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治理需說清污染源、污染量、治理效果
【谷騰環保網訊】“新污染物治理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建設征程中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體系變革的一個前奏,也給生態環境管理帶來不少挑戰。”在10月22日舉辦的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專業委員會2024年學術年會上,南京大學教授、江蘇省新污染物治理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于紅霞指出當前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機制仍面臨多重挑戰。
于紅霞表示,新污染物末端治理的三個“說得清”還在進行當中,新污染物治理管理仍需圍繞三個“說得清”展開。三個“說得清”是指說得清污染源、說得清污染量、說得清治理效果。
其次,管理模式的本質性轉變還在不斷探索當中。從早期的污染總量控制、環境質量管理到2021年實施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再到2024年《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提出保障生態功能和改善環境質量“協同”,《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要求建立新污染物協同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體系,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幾個“協同”將管理聚焦在最小的細胞單元——化學物質,對于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落地困難、對新污染物認知層層遞減、主動學習消化思考不夠、工作質量不高等也是當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上述難點、堵點問題看似是行政管理的事,其背后是基礎研究薄弱、科技支撐不足的問題,這些問題恰好是科技工作者的機遇。”于紅霞表示。
于紅霞結合江蘇省新污染物治理實踐,分享了應對上述問題的經驗。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優化跨部門的協調機制外,江蘇省還成立了專委會,在領會新污染物治理要求的同時,對企業、園區進行解讀、宣貫;立法上,將新污染物治理等名詞放進相關條例當中,明確各部門職責、新污染物治理措施、科學技術研究和科普等方面的內容;加強平臺建設,推進產學研用結合;啟動化工園區的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對基層開展科技幫扶等。
最后,于紅霞建議,要建立跨部門、跨司局、跨處室的合作機制,加強與高校、科研機構的緊密結合,共商新污染物治理的科技需求;要明確國家層面和省級層面在基礎研究應用示范和成果轉化方面的分工協作;加強技術標準實施的監督性制度、成果轉化渠道等方面的研究,不斷提高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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