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發布
【谷騰環保網訊】溫州市生態環境局等九部門印發《溫州市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目標到2030年,減污降碳協同能力顯著提升;碳達峰與空氣質量改善協同推進取得顯著成效;水、土壤、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領域協同治理水平顯著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45%,全市減污降碳協同指數累計提高20%。
溫州市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系列決策部署,堅定不移深入實施“八八戰略”,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為浙江高水平建設全國首個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區貢獻溫州力量,根據生態環境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的《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浙江省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區建設實施方案》、《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
協同增效,源頭防控。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碳達峰碳中和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強化目標協同、區域協同、領域協同、任務協同、政策協同、監管協同。緊盯環境污染物和碳排放主要源頭,突出主要領域、重點行業和關鍵環節,加快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和綠色轉型升級。
政府主導,市場激勵。堅持雙輪驅動,政府和市場兩手發力,加強用能權、排污權、碳排放權等交易市場協同發展。探索溫州特色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模式,實現多層面、多領域減污降碳協同。
科技引領,優化路徑。統籌水、氣、固廢、溫室氣體等多領域減排要求,優化治理目標、治理工藝和技術路線,強化多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增強污染防治與碳排放治理的協調性。
數字賦能,機制創新。以數字賦能改革為引領,完善管理制度、基礎能力和市場機制,一體推進減污降碳,形成有效激勵約束,有力支撐減污降碳目標任務落地實施。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開發格局,初步建立資源循環利用體系,構建減污降碳協同制度體系,實現技術突破、管理優化、制度創新,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減污降碳協同發展典型模式。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和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達的控制目標,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3%。所有縣(市、區)力爭完成省級“無廢城市”建設任務,溫州市創成省級“無廢城市”。全市減污降碳協同指數較2021年提高10%,溫州市創成省級減污降碳協同試點并積極申報國家試點,力爭創建2個以上省級創新城市、5個創新園區,建設15個以上標桿項目。
到2030年,減污降碳協同能力顯著提升;碳達峰與空氣質量改善協同推進取得顯著成效;水、土壤、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領域協同治理水平顯著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45%,全市減污降碳協同指數累計提高20%。
二、加強源頭防控
(一)強化規劃引領減污降碳。增強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對能源和產業布局的引導作用,研究建立以區域環境目標改善和碳達峰目標為導向的產業準入及退出清單機制。推進實施規劃環評碳評價,探索將減污降碳要求融入貫穿規劃編制、評估、管理各環節。海經區探索以規劃統領園區全生命周期發展的減污降碳示范路徑。
(二)加強生態環境準入管理。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引導資源要素向低碳行業傾斜。開展建設項目碳排放評價試點。新建、改建、擴建鋼鐵、火電、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化纖等建設項目,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將溫室氣體排放納入環境影響評價范圍。探索制定本地化行業碳評價標準技術規范,提升建設項目碳評價工作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三)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統籌能源安全和綠色低碳發展,推動以核電、海上風電、光伏發電、儲能、氫能為主的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提升能源供應保障能力,加快能源結構調整優化。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完善現代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構建清潔低碳電力系統,加快終端能源消費電氣化。
三、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協同控制
(四)推進重點行業綠色低碳發展。聚焦電力、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企業,探索符合行業特點的減污降碳協同路徑,促進資源能源集約節約高效循環利用,引領行業高質量發展。按照工業產品生態設計和綠色制造研發應用,推進先進適用的綠色低碳生產技術和裝備。
(五)加強工業源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加大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以及溫室氣體協同減排力度。實施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持續推動企業原輔材料水性替代。深化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VOCs治理,強化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大氣污染綜合整治。推進建設涉VOCs治理“綠島”項目,實現VOCs集中高效治理。推進園區產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全面推進清新園區建設工作。深化燃煤鍋爐和工業爐窯綜合治理,穩步推進清潔能源替代。
(六)強化移動源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推進港口集疏運鐵路、物流園區及大型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等“公轉鐵”線路建設,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的現代化綜合交通網絡。深入實施清潔柴油車(機、船)行動,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加快淘汰國四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有序推廣清潔能源汽車,加強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船舶推廣應用。加快建設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理設施,全面推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聯單制度和聯合監管制度,實現船舶污染物全收集全處理。沿海五類專業化碼頭岸電設施全覆蓋。
(七)推進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協同控制。協同推進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節能降碳與污染治理,深化“肥藥兩制”改革,加快推進有機環保農藥替代、測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應用。推動秸稈離田高效利用,大力發展生物質成型燃料等技術模式。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ODS)和氫氟碳化物(HFCs)管理。
四、推進水環境治理協同控制
(八)深化水環境治理與溫室氣體減排協同。聚焦電鍍、不銹鋼、皮革皮件等行業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強化氮磷生態攔截溝渠系統的運維,適度發展稻魚、稻蝦綜合種養、漁光一體、魚菜共生等多層次綜合水產養殖模式。
