術;工業行業噪聲與振動控制技術;建筑施工噪聲與振動控制技術;電力生產行業與輸變電系統噪聲控制技術;新型吸聲材料、阻尼材料、隔聲門窗等噪聲與振動控制技術;噪聲與振動預測等環境規劃設計技術。
據悉,技術類別分為示范技術及推廣技術兩種。
示范技術指創新性強、技術指標先進、治理效果好,基本達到實際工程應用水平,具有工程示范價值和良好應用前景的技術。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驗收,應至少有1個運行1年以上的成功應用案例。
推廣技術是指經工程實踐證明技術成熟、治理效果穩定、經濟合理可行,尚未廣泛推廣應用的技術。應在2023年7月31日前已完成驗收,至少有3個運行1年以上的成功應用案例。
相關技術應符合國家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規、政策和標準,在污染防治或減污降碳效果明顯,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有先進性。技術持有單位為依法注冊、經營的單位,技術知識產權清晰,不涉及產權糾紛。
申報單位應于8月20日前完成申報,申報時須經有關推薦,推薦單位主要包括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生態環境部各直屬單位、各生態環境部工程技術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全國性行業組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單位推薦技術原則上不超過5項,征集不包含全行業應用較為普及的技術及已納入《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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