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PPP項目財政支出責任超過10%紅線的地區,不得新上PPP項目
【谷騰環保網訊】11月18日,記者從財政部獲悉,《關于進一步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規范發展、陽光運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發布,《通知》從做好項目前期論證、推動項目規范運作、嚴防隱性債務風險、保障項目陽光運行四個方面推動PPP項目規范發展、陽光運行。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財政部頒布了多部關于PPP項目規范發展的文件。如《關于進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管理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范項目規范管理的通知》等。
而早在2015年,財政部印發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就明確要求,每一年度全部PPP項目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應當不超過10%。此次《通知》進一步明確,PPP項目財政支出責任超過10%紅線的地區,不得新上PPP項目;PPP項目財政支出責任超過5%的地區,不得新上政府付費PPP項目。
根據《通知》省級財政部門應壓實轄內市縣財政部門財政承受能力論證責任,指導市縣財政部門規范開展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工作,嚴守每一年度本級全部PPP項目從一般公共預算列支的財政支出責任不超過當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的紅線(以下簡稱10%紅線)。合理分擔跨地區、跨層級項目財政支出責任,嚴禁通過“借用”未受益地區財政承受能力空間等方式,規避財政承受能力10%紅線約束。審慎合理預測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規模和增長率,嚴禁脫離項目實際通過“報小建大”等方式調整項目財政支出責任,規避財政承受能力10%紅線約束。
另外,《通知》提出健全項目入庫聯評聯審機制。
據了解,此前PPP項目不規范運作也給相關方埋下了不少隱患。為確保PPP項目健康運行,2017年底開始,財政部開始對不規范的PPP項目進行清理,根據2018年財政部公布的數據,PPP項目管理庫共清退項目2557個、涉及投資額3萬億元。
此次《通知》要求地方財政部門要認真把好項目入庫審核關,會同有關方面建立健全項目入庫聯評聯審機制,加強PPP項目入庫審核與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防范工作協同和信息共享,重點審核項目是否適宜采用PPP模式實施,項目規劃、立項、土地、環評等前期手續是否完備,實施方案編制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是否規范,PPP項目財政承受能力是否超過10%紅線,按照穿透式監管原則審核項目是否存在其他影響PPP項目規范運作、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情形,對于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項目不得入庫。地方財政部門應組織相關方面及時將相關評審意見上傳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存檔備查。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