(九)注重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推進污水處理廠節能降耗,優化工藝流程,提高處理效率;鼓勵污水處理廠采用高效水力輸送、混合攪拌和鼓風曝氣裝置等高效低能耗設備。鼓勵污水處理廠互聯互通、削峰填谷,推廣污泥沼氣熱電聯產及水源熱泵等熱能利用技術,推廣建設太陽能發電設施。扎實推進城鎮“污水零直排區”提質增效工作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強基增效雙提標”行動。
(十)強化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全面落實《溫州市節水行動實施方案》,全域創建國家級節水型社會。建立市、縣兩級區域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落實年度控制目標管理,建立縣域水資源承載能力評價和預警機制,明確水資源利用上限和生態流量底線。推進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鄉節水降耗、合同節水創新和節水標桿示范。構建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及再生水調蓄設施。探索推廣污水社區化分類處理和就地回用。建設資源能源標桿再生水廠。
五、推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協同控制
(十一)建設全域“無廢城市”。以全域建設“無廢城市”為統籌,聚焦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治理能力匹配化,推進各類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加強分類收集和治理體系建設。拓寬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渠道,健全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加強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充分發揮減少資源消耗和降碳的協同作用。完善小微產廢企業危險廢物統一收運體系建設,探索推進龍灣“修復工廠”,實現污染土壤異地集中修復和資源化利用。
(十二)強化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提升工業固廢資源化水平,鼓勵各地謀劃建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基地和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體系和循環利用體系。推進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全面推行建筑垃圾分類管理模式,促進回收及資源化利用。提升農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加大秸稈資源化利用先進技術的推廣,推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十三)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嚴格落實禁塑限塑制度,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積極推廣可降解替代產品應用。加強廢棄塑料制品回收利用,推動塑料廢棄物再生利用產業規;、規范化、清潔化發展。全面推廣應用45毫米以下“瘦身膠帶”和免膠帶紙箱,探索減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裝袋、塑料膠帶和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的使用。
六、統籌保護修復和擴容增匯
(十四)推進全域水生態修復。實施三大水系、五大河網和近岸海域生態修復與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開展重點河湖水生態健康調查評估。實施河湖水系綜合整治,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開展硬質護岸生態化改造與生態緩沖帶修復。深入推進生態海岸建設。
(十五)加強生態保護修復監管。構建完善生態監測網絡,完善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加強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縣域重點生態功能區等的生態狀況監測評估,強化生態保護修復監督評估。加大生態破壞問題監督和查處力度,持續深入實施“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督查專項行動。
(十六)增強碳匯能力。深入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促進農業固碳增匯?茖W合理布局城市生態廊道和生態緩沖帶。積極發展海洋“藍碳”,增加海洋漁業碳匯功能,推進紅樹林藍碳試點建設。
七、開展模式創新
(十七)城市型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溫州市創成省級減污降碳協同試點,并積極爭取國家試點。鼓勵各縣(市、區)申報創建省級試點,積極推動瑞安、平陽等創建城市型減污降碳協同試點。
(十八)園區型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聚焦溫州特色行業,鼓勵產業園區探索符合自身特點的減污降碳協同創新模式,促進資源能源集約節約高效循環利用,提升基礎設施綠色低碳水平。推進甌海電鍍園區、龍灣特殊鋼小微園、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省級園區型減污降碳協同試點。推動鹿城、樂清等地申報創建省級園區型減污降碳協同試點。
(十九)重點行業企業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鼓勵企業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行動,探索多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技術工藝,積極申報省級減污降碳標桿項目。探索電力數據碳核算,促進電力交易和碳交易的雙鏈融合,推動電力綠色低碳供應。
八、創新政策制度
(二十)強化減污降碳協同管理。探索將碳排放控制納入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執法督察等生態環境全鏈條管理,推動建立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管理體制。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四本賬戶”建設為依托,構建覆蓋全域全行業的污染源賬戶和碳排放賬戶體系,夯實減污降碳協同管理數據基礎。探索建立碳標簽制度,制定電氣行業碳標簽標準,推廣產品碳標簽認證。
(二十一)完善減污降碳協同評價機制。率先探索開展縣級減污降碳指數研究,構建省-市-縣指數測評壓力傳導鏈,將減污降碳指數評價工作延伸到縣(市、區),實現對縣(市、區)減污降碳協同效果和措施進展的定量化跟蹤、評估和反饋。
(二十二)構建減污降碳協同多元激勵機制。加大對綠色低碳投資項目和協同技術應用的財政政策支持。鼓勵各地設立減污降碳專項資金。鼓勵金融機構對納入省級低(零)碳試點、減污降碳協同試點的區域、園區、標桿項目等重點給予授信支持。積極推進氣候投融資,加大金融機構對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支持力度。支持樂清市建立基于碳普惠制的激勵機制,積極探索制定分布式光伏、道路交通等地方碳普惠方法學。
九、提升協同能力
(二十三)低(零)碳試點創建。系統推進全市低(零)碳試點建設工作,著力抓好關鍵領域點上突破,工業、能源、建筑、交通運輸、居民生活、農業和科技等七大領域線上推進,“縣、鎮、村”面上示范,探索形成多領域、多層次、多樣化低碳發展模式。
(二十四)提升碳監測能力。在推動藍碳生態系統監測評估試點建設的基礎上,支持開展各類海洋藍碳方法學研究,探索建立調查評估規范化流程和信息共享機制。
(二十五)科技研發創新與應用示范。依托溫州市碳達峰碳中和集成改革工作契機,培育一批具有溫州辨識度的科技創新項目,積極開展減污降碳協同控制關鍵核心技術研發與示范應用。
十、加強組織實施
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應充分認識減污降碳協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抓好貫徹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系統協同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工作。
加強監督考核。統籌減污降碳工作要求,將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完成情況納入生態環境相關考核。開展減污降碳工作進展定期調度,建立完善縣級減污降碳指數評價體系并定期公布評價結果。
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宣傳引導,利用六五環境日、全國生態日、全國低碳日、全國節能宣傳周等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科普活動,引導公眾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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