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通報5起免罰典型案例
【谷騰環保網訊】“近幾年訂單銳減,公司效益也不太好,一些人才也留不住。我們之前的安環主管很專業、很負責,現在換了人,工作沒有對接上,沒有及時把自行監測數據錄入系統,導致違法,這是我們的責任。”江西撫州市資溪縣某道路工程公司負責人李子焱收到免予處罰決定書時,握著撫州市資溪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中隊長戴政的手說。
按照國家《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企業要按照監測頻次和監測指標要求,開展自行監測并將監測數據及時上傳到系統。
“你們開展了監測,監測數據也是達標的,只是沒有上傳。我們指出后,你們馬上就補錄了數據。符合相關規定,經集體審議可以免予處罰。這是《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請簽收!”戴政對李子焱說道。
這是撫州市生態環境部門依法落實“首違輕微不罰”制度很平常、也很暖心的一幕。
近期,撫州市在環境執法過程中查處了5起“首次違法且環境影響輕微”的環境違法行為,并以撫州市環委辦公室的名義向全社會進行公開通報。
典型案例公開通報顯示,5起免予處罰的案例分別為:南城縣某紡織公司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開展自行監測案;廣昌縣某環保科技公司未按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案;資溪縣某道路工程公司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開展自行監測案;南豐縣某金屬科技材料公司未按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擅自開工建設案;東鄉區某實業公司未按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擅自開工建設案。
為進一步提振企業發展信心,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發揮教育普法與執法懲戒的互補作用,筑牢企業守法防線。據悉,2024年以來,撫州市生態環境部門先后對7起“首次違法且影響輕微”的環境違法案件依法實施免予處罰,免罰金額達111.7萬元。
記者還了解到,為在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樹立依法行政、助企惠民的執法理念,撫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據省、市相關指導文件,正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將制定出臺《撫州市生態環境“首違不罰”“輕微不罰”事項清單》,以行政執法清單事項持續營造法制化的營商環境。
“處罰不是執法的目的,教育引導企業守法才是根本。我們堅持過罰相當、懲教結合的原則,制定‘首違輕微不罰’事項清單,主要涉及環評、水、氣、固廢、其他污染等五大類共29個事項,積極推進說理式執法,為開展柔性執法提供制度保障,也讓一些輕微違法的企業能‘輕裝’步入發展快車道。”撫州市生態環境局局長錢平告訴記者。
今后,撫州市生態環境部門將繼續依法落實“首違輕微不罰”制度,在依法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同時,給予“首次違法法且影響輕微”的企業以改正、糾正的機會,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力實體經濟綠色、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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