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成廢品收購站? 電子垃圾回收怎樣走出困境
有媒體近日報道,距離北京市中關村大街不足3公里的后八家村,已成為全國最大的電子垃圾 “中轉站”。事實上,目前我國已進入電子產品淘汰高峰期,電子垃圾回收和拆解的隨意性及不規范性,不僅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而且在金、銅、鋁等貴金屬提煉過程中產生的廢酸、廢液往往會對當地環境產生嚴重破壞。然而,我國在電子垃圾的處理方面至今缺乏相關的立法,其回收也處于監管缺失狀態。筆者以為,這一狀態不能再繼續下去了。
眾所周知,電子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廢舊電器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的有色金屬、黑色金屬、塑料、玻璃以及一些仍有使用價值的零部件等。有資料顯示,若將手機電池回收積攢到1噸,就可以提煉出200克黃金,而每噸普通金礦石只能提煉兩克黃金。1噸廢舊線路板還可以分離出286磅銅、1磅黃金、44磅錫,價值達到6000美元,加上鐵、鋁、鎘、鎳等,價值能達到7000美元。正是因為電子垃圾拆解具有如此豐厚的利潤,刺激著一些不法企業通過種種途徑大量進口電子垃圾,以至于電子拆舊業成為一些地方新的經濟增長點或支柱產業。
更令人觸目驚心的是,全世界的電子垃圾有80%被運到了亞洲,其中90%丟棄在中國。我國電子垃圾的回收處理目前處于內憂外患的困境。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國在電子垃圾利用方面缺乏足夠的科技手段,至今未能建立起采用高科技手段實現循環利用的大型、規范的處理機構。相反,電子垃圾的回收處理主要集中在一些個體經營者手里,其工藝或是“火燒”,或是“用水洗”,為降低成本又幾乎不采取環保措施。大多數人對提取貴重金屬后剩下的有毒有害物質棄之不理,使其造成的危害十分嚴重。如電視、電腦、手機等電子產品,含有鉛、鎘、水銀、六價鉻、聚氯乙烯、溴化阻燃劑等大量有毒有害物質。一塊舊手機電池里的鎘,能夠污染6萬升水。若對電子垃圾進行焚燒,還會釋放出大量有毒氣體污染空氣。
此外,如果從《環境保護法》算起,目前我國已經有了包括《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等10多部涉及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規,但關于電子垃圾流向的問題卻很少規范,對日漸龐大的洋電子垃圾進口也缺乏完整的配套細則。從2008年2月1日開始實施的《電子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辦法》,盡管對于無照經營、擅自處理電子垃圾的單位和個人規定處以不同金額的罰款,但由于對回收責任人尚不明確,對電子垃圾未有明確的技術標準,更未能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缺乏應有的權威性。因此,相比歐盟、日本、美國等國家和地區的情況,我國關于電子垃圾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基本上是一片空白。
筆者以為,要從根本上解決電子垃圾缺乏監管、無序回收、污染嚴重的現實困境,相關部門應當盡早出臺有關法律法規,對電子垃圾產品進口實行嚴格控制,對違法者予以嚴厲打擊和制裁;國家應建立激勵和補貼政策,強制國內生產企業回收處理廢舊家電及電器產品;制定電子產品回收利用行業技術標準,提高進入門檻,強制執行環保措施,以避免和減輕環境污染;實行“污染者付費”制度。即消費者有義務將廢舊家電交售給回收企業,不得擅自丟棄、自行拆解、拼裝并銷售。同時,在廢棄家電時還需繳納一定數額的回收處理費,以積累資金,促進我國電子垃圾產品回收利用技術的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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