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廢棄物的環境管理與處理處置技術初探——國外現狀綜述
網絡信息時代的到來,使電子工業迅猛發展。伴隨著電子工業的高速發展,電子廢棄物污染不可避免地擺在了我們面前。電子廢棄物俗稱電子垃圾,包括各種廢舊電腦、通信設備、電視機、電冰箱以及一些企事業單位淘汰的精密電子儀器儀表等等。
眾所周知,各種電子元器件的使用壽命都是有期限的。電子技術的高速發展,使各類電子產品更新換代的速度也在不斷加快,以計算機為例,更新換代的期限基本為兩年。許多電子產品是在完成其使用壽命之后的正常報廢,還有許多是由于電子技術的發展,而迅速被淘汰。我國對于這些電子廢棄物的環境管理還是空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對工業固體廢物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都作了詳細的規定,而對電子廢棄物的環境管理卻未做任何具體規定。因此,目前這些電子廢棄物的最終歸宿不是被扔進垃圾堆里、就是被一些小販收購,拆掉一些有用的零部件后再丟棄。
一、對電子廢棄物進行環境管理的意義
按照國家環?偩1998年7月頒布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規定,電子廢棄物雖然不屬于危險廢物、但由于其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成分,如多氯聯苯、鉛、汞等,若不進行環境管理由專門的機構去進行收集,并采用先進的符合環保要求的技術和設備對其進行處理和處置的話,將對我們生存的環境和人體健康構成嚴重的危害,當然,在電子廢棄物中還有許多材料是可以進行資源化利用的,例如,各種塑料可以被直接回收利用;一些金屬、貴重金屬和稀有金屬的提取和一些非金屬材料的再生利用等等。因而,從資源再利用的角度來說,電子廢棄物的處理具有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但是,若采用不當的工藝技術和設備進行處理處置,對環境的危害也是不容忽視的,因此,需要有相應的政策法規、專門的機構,統一的管理,安全有效的技術和設備,對電子廢棄物進行環境管理。
二、國外電子廢棄物環境管理與處理處置技術現狀
1.美國
比較注重清潔生產工藝的開發,立足于在生產過程中減廢,通過減少廢物的產生量來減少有害廢物的處理量;對有害廢物處理,傾向于焚燒和填埋,不太重視資源回收。資料顯示:美國每年更新淘汰的個人計算機的量是1400萬臺到2000萬臺,其中只有10%被回用或再利用,其中還有相當一部分出口到了其他國家,而其余15%是通過填埋進行處理的,75%收集后堆存。
美國國家環保局從1998年開始進行這方面的政策法規研究,力圖從政策法規方面鼓勵人們自愿開展電子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工作、一些州政府和市政當局也拿出部分稅收來開展這方面的研究工作或是扶植開展這方面工作的企業。
對電子廢棄物進行拆卸分類,分離出有害物質進行安全有效的處理處置,這是美國采礦局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最先進行嘗試開發的,但隨后的資源回收利用技術進展緩慢,沒有被有效地開發出來。進入九十年代以后,美國也開始重視資源回收技術的開發了,但是總體水平還落后于歐洲和日本。
目前美國只有新澤西洲有一個年處理電子廢棄物約20000噸的資源化工廠,該工廠建于1995年;休斯頓開發了處理陰極射線管含鉛玻璃的工藝,安全有效地處理了有害物質——鉛,又將玻璃破碎作為填料進行了再利用,目前此工藝已很成熟。
2.歐洲國家
西歐曾對電子產品進行的一項市場銷量調查表明,1992年,各種電子產品的總消費量約為700萬噸,電子廢棄物總量約為400萬噸,占整個歐洲廢物流的2%~3%,另外,預計這個消耗量在未來的十年將以每年3%的速度增長,略微少于80年代每年4.5%的增長速度。
在歐洲,這方面的工作開展應當從70年代算起,德國的US-BM公司用物理分離方法對軍隊的電子廢棄物進行了簡單處理。從80年代初開始、德國、瑞典、瑞士等國對電子廢棄物的綜合利用進行了探入研究,他們致力于手工拆卸和金屬富集工藝技術的開發。1991年德國提出了一個“七部分創造”的手工拆卸方案、瑞士也通過手工拆卸進行了有價值的元件和材料回用,獲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90年代,鑒于機械化處理不會有毒性產物產生這個獨一無二的優點,金屬富集體的機械化工藝被進一步發展并在西歐實施,瑞典的SR-AB公司是世界上占領先地位的回收公司之一。隨后,德國和瑞士也開發并實施了機械化工藝流程,但有機物的處置是一個難題。
1992年10月德國頒布實施了《電子廢物條例》,它規定了電子產品制造商和零售商回收電子廢棄物的責任。1993年德國收集了120萬噸至150萬噸的電子廢棄物。目前,德國建有一個年處理近21000噸電子廢棄物的綜合工廠,它能處理的電子廢棄物的范圍很寬,特別是電信方面的廢物。其具體工藝路線為:首先進行手工拆卸,然后將廢棄物進行破碎和篩分、經過一系列的設備分選,最終獲得不同的金屬富集體,工廠不對它們進行金屬再提煉加工,而是將其送到不同的金屬冶煉公司去進行深加工。
其他歐洲國家所采用的技術和工藝與此類似。
3.亞洲國家
日本是世界上電子技術最為先進,電子產品應用范圍最廣的國家之一,它開展這方面的研究工作也比較早,而且,日本特別重視能源和資源的節約與再利用。1991年10月,日本就頒布實施了《關于促進再生資源利用的法律》(簡稱“再生利用法”),強力推行資源的再生循環利用。據1994年的一份材料顯示,1990年日本全國的電視、電冰箱、洗衣機、家用空調的廢棄物合計1395萬臺、重約51萬噸,估計約占家電產品總廢棄總量的80%、體積的90%,這個數目約占一般廢棄物(約5000萬噸/年)的1%(包括小型電器在內的所有家電產品的廢棄總重量約為62萬噸/年)。其中約82%通過銷售店回收處理,剩余的由地方途徑解決。
日本廢家電產品的處理工藝,因地方及專門處理業設施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若有大型粉碎設施,則直接進行一次性粉碎處理;若是小型粉碎設施、則要先除去電機、壓縮機等、經切割后再進行粉碎處理。粉碎后,經電磁篩選、風力篩選等,將鐵屑、銅屑和鋁屑等選出,作為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塑料、玻璃、木塊等的碎末,進行焚燒或填埋處理。
新加坡建有一家處理10000噸電子廢棄物的工廠,采用的工藝也是機械化綜合利。
三、設想和建議
1.綜上所述,一些工業發達國家對電子廢棄物進行環境管理,是受到了政府的重視,政策的支持,法律法規的保障以及全民環保意識的提高和資金的支持。我國應借鑒其在發展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并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加強電子廢棄物的環境管理。
2.據保守估計,北京市一年產生的電子廢棄物約為5000噸。因此,如何安全有效地將這部分廢棄物進行收集管理、處理和安置,已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北京市經委早在1994年就在大興成立了工業有害廢物處理基地,由北京市工業有害固體廢物管理中心進行管理,專門處理電子廢棄物由于電子廢棄物的處理還未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又沒有相應的法津法規去保障,同時處理處置手段還有待于提高和改進,開展工作至今,該基地一年的處理量只占北京一年產生量的1/20。由于處理規模太小,導致處理成本過高,使基地的經營非常困難。如果全社會都能重視并支持這項工作,盡快建立相應的環境管理法規、提高和完善處理處置手段,這對于首都的環保產業來說、有其廣泛而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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