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印發實施海洋環境質量生態補償辦法
【谷騰環保網訊】日前,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江蘇省海洋環境質量生態補償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強化江蘇海洋生態環境改善成效,推動構建從山頂到海洋的保護治理大格局,陸海統籌推進環境保護治理的拓展和深化,強化資金激勵引導。
推動健全海洋生態補償制度體系
生態保護補償制度作為生態文明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落實生態保護權責、調動各方參與生態保護積極性、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手段。據了解,《辦法》填補了江蘇海洋生態補償機制的空白,是建立符合江蘇省特色的海洋生態補償專項制度的具體實踐,對進一步改善海洋環境質量,推動建設海洋生態文明,具有重要意義。
江蘇是海洋大省,管轄海域面積占全省土地面積37%,擁有港航、土地、生物、旅游、鹽化工、油氣資源等種類繁多的海洋資源。江蘇沿海有港航資源10多處,沿海灘涂面積約5100平方公里,南黃海石油地質儲量約70億噸,近海還擁有全國八大漁場中的海州灣漁場、呂泗漁場、長江口漁場和大沙漁場,魚蝦貝類品種達300余種,海洋資源綜合指數列全國第四。
此前,國內部分沿海省份已出臺了海洋生態補償相關的管理辦法,多是針對海洋生態修復類項目和海洋資源開發利用類項目的保護補償或損害賠償。而《辦法》在江蘇現有水環境區域補償的基礎上,將補償范圍由地表水拓展至海域,更側重于海洋環境質量,在入海河流控制斷面的基礎上增加了近岸海域水質等海洋環境質量的重要考查因素。
構建省市雙向補償系統性核算體系
“十四五”以來,江蘇實施近岸海域污染物削減重點工程項目410項,累計投入資金137億元。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中多項工作走在全國前列——在全國率先建立入海污染物量化削減機制;率先完成入海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工作,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居于全國前列;在全國率先建立美麗海灣建設全過程閉環管理的制度體系,鹽城東臺條子泥、大豐川東港先后入選全國美麗海灣優秀案例;2023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質優良率92.7%,達到有監測記錄以來最好水平。
根據江蘇省海洋生態環境質量現狀,《辦法》按照不同要素特點分類施策,除近岸海域水質補償外,提出入海河流總氮控制補償,引導沿海三市加強入海污染源的治理和管控,近岸海域水質補償和入海河流總氮控制補償均設置了同比變化補償;按照“保護者受益、損害者賠償”的原則,采取省、市兩級雙向經濟補償的補償方式,根據沿海各設區市海洋生態環境質量和變化情況,由省對設區市正向補償或者由設區市對省反向補償;綜合考慮考核指標,平衡省與市之間、沿海三市之間的補償力度,最終確定補償標準,研究形成系統、全面的核算方法;對生態補償資金的來源、使用方向、撥付流程、使用期限以及監督管理過程中各部門的具體職責均作出明確規定。
《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實施過程中,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將繼續深化完善補償體系,確保海洋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機制切實發揮正向作用。系統梳理海洋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機制推行效果,針對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具體問題,研究提出完善方案,及時予以優化提升。同時加強海洋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工作的調度和通報,最大限度發揮補償作用,持續推進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改善。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