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廣東印發這個行動方案
【谷騰環保網訊】廣東省人民政府近日印發《廣東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以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行動方案》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以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線,大力推動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扎實推進產業、能源、交通綠色低碳轉型,推進大氣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形成具有廣東特色的多元共治大氣污染治理格局,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按照《行動方案》工作目標,到2025年,廣東全省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完成國家下達的NOx和VOCs減排目標。廣州和佛山市二氧化氮(NO?)年均值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東莞和江門市NO?年均值控制在26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地級以上市保持在現有濃度水平以下。
在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方面,《行動方案》嚴格新建項目準入,要求新建、擴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屬冶煉、平板玻璃項目應布設在依法合規設立并經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重點區域(清遠市除外)建設項目實施VOCs兩倍削減量替代和NOx等量替代,其他區域建設項目原則上實施VOCs和NOx等量替代。升級改造現有產能,以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對能耗、環保、安全、質量、技術達不到標準以及淘汰類、限制類產能排查建檔,逐年細化并落實產能淘汰任務。
能源結構優化調整方面,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力爭達到30%左右,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40%左右。在保證電力、熱力供應等前提下,推進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機組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生物質鍋爐(含氣化爐)、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鍋爐、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小熱電機組(含自備電廠)關停整合。到2025年,基本淘汰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內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及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農產品加工等燃煤設施。
在交通結構優化調整方面,要求各地級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全部使用電動汽車或氫燃料電池車。各地級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輕型郵政快遞、輕型環衛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達80%以上。嚴格管控機動車排放,2025年年底前柴油車遙感監測覆蓋率達到60%以上;組織開展機動車排放遙感監測監督檢查,基本消除機動車“冒黑煙”現象。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綜合治理,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及鐵路內燃機車“冒黑煙”現象。
此外,《行動方案》提出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到2025年,全省鋼鐵企業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可視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情況實行粗鋼產量調控。推進工業鍋爐和爐窯提標改造,全面實施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實施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等重點領域的深度治理等。在面源污染防治方面,提出綜合治理揚塵污染,加強露天焚燒管控和秸稈綜合利用,加強餐飲油煙、惡臭異味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值得關注的是,《行動方案》還提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的空氣質量改善先行示范區建設。要求推進三地在大氣環境監測、污染天氣預報、移動源排放跨境聯合監管等領域深度合作。推動建立統一的空氣質量健康指數(AQHI)評估和發布機制,開展大灣區引領性空氣質量標準及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探索性研究。
編輯:史小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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