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電力系統沙龍:創新機制推動需求側資源常態化運行
【谷騰環保網訊】為進一步探討新型電力系統下的電力需求側管理,由中國能源研究會主辦、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政策研究室承辦、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協辦的“新型電力系統沙龍”日前在北京舉辦。本次沙龍以“創新市場機制 推動用戶側資源參與系統調節”為主題,邀請了國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企業戰略研究所、華北電力大學國家能源發展戰略研究院、自然資源保護協會等多位專家出席會議。會議由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政策研究室主任林衛斌主持。
分布式光伏發電增長迅速,亟待電力需求側改革
隨著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推進,電力需求側參與電網互動的相關機制體制成為業內討論的焦點。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李超在6月新聞發布會上提出:“提升需求側管理水平。堅持節能節電助力、需求響應優先、有序用電保底,通過精細化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更好保障民生和重點用電需求。”
“近年來,隨著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改革和工商業目錄電價取消,用戶側經營主體大規模入市,為新型主體發展提供了土壤,新型主體發展速度超出預期,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國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企業戰略研究所研究員張高表示,根據《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試行)》,新型主體主要包括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分布式發電、儲能等。
張高介紹說,近年來分布式電源裝機快速增長,分布式光伏處于主導地位,分布式燃氣、分布式風電也正在快速發展。截至2023年12月,我國分布式光伏發電累計裝機容量2.54億千瓦,同比增長61%,山東、河北、河南、浙江、江蘇等東中部地區受資源稟賦和政策激勵,分布式光伏裝機增速超過全國平均水平。
對于外界重點關注的分布式新能源入市現象,張高認為,未來,分布式電源可按照價格接受者(報量不報價參與市場)身份參與市場交易,或通過虛擬電廠聚合等方式統一參與電力批發市場。
張高建議,新型儲能可采用價格接受者方式起步(報量不報價參與市場),具備條件后以“報量報價”方式參與市場。配建儲能原則上應與投資配建的新能源打捆形成聯合體運行,必要時接受電力調度機構的統一調度。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等優化聚合類新型主體,根據自身電力電量平衡情況或靈活調節能力,以統一代理形式“報量報價”參與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等各類交易。
電力需求側資源常態化運行需要完善政策環境
“現階段我國電力系統正經歷重塑,由原本以燃煤機組和化石能源為核心的模式,轉向清潔化、電氣化。這一變革在需求側展現出更為鮮明的特點。”自然資源保護協會清潔電力項目副主任劉明明強調。
劉明明認為,我國電力需求側發展經歷了3個階段:在1.0階段,傳統電力資源面臨供不應求的嚴峻形勢。2000年,國家出臺《節約用電管理辦法》,明確將需求側管理作為電力規劃的內容。這一階段以行政命令為引導,同時開展節能與能效提升工作。2010年前后,需求側資源發展進入2.0階段,隨著電力供應能力的提升,峰谷電力負荷差異問題逐漸凸顯。在這一階段,注重通過峰谷電價引導用戶參與移峰填谷。同時,隨著波動性電源的日益增加,靈活性填谷需求同步增長,使得需求響應機制在維護電網平衡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隨著雙碳目標的提出,我國需求側資源發展逐漸進入3.0階段,電力系統的充裕性需求增加,需要探索多種模式發揮需求側資源的常態化作用。
劉明明表示,電力需求側資源要實現常態化運行,面臨單體資源潛力小而散、激勵不足和投資高等三方面的挑戰。數字化智能化和聚合化市場化兩大路徑可以實現需求側資源的常態化發展。
劉明明認為,需求側資源常態化運行要有可預期、可持續、可觀的收益渠道,應通過創新機制推動需求側資源常態化運行。在數智化技術的助力下,需求側資源可以實現規模化發展,并具備參與多類型市場的資格。在創新機制和模式方面,可以聚合有需求的工商業用戶/分布式等資源參與電力批發市場交易,交易綠色電力,促進新能源消納;聚合多類型資源重點參與輔助服務市場提供新型電力系統亟需的靈活性服務,并在容量市場中發揮滿足系統充裕性的作用,同時挖掘需求側資源在綠證市場和碳市場的潛力。
劉明明強調,需求側資源常態化運行需要完善的政策環境,包括為需求側資源的主體地位提供制度保障,規定聚合商的市場角色和權責,允許聚合商參與批發電力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和容量市場;為需求側資源實現價值創造市場機會,提供健全的交易規則并加強市場監管,確保所有參與資源的同質同權;為需求側資源提供服務確定框架體系,對調度、通信、計量、評估等內容進行規范,確保用戶側設備具備快速響應、獲取即時反饋信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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