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產品如何分類?如何核算?如何轉化?
【谷騰環保網訊】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自202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以來,全國已有20多個省份印發了相關的政策文件,各地也涌現出一批典型案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取得了很好的經驗,但仍存在比較普遍的“難度量”“難交易”“難變現”“難抵押”的“四難”問題。從筆者調研的情況來看,很多基層工作人員對生態產品的概念和分類、生態產品價值、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體系以及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等,還存在理解不深入不全面甚至有誤解的問題。因此,亟須對生態產品及其價值的科學內涵和實現路徑進行必要的宣傳闡釋。
生態產品分類的現實需求
生態產品不同于傳統經濟學觀念的“產品”或者“商品”概念。從我國具體實踐來看,“生態產品”是一個類似于國外的“生態服務”的概念。關于對生態產品的理解,目前在認識上存在兩種誤區,一種是將生態產品等同于經濟學中的產品概念;另一種是單純將生態產品理解為生態系統服務。
筆者認為,生態產品實際上是介于二者之間的,可以理解為它是以自然生態系統為基礎,并通過人類勞動而保值增值的。作為我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下的創新概念,生態產品具有自然屬性、動態變化性、系統性、價值多維度以及外部性等多重屬性。
生態產品被認為具有“生態”和“經濟”雙重屬性,生態產品也通常根據這兩種不同屬性分類。從生態系統服務角度,可以分為物質供給類產品、文化服務類產品和生態調節服務類產品;從經濟學角度,則可分為公共生態產品、準公共生態產品、俱樂部生態產品和私人生態產品四類。目前的分類難以做到邊界清晰且準確量化,容易出現重復計算的問題。
因此,需要以“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為出發點,考慮價值實現的參與主體(政府、企業、社會),圍繞“科學明確分類,服務實踐需求”這一原則,并全面考慮生態產品的動態監測、核算評估、補償交易等環節,融合生態產品的形態、功能、產權和政策屬性等因素,制定更加符合實踐需求的生態產品分類體系。
筆者認為,可將生態產品分為物質生產類產品、社會服務類產品、資產類產品、規制類產品等。其中,物質生產類產品可以直接進入市場交易;社會服務類產品可以提供旅游休閑、自然教育等服務,可以通過市場交易、政府補償等方式實現其價值;資產類產品是以自然生態系統保值增值為基礎,從而衍生出來的產品,可以通過承包權、經營權以及生態溢價等實現;規制類產品是政府通過管控而產生的交易需求,例如生態修復、碳交易等,可以通過政府補償和市場交易實現。
加深對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的全面理解
目前,我國各地已經在省、市、縣等不同層面開展了生態產品價值的評估。但各地對生態產品價值的評估中并沒有有效區分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往往直接把貨幣價格等同于生態產品價值,這導致評估結果往往過高。
這種做法,可以理解為,生態產品價值評估是通過一定的方法和指標,讓全社會層面都能認可生態系統是具有巨大價值的,從而改變長期以來認為生態系統沒有價值的觀念。
但筆者認為,在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過程中,要注意避免定價過高的問題。定價過高會造成認可度低,導致生態產品價值轉化難度過大,從而使地方喪失保護生態系統的積極性。同時,也要避免定價過低的問題。定價過低會造成在發展過程中對生態系統保護不夠重視。因此,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需要根據社會發展的需求不斷優化。
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多元化路徑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并不意味著綠水青山一定要變成貨幣,所謂的能“掙錢”才可以,因為綠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銀山,本身就是財富。就像森林如果沒有了,就會帶來沙塵暴一樣,森林的存在,本身就是價值,就是金山銀山。如果我們把生態環境保護好,讓天更藍、水更清、食品更安全、人民的身體更健康,這也是生態系統間接為人類的生存發展提供了巨大的價值。這也是我國推動長江大保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設立國家公園,構建自然保護地體系的原因。因此,要開展科學評估,進行智慧化管理,在生態系統管理尤其是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管理中探索“保護兼容”理念的落實。既要保護好生態環境,又要充分考慮當地居民的生計,因地制宜,精細化管理,真正做到既要綠水青山、又要金山銀山。
筆者發現,各地從多個維度和層面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積累了很好的經驗,但同時也存在政府承擔過多、市場動力不足等問題。在評估結果的貨幣表現中,也應該更加表現交換價值。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路徑探索中,要把公共產品屬性和私人產品屬性,以及產品類型中的市場屬性和非市場屬性分開,分類施策,重點關注私人產品屬性和市場屬性。在維持生態系統完整性和健康的前提下,構建生態資源開發利用的多元途徑,制定出業態類型的準入清單和禁止清單,對于生態產品價值的保值增值同樣重要。
協調開發與保護的彈性是生態產品實現的難點,既要保值增值,又要轉化為當前的經濟效益和長遠的生態效益,還需要各地積極探索經驗。
協調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是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關鍵路徑。
通過區分生態存量與生態流量、生態產品價值與生態產品價格、生態產品與生態商品,理論上要依據馬克思價值理論和邊際效用價值理論,圍繞生態產品的社會屬性進行定價。目前的機制探索中多是提倡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參與。筆者認為,應轉變為“政府搭臺,企業和社會唱戲”的思路,政府應制定政策、提供法律法規等機制規則保障,充分利用社會資本和企業的靈活性,探索各界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對于準公共和公共生態產品,政府作為代理人開展生態修復和保護,可以通過生態補償等方式實現公共利益和社會效益。
作者系天津師范大學地理學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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