汞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征求意見稿)
一、總則
(一)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防 治環境污染,保障生態安全和人體健康,促進涉汞行業生產工藝和污染 治理技術進步,制定本技術政策。
(二)本技術政策為指導性文件,供有關單位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參 照采用;本技術政策提出了汞礦采選與冶煉、用汞工藝、含汞產品生產、 汞的無意排放、含汞廢物處置等各個環節污染防治的技術路線和技術方 法。
(三)本技術政策所指涉汞工藝主要包括汞礦采選與冶煉、電石法 聚氯乙烯生產、含汞產品生產、燃煤、有色金屬冶煉、鋼鐵生產、水泥 生產及含汞廢物處理。
(四)涉汞行業應優化產業結構,加強技術引導和調控,鼓勵采用 先進的生產工藝和設備,提升清潔生產水平,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 效率的落后工藝和設備。
(五)涉汞行業污染防治應遵循清潔生產與末端治理相結合,堅持 優先控制、分步實施的原則,注重源頭控制,加強精細化管理,采用先 進、成熟的污染防治技術,推進汞的無害化和資源化,加強汞污染風險 防范,減少汞污染物排放。
(六)涉汞行業污染防治目標:到2015 年,涉汞行業基本實現汞 污染物的全過程監控,含汞廢氣、廢水穩定達標排放。到2020 年,含 汞廢物得到全面控制,資源利用、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指標達到國際先 進水平。
二、源頭控制
(一)含汞物料的開采、運輸、儲存和備料等過程應采取密閉、防 雨、防滲或其他防漏散措施;應對含汞物料流向進行監控,鼓勵含汞物 料優先進入配置汞回收裝置的企業。
(二)鼓勵涉汞行業使用低汞、無汞原燃輔料,減少含汞原燃輔料 的使用。
(三)用汞工藝和含汞產品生產過程應加強管理和控制,減少含汞 廢物的產生和無組織排放。
(四)電石法聚氯乙烯生產應采用低汞觸媒,并配套控氧干餾法、 活性炭吸附法或其他高效汞回收法回收低汞觸媒中的氯化汞。
(五)鼓勵采取切實有效的技術和經濟措施,加強廢棄含汞產品及 含汞廢料的收集、回收利用及安全處理處置。
三、汞礦采選與冶煉行業汞污染防治
(一)汞礦采選宜采用重選和浮選聯合或單一浮選工藝;汞礦冶煉 宜優先采用濕法煉汞工藝,火法煉汞應選擇負壓密閉式焙燒工藝。汞的 冶煉和再生應充分考慮原燃輔料中伴生重金屬、有價成分的資源回收, 控制各生產過程中汞等重金屬元素的物料平衡,減少中間產品和各生產 工序中汞等污染物的排放。
(二)汞礦采選過程產生的含汞粉塵應采取袋式除塵及其他高效除 塵技術進行處理;冶煉過程產生的廢氣應優先采用協同控技術,對于達 不到脫汞要求的氣體,應再采用酸洗脫汞等技術,實現達標排放。
(三)汞礦采選與冶煉過程產生的含汞廢水可采用硫化物沉淀法、 化學凝聚法、活性炭吸附法等方法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廢水應優先循環 利用。
(四)汞礦采選和冶煉過程產生的廢石應采取安全堆存、再利用等 措施;選礦渣應優先進行資源綜合利用或礦坑回填;火法冶煉過程產生 的含汞固體廢物及濕法冶煉過程中廢水處理產生的含汞污泥等,應交具 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機構安全處置。
(五)鼓勵研發的新技術、新材料:
1、鼓勵新型濕法煉汞工藝的研究與開發;
2、鼓勵開發和應用可提高汞礦尾礦利用率的新技術及礦山生態恢 復技術;
3、鼓勵尾礦庫復墾修復技術的研發。
四、電石法聚氯乙烯生產汞污染防治
(一)壓縮精餾系統產生的含汞廢氣可采用活性炭吸附等高效汞回 收技術。
(二)鼓勵高濃度含汞廢水采用硫氫化鈉凈化法、電解法等處理技 術;鼓勵低濃度含汞廢水采用吸附法進行深度處理;鼓勵氯離子濃度較高的含汞廢水采用離子交換法進行處理。
(三)含汞廢酸可采用鹽酸深度脫析技術回收氯化氫,含汞廢堿液 可采用硫氫化鈉凈化法進行處理,廢汞觸媒和廢活性炭等含汞廢物應送 有危險廢物回收和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資源化回收或處置。
(四)鼓勵研發的新技術、新材料:
1、加大無汞觸媒的研發及示范,加快新型分子篩固汞觸媒及配套 大型氯乙烯流化床反應器的研發;
2、鼓勵研發氣相汞高效回收技術;
3、鼓勵研發沉淀法與過濾法相結合的綜合治理含汞廢水技術。
五、含汞產品生產的汞污染防治
(一)含汞電光源生產過程中的含汞廢氣可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 催化吸附-高錳酸鉀溶液吸收等技術進行處理;含汞廢水可采用高效汞 回收技術進行處理。
(二)含汞電池生產過程中的含汞廢氣可采用活性碳吸附處理技術 凈化后外排;含汞廢水應采用電解法、沉淀法等化學處理技術,或微電 解-混凝沉淀綜合技術進行處理。
(三)水銀體溫計和血壓計生產過程中的含汞廢氣可采用活性炭吸 附處理技術凈化后外排,含汞廢水可采用沉淀+活性炭吸附處理技術。
(四)含汞產品生產及產品轉運過程中破碎的燈管、封口或高溫加 熱時截斷的廢玻璃管和不合格廢品、處理廢水和廢氣產生的泥渣或含汞 活性炭等,可采用粉碎、焙燒、冷凝等技術進行回收處理,或交有危險 廢物處理資質機構進行回收或處置。
(五)鼓勵研發的新技術、新材料:
1、鼓勵含汞電光源、含汞電池、體溫計、血壓計等用汞行業,開 展低汞、無汞技術及汞回收利用技術的研發、引進和推廣;
2、鼓勵含汞電光源行業推廣固汞替代液汞技術,有效控制單支產 品中的汞含量;
3、鼓勵含汞血壓計和體溫計行業開發應用全自動加汞技術及裝備; 4、鼓勵無汞補牙材料的研發。
六、燃煤過程汞污染防治
(一)鼓勵采用洗煤、配煤、煤炭改性以及使用煤炭添加劑等脫汞 預處理技術,減少燃料中汞含量。
(二)鼓勵采用流化床技術等工藝,強化燃燒過程汞的控制,減少 汞的排放。
(三)鼓勵采用除塵、脫硫、脫硝、脫汞協同處理技術。
(四)鼓勵研發的新技術、新材料:
1、鼓勵開展汞吸附、爐膛鹵化物噴入技術以及低溫等離子除汞技 術研究;
2、加快催化劑核心技術的研發,推進國產化。
七、有色金屬冶煉汞污染防治
(一)含汞廢氣應采用布袋除塵、電袋復合除塵和濕法脫硫技術協 同脫除煙氣中的汞。鼓勵采用波立頓-挪威鋅(Boliden-Norzink)脫汞 法、碘絡合-電解法、硫化鈉+氯絡合法和直接冷凝法等煙氣脫汞工藝。 從硫酸中除汞可采用硫化物除汞、鋅粉除汞及熱濃硫酸除汞等方法。
(二)煙氣凈化過程產生的廢水、冷凝器密封用水和工藝冷卻水可 采用化學沉淀法、吸附法、電化學法和膜分離法等單一或組合處理工藝。
(三)冶煉爐渣和煙氣收塵物應采用密閉蒸餾或高溫焙燒等方法回 收汞,煙氣凈化處理后的殘余物應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 回收或處置。
(四)鼓勵研發的新技術、新材料:
1、鼓勵研發、引進、吸收奧托昆普法(硫酸洗滌法)、硒過濾器等 國外先進脫汞工藝,推進現有脫汞技術升級;
2、鼓勵研發高效去除和利用含汞、鉛、鋅、鎘、砷的廢水深度及 協同處理技術,研發應用膜分離、樹脂分離及生物分離的成套技術和組 合裝置;
3、鼓勵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有色金屬冶煉過程汞污染自動控 制技術與裝置。
八、鋼鐵生產汞污染防治
(一)含汞廢氣應采用電袋復合除塵技術和脫硫技術協同脫除煙氣 中的汞。
(二)含汞廢水應采用化學沉淀法、吸附法、電化學法和膜分離法 等單一或組合處理工藝。
(三)鼓勵研發的新技術、新材料:
1、鼓勵采用新型干式除塵技術,推進協同脫汞技術的研發和應用;
2、鼓勵研發、引進、吸收國外先進脫汞工藝,推進現有脫汞技術 升級;
3、鼓勵研發高效去除和利用含汞、鉛、鋅、鎘、砷的廢水深度及 協同處理技術,研發應用膜分離、樹脂分離、生物分離及電解分離的成 套技術和裝置;
4、鼓勵研發不銹鋼鋼渣、特殊鋼鋼渣和酸洗污泥的資源化安全利 用技術。
九、水泥生產汞污染防治
(一)鼓勵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窯生產工藝,鼓勵采用窯磨一體機運 行模式,減少水泥窯的汞排放總量。
(二)鼓勵采用布袋除塵等高效除塵協同脫汞技術。
(三) 鼓勵水泥低碳化生產等的節能減排技術和資源綜合利用技 術的研發與應用。
十、含汞廢物處理汞污染防治
(一)廢血壓計應送有相關處置資質的單位安全處置。
(二)廢汞觸媒可采用廢汞觸媒為原料的火法冶煉、化學活化或控 氧干餾等回收處理技術。
(三)廢舊熒光燈破碎可采用直接自動破碎分離或切端吹掃分離等 技術;鼓勵采用濕法、高溫氣化法等技術進行資源化回收。
(四)含汞廢舊電池可采用安全填埋、熱處理技術、濕法處理技術 或真空熱處理技術進行處理。
(五)采用汞齊作為填充材料的牙科醫院及診所應采取切實可行的 汞齊分離技術對廢水進行處理。
(六)醫療廢物、生活垃圾等廢物焚燒可采用煙氣急冷達到汞的冷 凝進行汞回收,也可通過活性炭吸附床去除煙氣中的單質氣態汞;焚燒 煙氣中的顆粒態汞應采用高效袋式除塵技術進行處理;高汞廢物的焚燒 應采用濕式煙氣凈化技術進行處理。
(七)鼓勵煙氣收塵物及廢水處理產生的含汞污泥采用氧化熔出法 和氯化-硫化-焙燒法處理技術。處理后的殘留物可加入汞固定劑和水泥 砂漿固型化處理后安全填埋。
(八)鼓勵研發的新技術、新材料:
1、鼓勵研發高效含汞廢物汞回收技術;
2、鼓勵研發含汞廢物安全收集、貯存、運輸技術。
十一、運行管理
涉汞企業應建立健全的汞污染防治、日常運行管理制度及其污染事 故應急預案,并嚴格執行,確保生產和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盡可能 減少汞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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